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7:34:19來源:屏山縣人民政府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縣屬及以上企事業單位: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影響,鼓勵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特殊群體購房補貼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購房人,在我縣范圍內購買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務公寓的,實施購房補貼。新建商品房購房時間以住建房管部門網上合同備案辦結時間為準,且購房時間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間;新建商品房指自2020年2月2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新辦理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確定的預售范圍的商品房。
??(一)就業群體
??在我縣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的人員;
??(二)人才群體
??35歲以下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三)城鎮化群體
??1.具有農村居民戶籍的人員;
??2.外縣戶籍來屏購房人員。
??(四)重點特殊群體
??1.退役和現役軍人和“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抗疫一線的醫護人員和社區工作者;
??3.對符合政策生育兩孩及以上的家庭。
??以上群體購房補貼按100元/平方米給予一次性補貼,每戶最高不超過1.5萬元,符合多項條件的不作累加計算。
??對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購房家庭,在現有補貼基礎上,每戶額外補助2萬元。
??凡符合《大力實施八大工程促進在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宜府辦發〔2020〕12號)規定的,按原文件執行,但購房補貼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城管局、縣稅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公安局、縣經商科信局)
??二、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縣金融工作局)
??三、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支持作用
??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合理購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對我縣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包括:
??(一)提高單、雙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對生育二孩及以上繳存職工家庭進一步提高;
??(二)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對已結清商業住房貸款的,不納入房屋套數認定范圍;
??(三)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繳存職工租賃住房消費,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
??(四)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支持,優化住房公積金按揭項目貸款劃款條件;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牽頭單位:縣公積金中心;責任單位:縣住建城管局、縣衛生健康局)
??四、優化商品房預售條件
??新建商品房預售形象進度條件為:在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的基礎上,七層及以下的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需達到地面正負零;七層以上至十一層的須修至地面1層,十二層以上的須修至地面2層。(牽頭單位:縣住建城管局)
??五、分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采取書面承諾的方式可申請先按照50%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余下部分須在申請辦理項目首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繳清。(牽頭單位:縣住建城管建局)
??六、科學合理指導預售申報價格
??嚴格審查商品房預售方案,在辦理預售許可和網簽備案時,把握好兩個“合理范圍”:一是同一項目同類型商品房當期預售申報均價與首期申報均價上下浮動范圍應在15%內;二是一個商品房項目初次申報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其申報均價與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項目近期備案均價上下浮動范圍應在15%內。對于超范圍且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項目,可以采取不予辦理或關停網簽等必要措施。(牽頭單位:縣住建城管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七、以上政策措施施行時間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其中:住房公積金政策第(一)、(二)、(三)、(四)條政策實施時限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第(五)、(六)條政策實施時限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相關措施由縣住建城管局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若國、省、市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屏山縣房地產市場調控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