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官司3次都打輸后,退休法官曾愛娥無奈選擇了報案,指稱開發商“涉嫌合同詐騙”。6月18日,中國房地產報記者了解到,海南澄邁警方已受理曾愛娥的報案。此外,澄邁縣住建局亦對開發商“涉嫌違法違規”進行立案調查。
??退休女法官海南購房遭遇(詳見6月11日《退休女法官海南購房噩夢:3年房子沒見著,3次官司也輸了》),經過中國房地產報全媒體新聞客戶端推送報道后,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據悉,全媒體新聞客戶端單個平臺閱讀量超過130萬,網友評論互動超過1.5萬條。
??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6月11日,曾愛娥以開發商海南隆德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隆德公司”)涉嫌合同詐騙向澄邁縣警方報案。目前,澄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已受理該報案。
??據報案人曾愛娥透露,日前她通過正常渠道,已經取得了與本次報案相關的關鍵性證據,包括一份清泉上城項目的《房屋明細單》(包含其購買的二號樓1205房)。這份顯示日期為“2018年1月”的《房屋明細單》上,有疑是開發商海南隆德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和“同意出買(賣?)”的字樣。相關證據真實性,還有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
??6月16日,澄邁縣住建局也給曾愛娥出具了一份《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這份共兩頁的意見書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信訪人反映、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
??澄邁縣住建局經調查,根據信訪人提供的其與清泉上城項目開發商海南隆德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等資料顯示,信訪人于2018年1月26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于當日及當月30日給付開發商及中介公司房款共計680882元;中介公司海南導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于同日向信訪人出具直接更名承諾書,承諾120天內完成更名。
??經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2018年10月10日查詢結果顯示,清泉上城2號樓1205房自提交備案時間2015年1月23日起,已備案在另一人王某某名下,即信訪人簽訂合同時,該房產已備案在他人名下。
??答復書認為,開發商在未解除該房屋合同備案前又與信訪人簽訂購房買賣合同的行為,涉嫌違反《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之規定。
??為此,澄邁縣住建局對開發商海南隆德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答復書還表示,信訪人要求協調和開發商置換房屋,澄邁縣住建局已組織信訪人、開發商和中介公司多次協調,但都難以達成一致。建議信訪人通過司法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本文曾愛娥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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