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09:55:59來源: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一、檢查時間: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2日
??二、執法檢查人員:
??廖振來(執法證號:贛ZFA0157011)
??郭爾亮(執法證號:贛ZFA0157141)
??萬佩思(執法證號:贛ZFA0157010)
??黎濤(執法證號:贛ZFA0157149)
??三、被抽查單位: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
??1、江西達泰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2、南昌陽禾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3、建銀(浙江)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
??1、江西合富輝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2、南昌禾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南昌凱旋房產經紀有限公司
??4、南昌蝌蚪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5、江西樓房字典置業有限公司
??6、江西凱瑞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7、南昌新動力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四、抽查內容: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
??1、是否存在備案條件不符,超越備案等級承接業務情況;
??2、是否存在估價師違規掛證情況;
??3、是否存在估價質量控制、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制度建立及執行不到位情況;
??4、是否存在估價報告未執行房地產估價技術標準和規范,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出具估價報告,估價報告無技術報告等情況;
??5、是否存在分支機構未備案或違規設立分支機構行為,分支機構違規承攬業務和收費,非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出具估價報告情況;
??6、是否存在違反《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房地產估價技術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文件規定的其他行為。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
??1、是否存在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辦理經紀機構備案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情況;
??2、是否存在代理銷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商品房未與開發企業簽訂委托協議、委托后又進行層層轉委托、額外收取購房人費用等情況;
??3、是否存在發布虛假房源,囤積房源惡意炒作,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銷售人員串通炒賣房號、哄抬房價,與出租人或相關單位串通,哄抬房租,操縱市場租金價格情況;
??4、是否存在未在經營場所公示服務內容、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情況;
??5、是否存在強制交易,低買高賣賺取差價行為;
??6、是否存在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無產權證的二手住房、存在權屬爭議、處于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產權的房屋、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7、是否存在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8、是否存在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違規收費、惡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惡意不予辦理退租等行為;
??9、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鎖眼、斷水電、辱罵騷擾、言語恐嚇等行為驅逐承租人、強行收取各類費用等侵害群眾利益;
??10、是否存在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有關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五、實施步驟
??采取實地檢查,并對所有檢查過程進行全程拍攝記錄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向被檢機構開據《行政執法檢查結果告知書》。
??六、檢查結果(見附件《2020年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情況登記表》):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
??被檢估價機構證照齊全,規章制度健全,開展評估活動比較規范,能夠嚴格按照《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各項工作。檢查中發現以下存在的問題:
??1、營業執照與辦公場所不一致;
??2、檔案管理不到位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
??被檢經紀機構證照齊全,規章制度健全,開展經紀服務比較規范,能夠嚴格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我局制定的有關管理規定開展各項工作。檢查中發現以下存在的問題:
??1、公示信息不全
??2、從業人員未進行實名登記
??3、居間合同無經紀人簽字
??七、處理意見:
??針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我處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對存在問題的機構開具了《行政執法檢查結果告知書》,責令限期進行整改。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