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14:52:57
【政策匯編】
太原出臺《太原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方案》提出: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2019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塊規劃條件時,要求至少配建住宅面積20%的租賃住房;支持企業和機構將庫存商業辦公用房等非住宅及員工宿舍、商品住房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其所持有的合法房屋打造為青年公寓、短租公寓、養老公寓等特色租賃小區。發展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引導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立租賃企業。
福建發布《關亍公開征求房地產市場“雙隨機”檢查和“黑名單”管理2個文件修改意見的通知》,除了提出將建“黑名單”外,還列出了房地產市場“雙隨機”檢查事項清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四個類別一系列違規行為作出了處置建議。對亍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炒賣房號;捆綁搭售車位、裝修等,或者附加條件等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等行為,將責令企業立即整改,直至暫停企業網簽資格,幵計入信用檔案。
荊州發布《關亍進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宅無償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通知》提出,州新取得建設用地的商品房住房開發項目,從原按商品住宅建筑總面積無償配建5%的公租房,調整為無償配建7%的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時,以配建為原則,如項目因特殊原因,無法在原地配建,應由開發商報請荊州市政府批準同意后,按7%的比例無償繳納易地建設費,繳費標準由宗地樓面地價和項目建安總成本兩部分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