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10:35:36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9至2020年度全省房地產行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青建房〔2021〕50號
??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海東市房產管理局,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
??根據《青海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青建房〔2017〕103號)、《青海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青建房〔2016〕409號)和《青海省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青建房〔2017〕219號)規定,決定自3月至6月開展2019至2020年度全省房地產行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信用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用評價管理對象和信息采集內容
??(一)信用評價管理對象
??本次信用評價管理對象為本省范圍內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即凡在本省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服務、房地產中介業務的企業,不論目前是否承接有項目,均應參加2019至2020年度全省房地產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提交本企業基本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
??(二)信用評價內容及填報方法
??企業信用評價填報內容分為基本信用、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信息。各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通過手機短信驗證的方式登陸青海省房屋交易監管系統(http://139.170.150.131:8087/tr)網上辦公專區,進入各自的信用管理平臺進行操作。其中,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由企業負責填報,企業注冊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企業不良信用信息由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權限進行記錄,交由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填報;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也可搜集填報。
??二、信用評價權限分配
??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企業填報的基本信用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進行三級審核。其中,區(縣)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市(州)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復審,省級房地產主管部門終審。不良信用信息區(縣)、市(州)和省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均可在草擬環節中填報。省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將信用評價結果提交省級聯席會議審核通過后在省內主要新聞媒體、青海房地產信息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適時向社會予以發布。信用評價結果將作為各部門日常監管、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的參考依據,作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依據。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州)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安排專人負責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審核,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應于3月15日開始至5月15日前完成本企業的基本信息及良好信用信息的錄入工作;各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于6月15日前完成信用信息的初審、復審工作;省級房地產主管部門于6月30日前完成終審工作。
??(二)在采集企業不良信用信息過程中,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加強與當地有關單位的溝通,主動、全面、準確收集有關單位對企業的行政處罰(處理)等文件資料,充分征求其意見建議,并將不良信用信息原始資料一并上傳信用管理平臺,并做好存檔。
??(三)首次參加信用評價的企業,基本信息及良好信用信息采用的歷史數據,填報2018年到2020年間的情況;不良信用信息填報2019至2020年的情況。已參加過信用評價的企業,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均填報2019至2020年的情況。
??各地在信用評價管理工作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咨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和軟件技術負責單位。
??聯 系 人:王 瑋(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審核工作)
??聶建文(負責房地產物業服務企業審核工作)
??馬志強(負責房地產中介機構審核工作)
??聯系電話:0971-6156965(0971-6274013傳真)
??軟件技術服務電話:13208169135(李老師)、18628372157(羅老師)
??青海房屋交易監管系統交流群(QQ:421418427)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