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鐵建首進哈爾濱的項目,地塊將建設總投資達50億元的中國鐵建黑龍江總部基地,涵蓋高層、小高層、寫字樓以及商業產品,同時規劃有一塊九年一貫制的教育用地。
??令中鐵建方面沒有想到的是,摘地之后,在開展項目前期施工時遇到了當地太陽升村村民的阻攔。多位村民表示,他們尚未拿到征地補償款。在警方和當地政府部門介入后,施工暫時陷入停滯,多位村民日夜在田間地頭看守。
??一方是通過地方政府招拍掛程序,本該拿到沒有任何爭議的“凈地”;另一方,失地農民卻聲稱未得到任何征地補償款,也沒簽土地征收補償協議。
??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調查得知,多位村民土地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早在2006年就被黑龍江省東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安公司”)憑借與太陽升村的一紙土地受讓協議書,從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松北統一征地工作站(以下簡稱“統征站”)領走,涉及金額超過2000萬元。雖然該協議后經法院判決被認定無效,但這筆補償款卻無從追討。
??“法院判輸了的領走了錢,我們判贏了的卻沒有補償,這去哪里說理?”村民們提出質疑。
??被“一女二嫁”的土地
??8月16日,哈爾濱松北區中源大道與松浦大道交口附近,王洪福、歐陽玉芝、歐陽茂林三戶村民坐在自家地頭前愁眉不展。他們為了守衛自家耕種多年的土地,搬來了兩張床墊子已經日夜輪流駐守了十多天。8月7日,中鐵建的施工人員和工程車進場打孔,被村民們攔住,報警之后,警方和太陽升村書記趕到現場,制止了沖突,施工人員撤離。
??村民們阻攔施工的理由是,土地補償協議未簽,也未得到任何征地補償款,“地不能不明不白地被征用。”
??王洪福、歐陽玉芝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本次中鐵建摘牌的18萬平方米土地,他們3家共有近10萬平方米的土地含在其中,但從2020年10月村里開始征地后,始終沒人找他們談這些土地的征用補償問題。
??“我父親王立秀帶著我們已在這塊地里耕種了三十多年。”王洪福告訴記者,目前他家的4萬多平方米耕地里還種著玉米、青菜、果樹等大批農作物。但他們幾家村民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款早在2006年就已被東安公司憑借與太陽升村的一紙土地受讓協議書領走。村民們去村里問,村支書也表示管不了,只稱“錢從半空飛了”。
??這塊土地爭議還要從1973年開始說起,村民們向記者提供的【2007】松民初字第725號及(2010)哈民六終字第27號兩份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調查確認,當年為響應國家號召安置下鄉青年,哈爾濱糖廠與松浦公社太陽升大隊五隊協商,太陽升大隊五隊以302.23畝土地支援哈爾濱糖廠辦青年畜牧場,后青年畜牧場于1984年解體,太陽升村民多次集體上訪,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權,為了加大上訪力度,太陽升村委會與王立秀于2001年4月簽訂承包合同書,將其中的炮臺八坰地(水田1.7公頃、排澇溝6.3公頃)承包給了王立秀,合同日期倒簽至1998年1月1日,合同約定承包期限為30年。王洪福介紹,他父親王立秀原來是青年畜牧場的技術員,場子解體后,他父親一直在這塊土地上耕種并經營魚池。
??歐陽玉芝、歐陽茂林等人的情況與王立秀類似,也于同年與村里簽訂了承包合同書。
??2001年10月,原哈爾濱市土地局及哈爾濱市政府對糾紛進行處理,將302.23畝土地確定為國家所有,其中208.1畝確定給太陽升村使用,王立秀、歐陽玉芝、歐陽茂林等人的土地也在其中。
??2002年12月10日,太陽升村委會與東安公司簽訂了一份土地轉讓協議書,又將208.1畝土地全部轉讓給了東安公司,土地全部注明為沼澤地,價格為每平方米20元。很多村民對此并不知情。
??雖然這份轉讓協議后被法院認定無效,但為后來埋下了諸多糾紛隱患。
??土地被強占建大棚
??王洪福告訴記者,2004年,因為當時松北區興建三環路,統征站征收了王洪福家承包地中的34857平方米土地, 他曾去村委會問過補償,當時村主任表示,等以后征收再一起算。
??王洪福的妹妹王桂花清楚地記得,東安公司與她家承包土地的第一次交集發生在2005年5月,還是一場流血事件。
??“當時我家人正在地里干著活,突然沖進來一幫人要占地建大棚,還拎著鎬把,我們要上前阻止,被他們掄棒打倒,一個來幫忙干活的親戚腿被打折,我母親也被打進了醫院。”王桂花向記者出示了當年的視頻資料和她母親的住院記錄,“把我們趕走之后,這幫人在地里支上鐵架,蓋了大棚之后就走了,也沒有生產,2006年以后,地里的大棚就沒有了,我們也從那年繼續耕種土地至今。”王桂花表示,后來才得知這些人都是東安公司雇的人,強占土地的原因,是為了拿到征地補償。也是在那時,王洪福、歐陽玉芝等人才知道,2002年村里已將土地轉讓給了東安公司。
??此后,為了保護自己的承包經營權,村民們開始了四處上訪,2005年5月,哈爾濱市國土資源局依法作出了“關于責令松北區松浦鎮太陽升村委會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通知”,但一直到2010年,王洪福才通過法院訴訟,最終判決自家與太陽升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也是通過法院判決書,他們才得知,早在2004年和2006年,東安公司就已經到統征站領走了他們幾家村民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款。“2005年就已經讓村里收回土地了,2006年東安公司還能領走補償款,這就是村委會不作為。”王洪福質疑道。
??太陽升村:東安公司領補償村里不知情??東安公司到底領走了多少征地補償款?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調閱松北區統征站提供的資料得知,2004年2月25日,因為三環路征地34857平方米,東安公司獲得了包含魚苗補償費及魚池建設費,共計1154905.8元。
??2006年4月到6月,因為三環路兩側工程施工作業面使用,統征站征用了103856.90平方米土地,東安公司領取了包含青苗補償費及溫室、房產構筑物及附著物補償款,共計23492350.13元。
??一家房地產公司,卻搞起了大棚和溫室,超過2000萬元的補償款,僅憑一紙簡單的轉讓協議就能輕易領走?
??這些補償,僅僅是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而征地補償協議,則是2012年5月份統征站與太陽升村簽訂。
??對此,統征站站長李廣君解釋稱,當時是三環路道路工程施工著急,所以先征用了土地上的青苗及附著物等,給了補償是讓東安公司盡快撤出。李廣君表示,對于東安公司與太陽升村簽的轉讓協議,他們無法確定是否合法,因為東安公司是土地的實際經營者,也沒有老百姓來找補償或表明承包身份。對于當時對該處土地青苗補償費及溫室、房產構筑物及附著物的認定資料,李廣君表示,因為時間太久,檔案不太容易找到,僅提供了幾張現場照片。
??對于村民們提出的質疑,李廣君表示,“從我們的層面,地上青苗及附著物等補償款已經付過一次,不能做二次補償,但如果村民合同有效,上級政府部門也確認此事,我們會酌情考慮。”
??8月19日,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致電太陽升村前任村主任李來明,從2005年10月至2019年間,李來明擔任該村村主任。在此之前,從2001年至2004年,他曾在東安公司任職副總經理。李來明表示,東安公司從統征站領取補償一事太陽升村并不知情,“這事兒沒有通過村里,三環路施工兩次征地也沒有跟村里打過招呼。”
??對于三環路兩側工程施工作業面使用,統征站征用了103856.9平方米土地,并給東安公司2000多萬元補償款一事,王洪福、歐陽玉芝等村民則表示,從未聽說過這個工程,他們耕種的土地也始終沒有被這項工程占用過,“這是否存在征地騙補,套取國家補償行為?”村民們提出質疑。
??除了拿走了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東安公司還盯上了后來的征地補償款。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通過企查查軟件查詢東安公司發現,2016年,東安公司曾起訴太陽升村民委員會,要求太陽升村委會給付東安房地產公司土地補償款16201676元及利息。(2016)黑01民初594號民事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認為,案涉土地系國有土地,雙方簽訂的《土地受讓協議書》未經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且訴前未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違反了國家強制性規定,應認定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效。東安房地產公司主張土地補償款應歸其所有依據不足,不予支持,2018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現在來看,東安公司當年把本該賠給我們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征地補償款給騙走了。希望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能夠查清真相,還我們和法律一個公道。”采訪最后,村民們提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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