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發虹灣“毒地”事件還在持續發酵,環保審批疑點重重。
??上海浦發虹灣已建成住宅項目在即將迎來交付之際,陷入毗鄰(原為浦東電鍍廠)污染地塊的環保爭議旋渦。
??國企社會責任?已建成項目是否進行環評審批?是否對建設用地土壤進行污染檢測,結果是什么?屬地環保部門是否嚴格履職?成為購房業主關心的核心問題。然而屬地環保監管部門對此類問題三緘其口。
??11月20日的雙方第四次談判,上海浦發虹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虹灣開發公司)提出為業主提供車位購買優惠、贈送家電及物業費減免等相關方案,承諾兩年內每年對小區周邊進行環境盡職監測。針對土地污染問題,開發商表示,整個土壤修復工程預計將于2025年三季度完工,并始終堅稱地塊治理過程不會對住宅造成負面影響。
??11月22日,中國房地產報刊發文章《上海浦發虹灣“毒地”疑云》,對上海浦發虹灣項目附近的W08-08地塊(原浦東電鍍廠)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情況進行了報道,在業內引發高度關注。
??11月26日,上海浦發虹灣業主接到開發商通知12月4日繼續在售樓處就相關問題進行談判,但這次明確要求不允許已提起訴訟的業主參加。
??11月25日-11月29日,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多次致電浦發虹灣開發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11月28日,就環評報告相關問題,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先后致電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及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被告知不方便接受采訪和具體情況不清楚,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建議走申請信息公開途徑。
??據上海華勤基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異律師(代理業主訴訟)介紹,其團隊成員曾向上海市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調取唐鎮PDPO-0403單元W15-01地塊和W09-06地塊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表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唐鎮PDPO-0403單元W15-01地塊和W09-06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復技術方案、唐鎮PDP0-0403單元W15-01地塊和W09-06地塊項目的土壤修復記錄報告。
??他向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上海市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向其透露,沒有環評報告,并表示無特殊情況會出具無上述材料的相關書面回復。”
??浦發虹灣毗鄰毒地 引發環保審批詰問
??浦發虹灣項目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虹昌路285弄,所在的組團地塊來自浦東新區唐鎮
??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改造地塊,在浦房集團內部稱之為“唐鎮項目”。
??2020年4月,浦發虹灣開發公司以底價約29億元競得唐鎮項目W15-01和W09-06兩個相鄰地塊,即浦發虹灣項目一期和二期,之后于2022 年 8 月和 12 月分別取得一期和二期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2024年2月浦發虹灣開發公司以14.53億元拿下唐鎮項目W13-01地塊,進一步擴大浦發虹灣在唐鎮的版圖。
??但在今年9月,浦發虹灣的業主在招投標網站上發現了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改造地塊W08-05、W08-06、W08-07、W08-08地塊土壤修復工程項目的招標計劃公告,建設單位為浦發虹灣開發公司。
??業主們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拿到的由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于2022年8月編制的《浦東新區唐鎮PDPO-043單元W08-08地塊及原浦東電鍍廠涉及規劃地塊(W08-05、W08-06和W08-07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中顯示的結果令人觸目驚心。
??W08-08地塊土壤中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氟化物、銅、銻、鋅、鈷、鎳、六價鉻、石油烴(C10-C40)、鉛的含量均超過了人體可接受水平。地下水中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的含量超過了人體可接受水平。
??自此,“毒地”事件爆發!
??業主們得到開發商的書面回復是:第一,與W08-08地塊相鄰的W09-06和W15-01地塊于2018年完成環保備案,檢測結果符合國家和上海市居住用地環境質量標準。第二,W08-08地塊的污染相對穩定,未對W09-06地塊等周邊地塊造成影響。第三,W08-08地塊的修復施工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中,該地塊處于監管階段,有若干措施“隔絕了對周邊人群健康的影響”。
??據上海興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編制的《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09-06地塊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和《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15-01地塊環境初步調查報告》內容顯示:依據國家及上海市環保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09-06地塊、WI5-01地塊土壤與地下水環境質量能夠滿足該地塊作為居住用地開發使用的要求,該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進行土地開發,后續無須開展進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一路之隔的W08-08和W09-06兩個地塊,環境調查結果截然不同。
??2024年10月,開發商再次對W08-08地塊周圍幾塊地進行抽樣調查,稱檢測無問題。
??11月,開發商在浦發虹灣售樓處張貼了《浦東新區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PDPO-0403單元W09-06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盡職調查報告》和《浦東新區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PDPO-0403單元W15-01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盡職調查報告》,結論是地塊土壤與地下水環境滿足第一類用地使用。
??“售樓處公示的是盡職調查報告,并非正式環評報告。”張異律師認為,上述報告存在問題較多,如布點深度、點位不詳盡等。另外9月底抽樣布點,10月就出結果,時間上過于倉促,不能排除該報告在客觀性、中立性、專業性上存在問題的可能性。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在接受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兩份環境調查報告并不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方有責任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其中應涵蓋周邊環境的污染調查和檢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章第十九條和第六章第六十一條規定: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馬勇表示,土地開發決策涉及眾多因素,環境影響評價可以綜合考慮開發活動的環境、社會和經濟等方面的效益,還要考慮其對居民生活環境的影響。通過對項目周邊環境的現狀調查,可以消除周邊環境問題與建設用地的沖突,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企業建設項目時,需要提交環評報告申請行政許可,只有拿到行政許可才能進行下一步的開發建設活動。”馬勇進一步強調。
??某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提交詳細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經審批部門審查并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否則就是未批先建。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就相關問題向生態環境部華東督查局致電咨詢,工作人員表示一切參考相關法律條款。
??宅地環評報告 屬地環保部門三緘其口
??浦發虹灣項目所在的W09-06地塊、W15-01地塊在開發前究竟是否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呢?
??對此,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多次致電浦發虹灣開發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11月27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的工作人員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建議走申請信息公開途徑,或咨詢浦發虹灣項目屬地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
??11月28日,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致電上海市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表示對上述兩個地塊的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如果想查看環評報告,可以通過申請信息公開,20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
??張異律師告訴記者,他們團隊已向上海市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申請信息公開查看W09-06地塊、W15-01地塊的環評報告等相關文件。據上海市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表示,正常情況下20個工作日后會出具無上述材料的相關書面回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同時也在第三十一條中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且擅自開工建設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馬勇表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第三條第三項也明確指出,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的區域,視為對建設項目產生的環境影響特別敏感的區域。如果視為環境敏感區,就需要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報批,如果沒有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則涉嫌“未批先建”。
??一位不愿署名的房地產行業人士表示,房地產建設項目涉及污染地塊的風險管控和修復,這些項目本身屬于獨立的建設項目,需要依法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并向環保部門申請報批,獲得批復后方能開工。
??此外,對于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為化解購房業主的“毒地”疑慮,浦發虹灣開發公司提出為業主提供車位購買優惠、贈送家電及物業費減免等相關方案,承諾兩年內每年對小區周邊進行環境盡職監測。
??另據最新消息,11月28日,浦發虹灣公司發布《唐鎮虹一村、一心村地塊“城中村”改造地塊W08-05、W08-06、W08-07、W08-08地塊土壤修復工程》中標信息,公告顯示,此次中標的企業為上海浦東路橋(集團)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后實際控制人為上海浦東新區國資委。
??針對土地污染問題,浦發虹灣開發公司表示,整個土壤修復工程將于2025年三季度完工,并始終堅稱地塊治理過程不會對住宅造成負面影響。
??這場“毒地”風波背后隱藏的或是復雜的利益糾葛,究竟會如何演變,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將繼續關注該事件最新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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