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與市場 2024-09-09 09:52:40 來源:積極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發展中心
- 城市:四川
- 頒發時間:2024-09-05
- 發文字號:
- 發文機構: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瀘州市財政局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瀘州市商務和會展局 中國人民銀行瀘州市分行 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瀘州監管分局
- 實施日期:2024-09-10
- 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
- 類別:房地產交易與市場
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瀘州市財政局
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瀘州市商務和會展局
中國人民銀行瀘州市分行 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瀘州監管分局
2024年9月5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積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區縣以合理的價格在試點區域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金融機構發放收購貸款予以支持。鼓勵國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于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用房。
??二、大力推廣“房票”安置。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在集體土地拆遷、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重要地災隱患點避險搬遷、城中村改造、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中,通過發放“房票”方式實施安置。
??三、鼓勵開展“以舊換新”。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國有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購房群眾按照市場化方式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支持有條件的區縣通過政府引導、居民自主改造、市場化運作等方式,推進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拆舊房建新房,消除存量危房。
??四、開展購房惠民促消費活動。購房人(自然人,下同)在中心城區土地使用規劃范圍內(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購買參與獎補企業提供的在活動名單之內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一手車位(車庫)并完成網簽備案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單套房源、單個車位(車庫)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補助。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積補助600元/㎡,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8萬元;符合國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戶籍在瀘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積補助800元/㎡,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購買一手車位(車庫)的給予1萬元/個補助。
??購房人在中心城區土地使用規劃范圍內(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已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繳納契稅的,按所繳納契稅的50%發放消費券。
??五、加大購房政策支持力度。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范圍內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支持商業銀行按認定的住房套數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支持繳存人購房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
??六、強化配套設施統籌。根據片區詳細規劃和周邊實際建設情況,對滿足條件的新出讓住宅類用地原則上不再配建農貿市場、幼兒園、社區用房。以上配套設施由政府統籌。
??七、優化審查規劃設計方案。開發企業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繳納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讓金后,規劃設計方案可提交空間規劃專委會、規委會審議。
??上述政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各縣可參照執行或根據情況制定相關政策。相關政策措施由牽頭單位具體負責解釋,如需制定實施細則的另行制定。
??本政策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有明確時限的條款,以明確的時間為準。其中,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條款待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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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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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的通知
- 2關于促進郴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 3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 4關于印發《信陽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5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6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景德鎮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7關于印發《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8關于取消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的通知
- 9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九江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10關于進一步促進荔浦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