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網訊(高鶴/文)4月15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有關青島龍泰晟德置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公告。公告稱,因青島龍泰晟德置業有限公司多次發布違規廣告,現責令其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共計71580元。
??具體通告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青黃市監處罰﹝2022﹞526號
??當事人在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宣傳8萬方商業等內容未注明規劃或建設中的行為,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二條“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的規定,構成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的違法行為,應依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發布廣告,《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钡囊幎ńo予處罰。鑒于違法所得無法計算,參照《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07廣告監督管理第十五條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2.2-5中【較輕】“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鼻樾危o予以下行政處罰:罰款9800元。
??當事人在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宣傳名稱已更改的“山東師范大學附屬小學”和尚未定級“三甲醫院、國家三級甲等醫院”等內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以及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規定,構成廣告含有引人誤解的內容的違法行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進行處罰。鑒于涉案的學校和醫院均真實存在,只是已更名和未定級,導致誤導消費者,廣告費用為15445元,參照《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07廣告監督管理第一條2-3【一般】“(1)兩年內發布虛假廣告一次,廣告費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罰款;……”情形,現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以下給予行政處罰:罰款61780元。
??綜上,根據分別裁量、合并處罰的原則,本局現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7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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