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2 09:24:57來源: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
??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黨的十九大把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之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科學謀劃、統籌推進上海法治社會建設各項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保障人民權利,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為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法治城市筑牢堅實基礎。
??(二)主要原則。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尊重和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堅持從上海實際出發;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堅持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全面完成,社會主義法治觀念更加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范更加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市民法治素養和城市法治形象進一步提升,上海法治社會建設邁向新臺階。
??二、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
??(四)維護憲法權威。深入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持續推動憲法精神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軍營、進網絡,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社會氛圍。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教育,推動國家工作人員有組織地、原原本本地學習憲法文本。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法宣誓。開展青少年成人憲法宣誓儀式,持續推進全市中小學生、大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活動。充分發揮上海市憲法教育館等憲法宣傳教育陣地作用,打造覆蓋各類人群、集教育和體驗為一體的憲法宣傳教育陣地。持續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
??(五)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探索法治宣傳教育新機制、新模式、新路徑,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廣泛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廣泛宣傳民法典,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在全社會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積極組織疫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垃圾分類等方面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編纂上海城市法規全書,方便群眾找法學法用法。引導全社會尊重司法裁判,維護司法權威。堅持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認真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制定市、區、街鎮三級黨政領導干部學法應知應會清單,落實年終述職述法制度。深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實踐,完善法治培訓和考核評估機制。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配齊配強法治課教師、法治輔導員隊伍,全面落實法治副校長制度,健全校內法治教育與課外法治實踐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教師的法治教育培訓。引導企業樹立合規意識,辦好企業法務技能大賽,搭建企業法務技能交流展示平臺。加強對“城市白領”、外省區市來滬人員和在滬境外人士等群體的普法宣傳。加強對社會熱點案(事)件的法治解讀評論,傳播法治正能量。深化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普法實踐,加強“智慧普法”平臺建設。
??(六)深化普法責任制實踐。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履職評議報告制度,評議中注重發揮第三方作用。建立年度重點法規規章專項宣傳制度和重點法規規章公布時同步解讀機制,加強立法常態化宣傳報道,對立法熱點問題主動發聲。健全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以案釋法工作機制,注重加強對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將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的過程轉化為精準普法的過程。建立統一、規范、共享的典型案例庫,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作用。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組織、普法志愿者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實踐。制定促進媒體公益普法指導意見,引導報社、電臺、電視臺、網站、融媒體中心等各類媒體自覺履行普法責任。
??(七)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法治文化建設,注重對市民法治理念、法治思維的培育,充分發揮法治文化的引領、熏陶作用。將法治文化建設與弘揚上海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深度融合,厚植上海城市文明法治底蘊。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上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傳播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中積極融入法治元素,引導激勵高質量法治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擴大法治文化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積極開展具有法治內涵的辯論賽、知識競賽、故事巡講等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更多城市公共空間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機關單位、住宅小區、樓宇、廣場、公園、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公共交通場站等公共空間,打造更多法治文化陣地,促進法治文化與機關文化、校園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和社區文化深度融合。
??三、健全社會領域制度規范
??(八)加強社會重要領域地方立法。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教育、住房、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疫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慈善救助等領域和退役軍人、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正當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體現到地方立法之中,加強見義勇為、尊崇英烈、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志愿服務、孝親敬老、文明誠信等方面的地方立法。遵循民法典的原則、規范和要求,加強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工作,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促進社會規范建設。進一步發揮社會規范在城市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支持社會主體通過章程、規約等社會規范實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加強居村民自治章程、議事規則、市民公約、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范、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章程等社會規范建設,總結推廣“住戶守則”等新型社會規范。鼓勵和引導居村法律顧問、律師或社會組織參與社會規范制定。制定自律性社會規范示范文本,確保社會規范符合法治原則和精神,切實提升社會規范實效性。探索建立社會規范司法確認機制,強化社會規范效力的法治保障。深化行風建設,強化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行業自律功能,規范行業行為。
??(十)加強道德規范建設。注重把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的基本道德規范轉化為地方立法,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積極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強化法治對道德的支撐,綜合運用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舉措,完善激勵機制,褒獎善行義舉,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建設,深入開展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注重發揮道德規范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強化道德規范的教育、評價、監督等功能,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依法懲處公德失范違法行為。在全社會積極倡導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增強公民公共衛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識。依法規范捐贈、受贈行為。
??(十一)深化社會誠信建設實踐。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發展應用新格局,逐步建成與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適應的信用環境。健全信用制度體系,修訂完善誠信建設法規規章,推動出臺信用分類監管、信用獎懲、信用標準管理等信用建設制度規范。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披露、獎懲等工作機制,注重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促進信用建設規范化發展。健全社會信用監管體系,加強信用承諾、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完善信用激勵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機制。引導企業依法履行社會責任,促進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落實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加強行業協會商會誠信建設,完善誠信管理和誠信自律機制。加強公共信用平臺建設,強化信用基礎設施支撐。廣泛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培育社會信用意識,倡導誠實守信遵法的社會風尚。加強長三角區域一體化信用體系建設,推動誠信記錄共建共享和守信、失信認定標準、措施互認,逐步在更多領域推廣實施跨區域聯合獎懲措施,研究制定區域信用服務分類目錄。
??四、加強權利保護
??(十二)健全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機制。不斷拓展人民群眾有序參與重大公共決策的渠道,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與人民生產生活和現實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公共決策充分體現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責任。沒有法律和行政法規依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建立更多民意表達“直通車”,更好發揮“12345”市民服務熱線、政務新媒體以及人民建議征集等渠道作用,及時回應群眾意見建議和訴求關切。推動基層立法聯系點擴點提質、拓展功能。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健全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與涉企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機制,依法平等保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十三)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合法權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改進和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更多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和解等非強制性手段。探索新業態新模式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拓展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建立健全人民群眾監督評價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交通運輸、金融服務、野生動物保護等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建立健全產權保護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將產權保護列為專項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創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內容。打造信息公開透明的“陽光政務”,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決定、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決定、行政征收決定等,依法予以公開。
??(十四)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公民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依法辦理民生領域案件,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中央部署,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完善律師制度。依法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權、申請權、申訴權。健全法院調查令制度,切實保障律師及當事人調查取證權利。加強對非法取證行為的源頭預防和監督,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健全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檢察機關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依法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保障人民群眾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等司法活動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等科技創新成果與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聯網+訴訟”模式,建設集約高效、多元解紛、便民利民、智慧精準、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解決群眾“問累、訴累、跑累”。
??(十五)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2022年建成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公共法律服務人民群眾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保持在較高水平。通過設立分支機構、培育規模化法律服務機構、推廣運用遠程網絡等措施,促進中心城區優質法律服務資源向郊區輻射,逐步縮小城鄉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差距。根據國家法律援助立法安排,修訂完善上海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規,細化落實法律援助制度和國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困難群體、特殊群眾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發展公益性法律服務機構和隊伍,加強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鼓勵、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深化居村法律顧問工作實踐,總結推廣社區法治專員等實踐經驗,出臺居村法律顧問工作指引,提升居村法律顧問效能。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科技創新手段深度融合,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與訴訟服務、政務服務、社會服務等領域的工作對接機制,實現公共法律服務資源與政務信息大數據資源的全面整合和互聯互通。
??(十六)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樹立正確權利義務觀。引導和推動公民依法行使權利,理性表達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引導和推動企業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認真履行法律義務,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推動社會健康有序運行。強化政策引領作用,為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社會主體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和評價機制建設,依法懲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支持社會組織建立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引導社會資源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組織傾斜。
??五、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十七)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堅持共建共治共享,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以社區為重心筑牢超大城市治理底盤,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健全各級黨委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領導作用的機制,完善政府社會治理考核問責機制。不斷拓寬民主協商渠道,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發揮群團組織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推進社會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十八)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在黨組織領導下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構建市、區、街鎮三級聯動的城鄉依法治理體系。依法全面實施下沉街鎮、居村事務準入機制,制定和落實區級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規范住宅小區業委會建設,依法保障居民、業主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全面推進基層單位依法治理,推動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普遍完善業務和管理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平臺和機制。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推進業務標準程序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范化解風險及時、法律監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會問題。開展上海市法治建設示范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等活動。
??(十九)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實踐。堅持用法治思維引領鄉村治理,助推美麗家園、綠色田園、幸福樂園建設。依照法律法規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規范鄉村干部群眾的行為,讓依法決策、依法辦事成為習慣和自覺。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兩委”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村民小組組長等為重點的“法治帶頭人”。開展形式多樣的村級議事協商,探索村民小組協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組織村民就村級公共事務、重大民生問題開展民主協商。深化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實踐。推進農村巡察工作,依法依規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二十)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人民團體要在黨的領導下,教育和組織團體成員和所聯系群眾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實現社會組織中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確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全面構建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推動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引導公眾參與監督。加大社會組織分類扶持力度,依法培育和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積極培育法律服務、法治宣傳、矛盾調處等法治類社會組織。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和支持志愿服務組織發展,開展志愿服務標準化建設。積極探索新領域、新業態、新類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支持區域性、國際性社會組織在滬登記成立。探索完善長三角區域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推動社會組織參與團體或行業標準制定。探索建立各領域社會組織的行業組織,引導和規范行業內社會組織的行為。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促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
??(二十一)全面增強社會安全感。貫徹落實平安建設各項部署,統籌社會治理和有關部門資源力量,完善平安上海建設協調工作機制、責任分擔機制,健全平安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健全立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機制。貫徹落實“互聯網+公共安全”行動計劃。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建立防黑防惡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和懲治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暴力恐怖、黃賭毒黑拐騙、高科技犯罪、網絡犯罪、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遏制和預防嚴重犯罪行為的發生。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依法強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生產安全、破壞交通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隊伍和機構建設,推動社會心理服務和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單位。健全執法司法機關與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的工作銜接,加強對執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導。完善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體系建設,嚴防校園欺凌事件,健全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四位一體”關懷幫扶體系。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加強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公共安全協作機制建設,提升跨區域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二十二)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積極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上海版,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健全“訴源治理”機制,充分發揮市、區兩級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作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形成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投資、貿易、金融、航運、知識產權、海事等領域商事調解特別是涉外商事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律師在調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律師調解經費保障機制。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加強信訪法治化建設,全面落實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深入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積極引入律師等社會力量參與信訪矛盾化解。發揮行政復議、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化解糾紛作用。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矛盾化解協作機制建設。
??六、依法治理網絡空間
??(二十三)完善網絡制度規范。全面落實國家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域的法律法規,因地制宜制定相應配套制度。通過立改廢釋等方式,推動我市現有法規規章延伸適用到網絡空間。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制度規范建設。強化對網絡直播、自媒體、知識社區問答等新媒體業態和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的規范和引導。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重大事項前置備案制度,修訂網絡安全績效審計相關標準。探索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等前沿領域地方立法研究。充分發揮上海在數字領域的優勢,積極參與數字經濟、電子商務、信息技術、網絡安全等領域國際、國家規則和標準制定。
??(二十四)培育良好的網絡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網和以德潤網相結合,弘揚時代主旋律和社會正能量,加大優質網絡文化供給。提升網絡媒介素養,推動網絡誠信制度化建設。加強全社會網絡法治教育,落實網絡素養教育指南。加強網絡文明建設,深入實施網絡公益工程和“爭做中國好網民、上海網民在行動”工程,引導網民文明上網、理性表達,提升公民依法安全用網的意識和能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加強青少年網絡安全教育,引導青少年理性上網。加強上?;ヂ摼W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體系建設。堅決依法打擊謠言、淫穢、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網絡空間傳播蔓延。開展網絡生態治理系列專項行動。
??(二十五)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網。牢固樹立正確的網絡安全觀,依法防范網絡安全風險。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明確管理部門和網信企業的網絡安全責任。建立完善統一高效的網絡安全風險報告機制、研判處置機制,健全網絡安全檢查制度。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提升網絡安全信息共享通報能力。建設上海市網絡安全應急指揮中心。辦好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上海地區活動。加強對網絡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認真貫徹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嚴格規范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加大對非法獲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訴訟作用,將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納入公益訴訟范圍。依法嚴厲打擊網絡金融犯罪、網絡誹謗、網絡詐騙、網絡色情、攻擊竊密、盜版侵權、網絡涉毒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新型網絡犯罪,加強網絡黑灰產業鏈整治。根據中央部署,積極參與國際打擊互聯網違法犯罪活動。
??七、加強組織保障
??(二十六)強化組織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黨委要認真落實推進本地區法治社會建設的領導責任,切實增強加快建設法治社會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聚焦法治社會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加強組織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法治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謀劃和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各項任務。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十七)加強統籌協調。堅持法治社會與法治上海、法治政府建設相協調。堅持法治社會建設與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市治理相適應。各級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要加強對本地區法治社會建設運籌謀劃,推動形成上下協調、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全社會各方力量采取多種形式參與法治社會建設,充分發揮公民、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在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形成法治社會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十八)加強基層法治機構隊伍建設。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完善基層法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加大人員、經費、資源、裝備向基層傾斜力度。充分發揮司法所等基層法治機構在協調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統籌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促進和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九)健全責任落實和考核評價機制。各級黨委要把法治社會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法治建設考核指標體系。研究制定法治社會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完善群眾滿意度測評制度。將法治社會建設納入法治督察工作機制,確保中央和市委關于法治社會建設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三十)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法學會、高校、科研院所等作用,建立法治社會建設理論研究基地,建設法治社會建設案例庫。適時發布法治社會建設白皮書。大力開展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宣傳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法治社會建設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法治社會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區、各部門要全面準確貫徹《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本規劃,提出可執行、可操作的工作舉措,加強與本區、本部門相關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的銜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各協調小組要加大對規劃實施中重大問題的協調力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要明確任務分工,抓好督察督辦,壓緊壓實責任,確保各項部署有序推進、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