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8 09:10:20來源:中房網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房地產產品綜合品質,促進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經國家批準,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共同在房地產行業開展“廣廈獎”評選活動,每兩年一屆。
??第二條 “廣廈獎”是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綜合性獎項。評選的目的是: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領房地產行業高質量發展。獲獎項目應當是規劃設計水平高、環境好、質量優、性能好,人民群眾滿意的好房子。在推進綠色、健康、產業化發展方面起示范帶動作用。
??第三條 評選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公益性的原則,保證“廣廈獎”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條 “廣廈獎”評選項目包括住宅與非住宅兩大類。住宅類項目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兼顧保障性住房和中高檔住房;以新建住宅為主,兼顧舊城改造項目;以城市項目為主,兼顧新農村項目。非住宅類項目以經營性項目為主,兼顧公益性項目。
??第五條 “廣廈獎”評選項目每年評審一次,評審通過的項目,發布表彰決定,每兩年召開一次表彰大會。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廣廈獎”評選活動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或地方房地產業協會(開發協會)的會員中開展。
??第七條 “廣廈獎”的申報單位是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的“廣廈獎”評選項目應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符合“廣廈獎”評價指標體系的各項要求。其中住宅類項目按住宅的適用性能、環境性能、經濟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類評價指標體系評價;非住宅類項目按規劃與建筑設計、施工質量、產業化技術應用、公共配套與運營服務四類評價指標體系評價。
??第八條 評選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配套完整,住宅類項目總建筑面積一般在5萬平方米以上,其中舊城改造項目、小城鎮建設項目、新農村建設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非住宅類項目總建筑面積一般在2萬平方米以上;
??2.工程經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備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類項目應符合國家《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規定的2A級及以上等級標準,或符合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規定的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等級標準,并符合國家對住宅小區配套設施的有關規定;
??4.非住宅類項目應達到各類相應行業評價標準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規定的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等級標準;
??5.住宅全裝修比例(按套數計算)東部地區原則上為100%,中、西部地區原則上為60%以上;
??6.住戶對工程質量滿意度、物業服務滿意度均在85%以上;
??入住率達到60%。
??第九條 已獲得國家、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家、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協會的相關獎項的項目,可作為“廣廈獎”評選優先項一并申報。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
??1.不符合國家現行開發建設政策的;
??2.規劃、設計、施工不符合規范、標準的;
??3.建設和使用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隱患的;
??4.項目使用了明文規定淘汰的材料和技術的或使用了假冒偽劣材料、部品的;
??5.申報單位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有重大不良記錄或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投訴并經核實負有主要責任的。
??第三章 評選機構
??第十一條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聯合設立“廣廈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負責提出“廣廈獎”評審標準及要求、監督“廣廈獎”評選程序公正性、處理評選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審定“廣廈獎”入圍項目。評委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委員若干名。主任委員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等領導擔任,委員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等單位推薦的相關人員組成。
??第十二條 設立“廣廈獎”評審專家組(以下簡稱“評審專家組”),其工作對評委會負責,向評委會匯報評審情況,提出“廣廈獎”入圍項目名單。評審專家組組長由評委會主任任命,成員從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的專家庫中選取。
??第十三條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共同設立“廣廈獎”評選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廣廈獎”辦公室),負責“廣廈獎”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雙方派員組成,地點設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秘書處。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業協會(開發協會)、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辦公室)設立“廣廈獎”評選機構(以下簡稱省級評選機構),下設省級評審專家組。
??省級評選機構的工作職責是:負責本地區各城市“廣廈獎”評選項目的申報和初審組織工作;將初審合格的項目推薦到“廣廈獎”辦公室。
??省級評審專家組具體負責本地區各城市申報項目的審核、考察等初審工作。
??第十五條 省級評選機構應在本地區各城市設立市級評選機構,其工作職責是:向省級評選機構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第四章 申報與評選程序
??第十六條 省級和市級評選機構應當組織好本地區“廣廈獎”評選工作。
??第十七條 申報單位應當根據“廣廈獎”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區評選機構要求,向市級評選機構申報;沒設立市級評選機構的,直接向省級評選機構申報。申報單位填寫“廣廈獎”評選項目申報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通過“廣廈獎”指定網站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向全體住戶公示,告知申報“廣廈獎”事宜,征求住戶對工程質量、物業服務的滿意度。
??第十八條 省級評選機構接到市級評選機構推薦的評選項目或企業直接申報的項目后,應當組織省級評審專家組初審。初審通過的評選項目資料推薦到“廣廈獎”辦公室。
??第十九條 “廣廈獎”辦公室收到省級評選機構的推薦資料后,組織進行現場評審。
??第二十條 評選項目符合第八條第3項條件的,應附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評審專家組每年召開一次終審會。終審會如提出需補充項目資料時,由“廣廈獎”辦公室發文至省級評選機構,由申報單位提供補充資料。
??第二十二條 評委會在聽取評審專家組意見后,審定“廣廈獎”入圍項目名單。
??第二十三條 “廣廈獎”入圍項目名單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官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官網公示。同時各省級、市級評選機構也要將本地區入圍項目名單在本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相關網站或媒體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公示結果報“廣廈獎”辦公室匯總。
??第二十四條 評委會根據公示情況,確定“廣廈獎”獲獎項目名單,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五章 表 彰
??第二十五條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向獲得“廣廈獎”評選項目的開發單位頒發“廣廈獎”獎杯和獲獎證書。
??第二十六條 對獲獎項目在規劃與建筑設計、施工質量、產業化技術應用、物業管理(公共配套與運營服務)表現突出的開發單位頒發單項優秀獎。
??第二十七條 對成績突出的“廣廈獎”省級、市級評選機構,專家和工作人員,予以表彰。
??第二十八條 獲獎項目開發單位可自行制作由中國房地產業協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統一設計的雕塑,安置在獲獎項目明顯位置。
??第六章 項目候選
??第二十九條 為確保獲獎項目質量,“廣廈獎”實行評選項目候選制度。
??第三十條 項目從規劃設計階段開始即可以申報“廣廈獎”候選項目,可隨時申報。主體已竣工的項目原則上不應申報候選項目。
??第三十一條 省級評選機構組織省級評審專家組按“廣廈獎”標準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項目或已通過住宅性能評定初評2A級及以上的住宅類項目,報“廣廈獎”辦公室,評審專家組和評委會審定后,頒發“廣廈獎”候選項目標識和證書。
??第三十二條 省級、市級評選機構應對“廣廈獎”候選項目的開發全過程進行培育和指導,省級評審專家組應定期檢查,并提供技術指導。
??第三十三條 “廣廈獎”候選項目開發企業要嚴格依照“廣廈獎”的標準繼續進行開發建設與管理,定期向省級評選機構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并接受省級評審專家組的指導和檢查,接受社會各界群眾監督。
??第三十四條 “廣廈獎”候選項目竣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候選項目標識和證書自動廢止。
??經檢查出現不符合“廣廈獎”標準并不改進的,將取消其候選項目資格,并收回標識和證書。
??第三十五條 省級評選機構要根據“廣廈獎”候選項目的核查情況和培育情況,達到評選項目條件時,在補充資料后,及時推薦評選項目。
??第七章 “廣廈獎”召回
??第三十六條 為保證“廣廈獎”的權威性,對已獲獎項目出現問題并經查實的實行召回制度,并在相關媒體上公示。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條 評委會成員、評審專家以及“廣廈獎”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得接受申報單位或有關人員任何形式的禮品、禮金。違者,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取消相應資格,并通知本人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申報“廣廈獎”的單位不得對評委會成員、評審專家以及“廣廈獎”辦公室工作人員請客送禮。違者,將視情節給予批評,取消申報或獲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