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5:42:59
【政策匯編】
??國務院下發《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指出住行消費方面,總結推廣住房租賃試點經驗,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立法,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加強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北方地區供暖等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大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等適老化改造力度。
??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若干政策的意見》指出,要研究加強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管理工作,解決國有土地授權經營、作價出資(入股)等歷史遺留問題;企業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股權(資產)收購等重組行為,可按稅法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重組中符合規定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蚌埠市制定了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年滿18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在蚌埠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愿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農業轉移人口、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自由職業人員(不含與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就業人員),包括靈活就業有穩定收入的退役軍人,可按照自愿的原則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自由職業者應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為月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湖北省發布通知稱將圍繞房地產企業違規從事網絡金融業務的重點部位開展專項整治,防范和化解湖北省房地產領域互聯網金融風險。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企業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業務,并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
??西安發布《關于禁止將房屋銷售與學區、學校相關聯的通知》指出,購房人所購的商品房所對應的學區或學校,應以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入學政策為準,地產商無權承諾;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在協議中約定所售商品房對應學區或學校等事項等。對在廣告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入學就學事項的,各工商管理部門應依法嚴肅查處。
??北京住城委聯合發改委、公安分局、司法局等11部門發布《關于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將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結束之后,將相關工作納入各部門的日常監管范圍,實行常態化管理。
??上海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國稅局、銀監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通知》提出,將重點整治虛假信息、投機炒房、房產經紀違法違規以及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違規提取公積金等行為。將整治的投機炒作行為,包括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對于查實的違法違規機構,采取暫停金融服務、暫停商業銀行與其業務合作、暫停合同網簽資質、納入工商重點監管名單等措施。
??溫州出臺《溫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辦法》,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化、規模化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居住房屋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代理業務,承擔安全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