2020-06-17 13:51:34來源:信用中國
??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的相關制度規則,并宣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也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6月15日起,深交所開始受理創業板在審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并購重組申請。
??在細化信披要求、提高融資效率方面,創業板改革落實“放管服”要求,取消豁免、暫緩披露的事前審批要求,明確由上市公司自行判斷豁免、暫緩披露內容及相應規范要求;充分考慮創新創業企業特點,放寬交易、關聯交易事項披露標準并簡化審議程序,取消強制披露業績快報要求,減輕信披成本。
??對此,財經評論員郭施亮認為,注冊制改革是一個股票市場發展壯大乃至走向成熟的關鍵所在。在注冊制加速推進的當下,嚴格的信息披露非常關鍵,注冊制歡迎成長型的企業上市,但不歡迎弄虛作假、不誠信的企業渾水摸魚。由此可見,在國內資本市場實施注冊制的同時,需要制定出更嚴格的處罰體系以及投資者索賠規則,讓不誠信、欺騙投資者的企業付出相應代價,這也是注冊制下投資者保護的重要體現。
??在健全退出機制、加快市場出清力度上,創業板改革精簡了退市流程,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對交易類退市也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針對上市公司有可能退市的風險,創業板增設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和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財務和其他狀況異常、重大違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風險,或存在生產經營停頓、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嚴重異常情形。
??此外,深交所針對不同退市情形細化過渡期安排,明確市場預期,實現平穩過渡,確保新舊規則銜接公平合理。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認為,這體現了資本市場要健全退出機制達到“進退有序”的決心,從而不讓資本市場成為“圈錢”市場,不助長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