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訊 (蘇曉/文)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2023年第二批建筑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其中,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玉雕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海南省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被通報。
??據悉,為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領域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工作,通過以案為鑒、以案釋法,不斷推動建設施工質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安全監管執法典型案例報送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辦《關于做好典型生產安全事故警示宣傳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我省2023年第二批建筑質量安全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海口市查處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案
??2023年2月2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海榆東線拓寬工程(晉文互通至云龍段)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施工單位(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關鍵安全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瓊山分局于2023年3月15日對該項目施工單位(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張安琦作出罰款壹萬貳仟元整行政處罰,安全員王二威作出罰款壹萬貳仟元整行政處罰。
??案例二:海口市查處深圳市玉雕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未落實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案
??2023年3月30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海南之心A0102地塊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裸土未覆蓋、圍擋不規范、未設置洗車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和《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和《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美蘭分局于2023年6月26日對深圳市玉雕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行政處罰。
??案例三:海口市查處海南省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案
??2023年5月22日,國務院安委會第二十綜合檢查組對海南省軍民融合軍糧綜合保障基地(東區)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腳手架與結構間水平防護網缺失、架體多排立桿位置缺少水平剪刀撐、外腳手架拉結點整體缺失等安全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秀英分局于2023年7月21日對海南省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肆萬玖仟元整行政處罰。
??案例四:海口市查處海南省第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案
??2023年5月22日,國務院安委會第二十綜合檢查組對海南省恒福佳庭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架子工)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其行為違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龍華分局于2023年8月21日對海南省第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行政處罰。
??案例五:三亞市查處海南水姿源保健養生服務有限公司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案
??2023年4月10日,三亞市吉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君和君泰1期1號樓開展現場檢查,發現海南水姿源保健養生服務有限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涉嫌破壞1處承重墻,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吉陽分局于2023年6月29日對海南水姿源保健養生服務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三亞市查處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遵守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措施造成火災案
??2023年3月6日,三亞市海棠區三亞國際免稅城一期二號地商業項目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經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場核查,發現該項目施工單位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動火作業時未遵守操作規程和落實安全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海棠分局于2023年4月27日對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瓊海市查處海南鑫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案
??2023年2月15日,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瓊海市嘉積鎮上埇幼兒園綜合樓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單位海南鑫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和《海南省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 版)第二十項第一檔處罰檔次違法階次裁量內容的規定,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6月19日對海南鑫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貳萬壹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臨高縣查處海南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實有效防塵降塵措施案
??2023年5月5日,臨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金牌開發園區開發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未落實濕法作業、未按要求道路硬化、土方未進行全部覆蓋、未設置沖洗槽或沖洗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6月28日對海南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白沙黎族自治縣查處海南永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案
??2023年2月22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白沙福安商務大廈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該項目施工單位海南永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預留洞口無防護、腳手架連墻件拆除、大橫桿不連續設置、落地腳手架基礎不整平,不規范設置掃地桿等安全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白沙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5月10日對海南永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貳萬零五百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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