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2-10-21 09:19:54 來源:岳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根據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關規定,現將《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18日。如對《實施意見》有修改意見,請在截止時間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岳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并請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見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等。
??傳真:0730-8665136 電子郵箱:619388393@qq.com
??附件:《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岳陽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市區人民政府,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陵磯新港區、南湖新區、屈原管理區,市直有關單位,中央、省屬駐岳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和《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號)等文件精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一)科學確定目標。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堅持供需匹配,合理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目標、建設標準和供應對象。
??(二)明確保障對象。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面積標準,不設收入線門檻,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難群體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租賃住房。
??(三)多方參與供給。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房屋改建、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并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可將閑置的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經適房等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
??(四)強化部門責任。市、縣市區成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住建、發改、財政、資規、人民銀行、稅務、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組成,各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本區域內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相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牽頭協調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指導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計劃申報、項目管理和監測評價工作。發改部門負責指導項目立項審批、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落實民用水電氣價格政策、指導專項債券和企業債券項目申報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做好中央財政資金申報及績效評價、專項債券發行等工作,指導各地統籌資金支持政策、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會同稅務部門落實稅費減免政策。資規部門負責指導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落實用地和規劃等相關政策。人民銀行、銀保局、證監局負責指導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別指導各地做好相關工作。
??二、籌集方式
??(一)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二)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用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到2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鼓勵將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或建筑面積集中起來,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四)利用存量閑置房屋建設。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或土地,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盤活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鼓勵開發企業將存量商品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支持住房租賃專業機構歸集市場存量閑置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五)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的,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及調整方式作為出讓或租賃的前置條件,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
??三、規劃及項目認定
??(一)計劃申報與建設管理
??1、計劃申報。市、縣市區住建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編制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和用地計劃。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用地應當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2、建設標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集中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內的配套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應當與住宅單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竣工驗收。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應合理確定單戶面積和各類戶型的比例,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3、安全責任。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對其開發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工程質量主體責任。
??(二)項目認定書申請和受理
??1、利用住宅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取得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后,持相關材料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項目認定書:(1)書面申請;(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3)實施單位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證書)。
??2、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滿足條件:(1)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2)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3)設計方案應符合國家、省和本市的規范和技術標準。
??開發建設單位持以下材料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項目認定書:(1)書面申請;(2)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委托實施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3)實施單位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證書);(4)項目建設方案(附相關圖紙);(5)運營方案;(6)需求調查報告;(7)其他需要提供的用地、規劃、建設等材料。
??3、利用閑置住宅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滿足條件:(1)依法取得土地且建設手續齊全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存在抵押、質押等其他權利限制的,應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同意;(2)建設單位應為房屋產權人或受房屋產權人委托的實施單位(含受委托代理的整體運營承租人等);(3)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原則上不得少于 30 套(間)且建筑面積不少于 1200 平方米;(4)應確保房屋質量安全,具備相應的衛生、通風等條件,符合給排水、供電等相關要求。
??開發建設單位持以下材料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項目認定書:(1)書面申請;(2)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委托實施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3)實施單位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證書);(4)房屋安全檢測報告;(5)項目改建方案(附相關圖紙);(6)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7)運營方案;(8)需求調查報告;(9)其他需要提供的用地、規劃、建設等材料。
??4、已建成投入運營、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管理的項目,產權單位(運營單位)應持以下材料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項目認定書:(1)書面申請;(2)產權單位和運營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書);(3)不動產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4)運營管理方案;(5)其他證明材料。
??(三)聯合審查及認定
??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收到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查、實地查看等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批次組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相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根據項目所在地區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市政設施的承載力以及項目安全等方面充分評估和審核,出具審查意見,審定發放項目認定書,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改造和盤活閑置住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列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計劃、擬開工建設或正在開工建設、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管理的項目,都應發放項目認定書予以認定。
??四、項目運營
??保障性租賃住房由產權單位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具體實施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應當負責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確保房屋的正常使用。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按照租賃運營企業可持續、租戶可負擔的原則,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80%執行。租金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整體確權,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運營期滿或因征收拆除以及不可抗力滅失的,產權單位可申請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由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按權限報市、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按規定分類處置,并注銷項目認定書。
??五、支持政策
??(一)落實稅費等支持政策。積極爭取通過中央現有資金渠道,持續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金支持。綜合利用稅費手段,加大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二)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三)完善金融政策配套。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
??(四)公共服務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及住戶的社會管理,納入所在地社區綜合管理。對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社區,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
??六、監督管理
??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把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納入本地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管理,并與省級租賃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申報、認定、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住房保障誠信管理制度,完善失信懲戒機制。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央行行長潘功勝:穩妥化解大型房企債券違約風險
2023-10-23一視同仁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土拍規則生變,或重回價高者得?
2023-10-20土拍規則調整順應市場變化,4城取消地價限制。最高發放3萬元!鄭州高新區發布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辦法
2023-10-20二孩家庭給予一次性2萬元/套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一次性3萬元/套的購房補貼。9月份鄭州商品房銷售8608套,銷售均價12304元/平方米
2023-10-20其中商品住宅銷售4961套,銷售面積60.02萬平方米,銷售均價11513元/平方米。9月房價:下跌態勢有所遏制,一線城市回穩趨勢明顯
2023-10-19政策效應開始顯現。南京出臺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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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明確了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國家統計局:房地產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仍然有堅實的支撐
2023-10-18房地產的調整是有利于房地產向高質量發展方向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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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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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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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