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8 16:59:15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閩建辦房[2018]17號
福州市房管局,廈門市建設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巖、寧德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根據《福建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試行)》(閩建〔2015〕11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全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本省范圍內進行工商登記且實施物業管理活動的物業服務企業,對其2017年度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信用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二、時間安排
??(一)2018年12月1日前,物業服務企業完成信用綜合評價資料申報,逾期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申報。
??(二)2018年12月15日前,縣級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信息數據確認,完成所轄區域內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
??(三)2018年12月25日前,設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完成信用等級評定。
??(四)省廳及時將各評定結果匯總公布。
??三、評價標準
??按照《關于開展2016年度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的通知》(閩建房函〔2017〕37號)執行。
??四、申報資料
??(一)物業服務企業基本信息和業績信息。物業服務信用綜合評價工作采用信息化報送,各物業服務企業登陸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網址:http://zjt.fujian.gov.cn),在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的福建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系統中填寫信用評價相關信息,完善企業基本信息和業績信息;
??(二)不良信息。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如實提交不良行為信息。
??五、各級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本地區物業服務企業的督促、指導、協調,并做好審核、匯總和報送工作;有關物業管理協會要積極做好信用評價的配合工作。
??六、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統計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并指定專人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法人代表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經辦人員要全面準確掌握各項指標,如實及時填報數據。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