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15:26:49
政策——北京上海已獲準試點集體土地建租賃房
1月7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正式披露,北京、上海已獲批準允許試點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徐紹史還提出,對于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建設用地緊缺的直轄市和少數省會城市,由省級政府審核同意并報部批準后,可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土地按性質可分為城市的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農村土地只有在征用為國有土地改變性質后才能進入土地市場“招拍掛”。隨著城市化推進,大量集體土地被納入城市規劃圈,但只要性質不變就不允許上市交易。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