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14:19:35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更好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保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經認真研究總結、廣泛征求意見,對2019年制定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進行了修訂,在保留原有44種文書的基礎上,新增加12種文書,形成了《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2021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格式范本》),現予以印發。
??《格式范本》為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文書基本格式。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參照《格式范本》,結合實際完善有關文書格式并自行印制。國家藥監局、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可以參照《格式范本》制定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的文書,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專項規定執行;專項規定未作規定的,可以參照適用《格式范本》。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對《格式范本》未擬定的文書,可以參照適用市場監管總局已印發的其他文書。
??與《格式范本》配套使用的《使用指南》,可以登陸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閱。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