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09:42:04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1〕4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參照本方案,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允許范圍內,推進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
??二、分類推進改革
??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省范圍內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湖南版)》(見附件1,以下簡稱《湖南版清單》)分類實施改革。
??省內未納入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以下統稱未納入自貿試驗區的國家園區),總體上按照《湖南版清單》分類實施改革,其中,改革方式為優化審批服務的“電信業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文物商店設立審批”,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5號),保留實行告知承諾。
??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縣、市轄區范圍內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湖南自貿試驗區版)》(見附件2)分類實施改革,清單之外的其他許可事項,按照《湖南版清單》實施。
??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省人民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省范圍內按照《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見附件3)分類實施改革。
??(一)直接取消審批。在全省范圍內取消69項(含省級層面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的,不得轉移至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變相實施。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各類主體,不得將已取消的許可證作為其他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前提條件。在政府采購中,不得將已取消審批事項及證件作為必要條件或評分依據。(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審批改為備案。在全省范圍內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事項。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堅決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實行告知承諾。在全省范圍內對66項(含省級層面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對1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實行告知承諾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25號)要求,科學編制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模糊表述和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示范文本。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針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分類確定核查時間、標準、方法以及是否免于核查。(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優化審批服務。對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以外的其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要求,綜合運用下放審批權限、精簡許可條件、簡化審批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延長或取消許可期限,以及取消或放寬審批數量限制并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情況等方式,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鼓勵企業有序競爭。鼓勵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完善配套措施
??(一)建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按照全覆蓋要求,將中央層面和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并逐項確定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清單實行分級管理,中央層面設定的事項清單按國務院審改辦編制的清單執行,省級層面設定的事項清單由省審改辦負責組織編制。清單要動態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清單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對實施變相審批造成市場分割或者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要嚴肅督查整改并追究責任。(省政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編制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登記機關要根據企業自主選擇、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并及時將有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將經營范圍分為“一般經營范圍”和“許可經營范圍”,對不需辦理許可的“一般經營范圍”,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落實國務院關于電子證照標準、規范和樣式的有關要求,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步歸集至湖南省“互聯網 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依托全國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企業電子證照庫,實現涉企電子證照、電子認證、電子印章聯動應用,實現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共享及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大力拓展企業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應用,逐步減少企業紙質執照和實體印章使用需求。(省政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四、創新加強監管
??(一)明確監管責任。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建立健全登記注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監管機制,壓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舉措,堅決糾正“不批不管”“以批代管”“嚴批寬管”等問題。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或者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地區,要強化審管銜接,明確監管責任,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健全監管規則。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改革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監管事項,制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處理方式等內容,并納入湖南省“互聯網 監管”系統統一管理。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新設企業納入監管范圍。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實行告知承諾的,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的,要依法作出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并納入信用記錄。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確保審批監管權責統一。(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將更多事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格落實生產、經營、使用、檢測、監管等各環節質量和安全責任,守住質量和安全底線。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依法歸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探索實行市場主體信用“黑名單”制度,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強化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要按照鼓勵創新原則,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措施,分類量身定制監管規則和標準,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深入推進“互聯網 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加強監管數據共享,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精準預警風險隱患。(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牽頭,省直相關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政務局牽頭推進我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督促落實、法治保障、總結評估等工作。省商務廳要做好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舉措與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銜接。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改革工作負總責,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司法行政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扎實推進改革。
??(二)強化法治保障。要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依照法定程序推動改革。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調整情況,及時做好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調整,建立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擔當作為,強化工作舉措,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任務落實。要加強“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經費保障,加大對涉企經營許可信息化建設及電子證照推廣運用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培訓和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總結評估、完善政策措施、推廣典型經驗,確保改革取得預期成效,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
??附件:
??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湖南版)
??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湖南自貿試驗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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