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9 10:46:40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于印發《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武房規〔2018〕4號
各區房管局(開發辦),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市房產信息中心,武漢房地產開發企業協會,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切實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工作,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我局研究,現將《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武漢市剛需無房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操作規程(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工作,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合理引導住房消費,努力滿足我市剛需人群首次購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適用對象
??意向購房家庭滿足以下條件可優先選購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一)在我市無自有住房;
??(二)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規定;
??(三)自本次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我市無住房交易記錄。
??二、房源范圍
??我市符合以下標準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納入優先購房范圍:
??(一)預售備案均價低于18000元/平方米(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
??(二)開發企業應將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戶型建筑面積低于120 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準售房源,采取公證搖號方式隨機選取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納入優先選房范圍。
??三、操作程序
??(一)購房登記。開發企業受理購房意向登記時應主動向意向購房人宣傳我市住房限購政策、剛需人群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優先選房政策,并在登記銷售現場醒目位置予以公示。開發企業應合理控制房屋銷售登記規模,受理意向購房登記時間不少于48小時。
??(二)住房查詢。開發企業受理購房登記后,應及時與意向購房人共同通過“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系統”申請家庭住房情況查詢。市房產信息中心應于4個工作日內反饋查詢結果。開發企業應及時向意向購房人告知查詢結果,并確定優先選房人員名單。
??(三)信息公示。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48小時:
??1.商品房銷售方案;
??2.優先選房人員名單;
??3.公證搖號的方案與說明;
??4.其他按規定應公示的內容。
??(四)公證搖號。開發企業首次公開銷售新建商品住房時,應對優先選購房源與優先選房順序進行搖號,搖號結果應當場予以公示,并由公證機構作全程現場監督公證。
??(五)優先選房。開發企業依據公示的結果有序組織意向購房人按搖號順序選房。優先選房后,剩余房源由開發企業自主決定銷售方式并納入準售房源統一面向社會公開銷售。
??(六)信息鎖定。開發企業公開銷售后3日內,應及時通過“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系統”將購房人信息與選定房源關聯,系統顯示為“已鎖定”狀態,并通過武漢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scxx.fgj.wuhan.gov.cn)對外公示。
??(七)資格核查。開發企業應同時上傳《購房人清冊》及相關資料申請購房資格核查。各區房管部門負責購房資格核查,對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購房人應及時反饋給開發企業和購房人,無異議后解除選定房源“鎖定”狀態,并重新納入項目準售房源統一面向社會公開銷售。
??四、異議處理。意向購房人在收到家庭住房情況查詢結果后有異議的,應在信息公示期間內向市房產信息中心申請異議復查,市房產信息中心受理后應于48小時內反饋復查處理意見。
??五、資料保存。開發企業應配合公證機構完備商品房銷售方案、《購房人清冊》、公證排序結果、依序選房結果等資料臺賬備查。
??六、違規查處。房管部門應加強對開發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規程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對其信用扣分并計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銷售網簽等管控措施。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資料或存在惡意干擾公證搖號銷售行為的,取消其本次優先選房資格,所選房屋不予辦理網簽備案手續,且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七、本規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