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訊(劉敏/文)3月11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重大訴訟案件公告稱,近日收到相關法院的開庭通知,涉及渤海銀行福州分行與泰禾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借款糾紛一案。
??公告顯示,原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請求判令被告福州新海岸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罰息等費用合計19.43億元(含律師費、訴訟費);判令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折價、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就本案確認的全部債權優先受償;判令被告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黃其森、葉荔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據悉,2018年3月14日,渤海銀行與被告福州新海岸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簽署《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約定渤海銀行向被告新海岸公司提供貸款16億元用于三江城二期項目在建工程開發建設,貸款期限自2018年3月14日至2021年3月13日;2018年3月14日被告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渤海銀行簽訂了《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證協議》約定為案涉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同日,被告黃其森、葉荔與渤海銀行簽訂了《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證協議》,約定為案涉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因新海岸公司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故渤海銀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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