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15:08:39
??【政策匯編】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要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把縣域作為統籌農村商業發展的重要切入點,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支持改造提升縣城商業設施,促進縣鄉村商業網絡連鎖化。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建設購物、娛樂、休閑等業態融合的商貿中心。發展新型鄉村便利店。要完善對縣域商業設施建設的用地、金融等政策支持。
??住建部、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涉及加強從業管理、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妥善化解住房租賃矛盾糾紛等方面。
??上海印發《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其中對社保連續繳納年限等申請條件進行了放寬,準入條件修改為“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套均建筑面積標準從“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調整為“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并要求增加公租房拆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配置,滿足公共服務行業一線職工就簡住宿需求。
??廣州番禺區發布通知,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指導,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根據政府指導價格,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備案價格。嚴查新建商品房違法違規銷售行為,商品房銷售須明碼標價,執行“一房一價”標價,不得高于備案價格銷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以及收取未標明費用,不得以捆綁搭售、“雙合同”或者附加條件、抵扣房價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收其商品或者服務價格,變相實行價外加價。加強人才購房政策管理。對享受番禺區高層次人才服務卡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番禺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
??東莞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的通知》提出五點要求,包括堅持目標導向加強房價調控、積極引導企業科學合理定價、從嚴控制在售項目價格漲幅、督促企業及時申請辦理預售以及加強商品住房明碼標價監管。其中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調銷售價格的間隔時間,由取得預售許可證(現售備案證書)后半年延長至一年,漲幅不超過3%(含本數)。下調銷售價格的間隔時間維持半年不變,降幅不限。
??嘉興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分批集中出讓住宅用地、推行“公證搖號”、進一步嚴格商品住房限購管理、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管理、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營造公開健康的社會輿論等六個方面進一步加強調控。其中提出暫停向在全市范圍內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拆遷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市區范圍內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武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強新建商品房售前監管、規范新建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規范新建商品房代理銷售行為、強化新建商品房銷售監管、規范新建商品房交付履約行為。其中提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總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超過三次申請預售許可;批準總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含20萬平方米),不得超過五次申請預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