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5:21:14
??再次明確!農民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可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
??【熱點聚焦】
??近日,自然資源部在官網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作出的答復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答復指出,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明確規定,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熱點評析】
??保障農民合法財產,讓進城落戶再無后顧之憂
??根據公安部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我國1億人落戶任務提前完成,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從數據上來看,我國城鎮化進程迅速,但仍有較大發展空間。最近幾年,在中央推動下,全國各能級城市相繼放寬城鎮落戶限制,多地甚至推出“零門檻”落戶政策,鼓勵農民進城落戶,積極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
??自然資源部在回復中明確,農民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一并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雖然并非首次提出(2016年國土資源部印發的《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即有相關規定),但無疑讓更多人吃下定心丸,既是對農民合法財產的保護,也讓農民子女進城落戶再無后顧之憂,對推動城鎮化進程具有積極意義。
??有助于改善農村風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隨著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外出務工。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農民工總量持續增長,已由2013年的2.69億升至2019年的2.91億,平均年齡40.8歲。農民工成為城市建設主力軍的同時,農村也不得不面對青壯勞動力持續流失、老弱病殘留守制約農村發展的局面。
??自然資源部在回復中明確,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所有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這意味著宅基地上是否建有房屋是能否繼承的關鍵,客觀上將引導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建設、修繕老宅,不僅有助于改善農村風貌,對地方就業崗位的增加和經濟的發展也有積極作用。
??堅持宅基地農民集體所有權屬性,對城市房地產市場影響較小
??雖然明確了城鎮戶籍子女可繼承農民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但并不意味著城鎮戶口可以下鄉買地建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所有。2020年5月14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對亂占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綜合來看,對城市房地產市場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