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1 11:07:04
??一、居民收入情況
??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長)7.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
??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24336元,比上年增長8.6%,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6.2%。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6413元,增長7.6%,是平均數的92.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3066元,增長9.2%,是平均數的89.4%。
??按收入來源分,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5829元,比上年增長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6.1%;人均經營凈收入4852元,增長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7.2%;人均財產凈收入2379元,增長1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8.4%;人均轉移凈收入5168元,增長8.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8.3%。
??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
??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9853元,比上年名義增長8.4%,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2%。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6112元,增長6.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6%;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2124元,增長10.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4%。
全年全國居民人均食品煙酒消費支出5631元,比上年增長4.8%,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8.4%;人均衣著消費支出1289元,增長4.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6.5%;人均居住消費支出4647元,增長13.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3.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1223元,增長9.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6.2%;人均交通通信消費支出2675元,增長7.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3.5%;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2226元,增長6.7%,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1.2%;人均醫療保健消費支出1685元,增長16.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8.5%;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477元,增長6.8%,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4%。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
??居民消費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現金消費支出,也包括實物消費支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
??人均收入中位數是指將所有調查戶按人均收入水平從低到高順序排列,處于最中間位置的調查戶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數據中未包括居民自產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費,年度收支數據包括。
??2、調查方法
??全國及分城鄉居民收支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組織實施的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按季度發布。
??國家統計局采用分層、多階段、與人口規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樣方法,在全國31個省(區、市)的1800個縣(市、區)隨機抽選16萬個居民家庭作為調查戶。
??國家統計局派駐各地的直屬調查隊按照統一的制度方法,組織調查戶記賬采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經營和生產投資狀況等數據;同時按照統一的調查問卷,收集住戶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與耐用消費品擁有情況、居民基本社會公共服務享有情況等其他調查內容。數據采集完成后,市縣級調查隊使用統一的方法和數據處理程序,對原始調查資料進行編碼、審核、錄入,然后將分戶基礎數據直接傳輸至國家統計局進行統一匯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