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15:46:51來源:武漢市政府門戶網站
??一、起草背景情況
??為貫徹《建設部關于建立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號)要求,補齊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管理制度短板,促進開發企業誠信經營,我局制發了《暫行辦法》,通過建立開發企業信用檔案,細化、量化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對失信企業在開發經營、資質升級、預售資金監管等方面予以懲戒,曝光失信和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了開發企業誠信自律,營造了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維護了我市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稌盒修k法》實施兩年以來,國家、省、市對各行業領域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隨著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不斷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也出現的一些變異式、隱蔽式的新情況新問題,《暫行辦法》已不能滿足當前工作需要,應結合工作實際予以修訂。
??二、《暫行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擴大警示名單范圍
??為提高開發企業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重視程度和信用信息聯合獎懲作用,將第十五條第二款“開發企業信用得分低于60分,或一年內同類違法違規行為出現3次及以上、有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給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納入‘警示名單’”的分值調整為“75分”;將第十六條“信用得分不低于80分的開發企業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的分值調整為“90分”。
??(二)修改記分標準情形表述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條款對部分記分標準情形表述進行了修訂。例如:將C類情形第16條“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達到交付條件,延期交付的”修訂為“延期交付商品房且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將D類情形第27條“不移交有關承接查驗資料的”修訂為“開發企業不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有關資料的”。
??(三)調整重要違規事項分值
??針對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層度,為加強《暫行辦法》懲戒力度,將“發布不實價格和銷售進度信息,惡意哄抬房價,誘騙消費者爭購的”、“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將全部可售房源公開對外銷售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等情形的記分標準進行了調整,加大了信用扣分分值。
??(四)增加信用管理事項類型
??針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些新的違法違規行為,為加強《暫行辦法》在信用事項覆蓋面,增加了“未按照商品房明碼標價的規定,在標價之外向購房人額外收取費用的”、“強制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的”、“銷售商品房時,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的”、“銷售全裝修商品房,交付樣板房未公示交付標準,未列明所用主要裝修材料和室內設施設備的名稱、品牌、型號及備選品牌、型號清單等內容的”等記分標準情形。
??(五)刪除依據不充分信用管理事項
??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應納入信用聯合懲戒工作的4項情形,進行了刪除,例如:“在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中圍標、串標,指定物業服務企業的”、“根據其他部門通報的文件,依其性質嚴重程度追減1-5分或否決扣分”等。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