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16:29:23來源: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滬建質安〔2021〕92號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關于2020年第四季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情況的通報
??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本市2020年第四季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0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長寧、嘉定、黃浦、市管、楊浦、虹口、崇明、浦東、靜安、松江、青浦等11個區域20個在建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220.4萬平方米,涉及建設單位20家、施工總包企業16家、監理企業17家。
??2020年第四季度巡查反映項目總體相符率為65.1%。其中,安全(設備)方面相符率為51.3%,質量(材料)方面相符率為70.3%,市場(監理)方面相符率為78.9%。與第三季度相比,市場(監理)方面略有提升,總體相符率、質量(材料)方面、安全(設備)方面相符率有所降低。
??二、存在問題
??(一)安全(設備)方面主要問題
??1.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方面。
??個別項目懸挑腳手架、模板支撐架等危大工程未嚴格按方案和規范要求搭設;個別項目危大工程未經驗收已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個別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對危大工程進行現場監督;個別施工單位未對危大工程進行施工監測和安全巡視;危大工程公告牌要素不全,內容與現場實際不符。如:無錫市小天鵝建筑機械有限公司承建的虹口區江灣鎮街道HK0014-06號地塊新建項目吊籃工程,吊籃安拆作業期間,項目經理王雙平未現場帶班,安全員蔣輝未現場監督。
??2.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方面。
??個別項目未按規定對新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未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方案交底,未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前,未向建設、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方案交底。如:浙江中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黃浦區小東門街道616、735 街坊地塊313A-01 地塊(K 地塊)項目幕墻工程,施工單位未對吊籃專項施工方案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進行方案交底、安全技術交底。
??3.建筑施工機械安裝、使用管理方面。
??個別項目塔機安拆單位未組織安裝前施工條件檢查,未向總包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個別施工總包單位未編制塔機附墻專項方案;未對塔機吊索具進行定期檢查;吊籃安拆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施工。如:上海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黃浦區香港名都住宅樓(1座、2座、3座)及垃圾房項目總承包工程,塔吊頂部(塔身)標準節螺栓松動一處,主鋼絲繩多處斷絲,回轉處電纜線磨損嚴重,外層絕緣已嚴重損壞;施工升降機基座螺栓嚴重松動。
??(二)質量(材料)方面主要問題
??1.按圖施工方面。
??個別項目未按設計要求進行降水,在主體結構完成前已撤出降水設備停止降水;地下室底板厚度明顯低于設計要求;未經設計確認隨意變更砌體工程使用材料。如:上海明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松江區擴建鼓浪路一號地塊J區商品住宅項目,基坑支撐兩端未按圖紙要求與預埋件焊接,鋼支撐托架節點未按設計要求兩側設置,且型鋼型式與設計圖紙不符。
??2.材料進場報審、檢測方面。
??個別項目鋼筋材料未登記、未復試、未報審,現場已使用;見證員未按規定張貼、嵌入唯一性識別標識;未提供混凝土攪拌站拌合物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未進行硬化混凝土酸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現場使用禁用建材。如:上海市嘉定區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嘉定區上海西郊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B-2、D區總承包項目,幕墻石材、密封膠和通風管道保溫材料等未進行復試檢測;門窗檢測報告未出,現場已開始施工。
??3.工程實體質量管控方面。
??個別項目地下室樓梯填充墻長度大于5米,未設置構造柱;梁柱節點處高標號砼未澆至設計標高;梁底鋼筋未綁扎已封模,豎向結構施工縫未做鑿毛處理。如:上海東辰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青浦區朱家角鎮張家圩路南側A6-4地塊項目,鋼筋工程電渣壓力焊接頭存在彎折角度大于2°、焊包不飽滿、偏心、燒傷缺陷等質量問題。
??(三)市場(監理)方面主要問題
??1.建設程序和工程承發包方面。
??個別施工總包單位無證施工;建設單位將專業工程違法發包;分包單位轉包專業工程。如:上海貿洲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松江區永豐街道H單元H38-03號地塊項目,施工許可證取得時間為2020年4月28日,上海長凱巖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開始施工樁基工程,涉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提前施工,建設單位涉嫌肢解工程、應招未招。
??2.關鍵崗位人員和用工管理方面。
??個別總包單位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數量不符合要求;分包單位項目經理超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標準執業;未按規定開展關鍵崗位人臉識別考勤工作;個別建設單位向總包單位支付人工費的周期不符合規定;作業人員存在超齡情況。如:紹興恒威塔式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承建的長寧區華陽街道28街坊J1-3地塊新建項目(一期)(二期)塔吊安拆工程,項目經理傅林剛為二級建造師,涉嫌超執業規模標準執業。
??3.監理單位履職方面。
??個別項目未按要求開展危大工程專項巡視檢查;未按規定對關鍵部位進行監理旁站;未按規定對安全監督方案進行交底。如: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靜安區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NO70501單元09-03地塊住辦商品房項目38#樓及圍墻施工總承包工程,監理單位未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期間對高度超5米模板支撐架搭設過程進行專項巡視檢查。
??三、問題處理
??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巡查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2020年第四季度共簽發行政處置建議書20份(建議整改項目20個,建議局部暫緩施工項目8個,建議行政處罰項目9個,由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落實相關行政處置工作)。主要違規行為及責任主體見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發現問題落實整改工作。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市、區建設工程監管機構應針對上述通報的安全、質量、市場等方面主要問題督促企業及時落實整改,拒不整改的,將依法查處。
??(二)加大責任追究問責力度。各級建設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相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強化市場與現場的聯動監管與懲戒,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促進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三)認真做好春節后復工復產的保障工作。各級建設管理部門要積極搭建企業復工復產服務平臺,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原料、用工、防疫等各方面的困難,力爭春節后建筑業復工復產取得良好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