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 16:29:13
??【政策匯編】
??6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為保障城鎮化進程中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會議確定,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增加租金低于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或利用閑置商業辦公用房等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10月1日起,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繳納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規模化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征收房產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如下4種情況暫不征土地增值稅: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對改制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稱房地產)轉移、變更到改制后的企業。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分立后的企業。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對其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
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門印發通知,提出鼓勵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項目業態混合兼容,同一項目內可兼容多種功能,租賃住房、研發、辦公、商業等用途可混合利用,促進產業融合和新業態發展。將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賃住房工程納入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范圍,并且要求各區加強運營監管,對于違規違法行為給予處置。符合條件的改建項目可申請使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水電氣熱執行民用價格。
廣州市天河區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提出:從嚴從實做好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工作;嚴格規范新建商品房交易行為;嚴格規范存量房交易行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供應及供后監管;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設供應;鼓勵規范長租公寓發展;強化行業治理;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其中要求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不得以“捆綁銷售”“雙合同”或者附加條件、抵扣房價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收其商品或者服務價格,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寧波出臺《關于非住宅改建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試行)》指出,寧波市行政區域內閑置的商業、辦公、工業等非居住類型,且未列入征收計劃的存量閑置建筑,可改建為租賃住房,于7月15日起實施。這類非居住類閑置建筑改建的原則及要求包括:性質不變、分類實施、統籌監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