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5 10:10:16
研究員/朱一鳴、傅一辰
【事件】6月23日,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并宣布7月1日起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將開展為期2年的以房養老試點工作。
【點評】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以房養老保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以自愿參加為基礎進行試點,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對此我們認為:
1、以房養老保險的推出是必然趨勢。盡管外界對以房養老的爭議不斷,但該險種的推出符合社會進步過程中人們多元化的需要,是對現有養老方式的一 種補充。在歐美、日本、新加坡等,以房養老作為一種較“小眾”的養老方式,發展已經較為成熟。同時,以房養老以市場化手段運作,而非政府強制推行,因此不 影響政府原本應承擔的養老責任。
2、大范圍推廣有難度。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對“房”的重視根深蒂固,老年人通常會將房屋作為財產讓子女繼承。一方面,經濟條件較好的老人并不需要 以房養老補貼生活;另一方面,經濟條件較差的老人房屋價值通常并不高,可從中獲得的補貼有限,在房屋的具體估值上較難與保險公司達成一致,子女會給予的阻 力也更大。
3、房價波動影響保險公司積極性。歐美的房價相對平穩,而在中國的房價在不斷波動中,以房養老涉及的周期可能超過20年,保險公司不能分享房屋 增值收益,卻須承擔老人離世當年房價下跌的風險,房價未來走勢不明朗是大多保險公司對以房養老反應并不積極的根本原因。此外,住宅70年產權到期、建筑維 修折舊、城市規劃變動導致拆遷等,都可能成為今后矛盾的由頭,因此具體規定還應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以減輕雙方的觀望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