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16:54:32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
??一、背景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以下簡稱《國家清單》)要求,2022年底前要編制并公布國家、省、市、縣四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構建形成全國統籌、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省發改委牽頭組織省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從《國家清單》中認領由我省實施的事項,研究確定由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多次征求省級部門及各設區市意見并商相關法制部門同意,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通過了《福建省行政許可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福建清單》)。
??二、清單情況
??經梳理,《福建清單》確認福建省轄區范圍內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計705項。其中,中央層面設定,由省直相關部門主管(含受理、初審)的行政許可事項596項;中央層面設定,由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部門、垂直管理機構、國務院部門駐地方派出機構等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89項;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20項。
??三、工作措施
??為確保清單落地實施并做好動態調整,《通知》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國家清單》任務,圍繞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及時做好清單動態調整等4個方面,對清單的編制、實施、監管和調整等作了規范。
??一是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锻ㄖ芬螅鞯貐^要結合《國家清單》和《福建清單》,抓緊編制完成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涉及的許可事項要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
??二是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不得超出清單違規開展許可行為。各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會同事項主管部門及時糾正變相許可行為。
??三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通知》要求,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將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健全管理機制,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
??四是及時做好清單動態調整。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依法、及時進行動態調整,才能確保清單權威性和生命力。《通知》對行政許可事項的動態更新和調整也提出了要求,確保清單及時更新、全面準確。
??相關鏈接:《福建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