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10:36:04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有序、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起草了《在冀施工企業建筑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請于5月20日前反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聯系人:劉志彬 0311-87905065 87805207(傳真) 郵 箱:hbszjtscc@163.com
??以下為辦法全文:
在冀施工企業建筑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有序、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號)、《河北省建筑條例》《河北省社會信用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中,對施工企業信用信息進行評價、公開、使用及其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施工企業是指在注冊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活動的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及施工勞務企業以及外省進冀施工企業。
??第四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制定全省統一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同其他有關部門的聯系,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建立數據實時交換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用聯合激勵和懲戒。
??第二章 評價的內容
??第六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信息包括基礎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基礎信息包括企業注冊信息、資質信息、工程業績及納稅情況等信息。
??良好信息為企業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及注冊在我省的企業在省外獲得的表彰獎勵等信息。
??不良信息為企業在我省工程建設活動中受到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理等信息及注冊在我省的企業在省外受到的處罰、行政處理信息。
??第七條 企業注冊信息及資質信息以企業資質管理系統信息、外省進冀企業報送信息為準。
??工程業績信息為上兩個年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信息,由企業自行申報。信用評價計分以上一個年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業績為準。本省企業業績以企業在省內和省外承攬項目取得的施工許可證為準,其中省外業績須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錄入查詢,國外業績須另附材料翻譯件以及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參贊代表處商務部門等外交機構出具的工程合法性證明材料。
??企業納稅信息為上一個年度實際納稅情況,以省稅務主管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第八條 表彰獎勵信息為上一個年度獲獎情況,以獎項評審機構的正式文件為準,其中本省企業在省外獲得的表彰獎勵信息以國家及外省獎項評審機構正式文件為準。
??第九條 行政處罰(處理)信息為上一年度被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的情況,以省內及省外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正式文件為準。
??第三章 評價和公開
??第十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周期為一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年定期組織評審會對施工企業信用信息進行綜合評審,確定評價等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施工勞務企業的信用評價等級分別評定。
??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以總承包資質參與評價;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兩項資質的企業,可自主選擇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參與評價,工程業績以所選資質類別業績為準。
??第十一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劃分A+(極好)A(良好)B(較好)C(一般)D(較差)五等,具體評價方法詳見《在冀施工企業建筑市場行為信用評價標準》。
??第十二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認定的我省龍頭、優勢建筑業企業不再參與評審,直接計入A+級。
??新辦理省外建筑企業進冀信息報送的外省大型骨干單位在我省設有分(子)公司,且一年內未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事故的,計入A級。
??上一年度內有工程業績的企業為B級。
??上兩年度內有工程業績的企業、新設立的企業、新辦理省外建筑企業進冀信息報送的企業計入C級。上一年度計入A+級、A級、B級、D級以外的企業計入C級。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計入D級:
??(一)連續兩年無建設工程業績的。
??(二)受到住房和建設部行政處罰的。
??(三)行政處罰(處理)分值達到10分的。
??(四)被列入我省建筑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的。
??第十三條 施工企業的信用評價等級,在評價使用周期內原則上不再變動。
??在評價使用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整信用評價等級:
??(一)在重大突發事件工作中,受到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表彰的,等級上調一級。
??(二)被列入我省建筑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的,等級下調為D級。
??(三)鼓勵信用修復,D級企業信用修復后,重新評定信用等級。
??第十四條 每年信用評價等級評審結束后公示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等級,公示期為10日。
??第十五條 對信用評價等級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書面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書面回復。
??第四章 評價的應用
??第十六條 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等級的使用周期自公示期結束后起,至下一次公示期結束之日止。
??信用評價等級使用周期屆滿后,將自動轉為信用檔案保存。
??第十七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招標投標、資質管理、工程擔保、日常監管、專項檢查、政策扶持、評優評先等環節,積極應用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分類監管。
??第十八條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工程項目招標中,在計算投標人信用分值時應按照信用評價等級相應分值折算計入。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施工項目,應將信用評價等級作為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九條 對評價為A+級的施工企業實行激勵機制,積極扶持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鼓勵其做大做強。
??(一)在參加建設工程招投標時,資質條件符合的前提下,免于資格審查。
??(二)在辦理工程項目建設手續和各類行政審批事項過程中實行綠色通道制度,采用告知承諾制,加快辦理進度。
??(三)依法可免除各類保證金。
??(四)優先推薦申報創優工程項目、工法、專利和部、省、市級的先進企業。
??(五)減少施工企業監督檢查頻次,簡化檢查內容。
??第二十條 對年度評價為A級的施工企業實行部分激勵機制,積極服務企業做大做強。
??(一)在資質審批事項過程中,可采用告知承諾制,優先服務,加快辦理進度。
??(二)適當減免一定比例的各類保證金。
??(三)減少施工企業監督檢查頻次。
??第二十一條 對評價為B級的施工企業實行正常監管。
??第二十二條 對評價為C級的施工企業實行強化監督檢查,必要時應將其列入專項檢查的重點監管對象。
??(一)直接發包的項目,施工企業應當就工程質量、安全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向建設單位作出承諾,建設單位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作出承諾。
??(二)自信用評價結果發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受理企業資質升級申請,不推薦申報國家級創優工程項目和部級先進企業。
??第二十三條 對評價為D級的施工企業實行重點防控,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一)不得參與國有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投標活動。
??(二)自信用評價結果發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受理企業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不推薦申報國家級創優工程項目和部級先進企業。
??(三)直接發包的項目,施工企業應當就工程質量、安全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向建設單位作出承諾,建設單位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作出承諾。
??(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程質量保證金加倍繳納。
??(五)連續2年評價等級為D級的企業,對其增加動態資質核查頻次,不符合資質許可條件的,建議原發證機關依法撤回其資質證書。
??第二十四條 在信用評價等級使用周期內,施工企業建筑市場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被投訴舉報并經查實的, 對A+、A級企業取消鼓勵扶持政策,對B級企業強化檢查監督。
??第五章 評價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 施工企業未申報信用信息的,視為連續兩年無建設工程業績,信用分值以0分計。
??施工企業在信用評價工作中報送虛假信息的,信用等級降為D級,并在全省通報。
??第二十六條 公示后的信用評價等級,除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調整外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七條 本省建筑業行業協會組織評選獎項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應當加強對其評獎工作的指導。
??第二十八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不定期抽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信用評價管理情況,并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工作中應當依法履職。對于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2019年5月24日印發的《河北省在冀建筑業企業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冀建法改〔2019〕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