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4:26:38
??市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于印發支持北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發改〔2020〕1465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本市基礎設施領域REITs產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北京證監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監管局、北京市稅務局制定了《關于支持北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0年9月28日
??關于支持北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創新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機制,有效盤活存量資產,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業加快發展,根據《關于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培育孵化一批權屬清晰、收益穩定、特色突出的優質基礎設施項目。建立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庫,加強項目謀劃、遴選、申報、發行、運營等全過程服務,形成“試點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滾動實施機制。
??二、加大市屬國有企業基礎設施優質運營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市屬國有平臺公司運營能力,加快向基礎設施專業運營商轉型。鼓勵中央企業在京設立基礎設施專業運營機構,鼓勵其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相互換股等方式加強與市屬國有企業合作。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基礎設施專業運營,支持其參與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培育一批行業領先、輻射全國的基礎設施REITs專業運營管理龍頭企業。
??三、支持市屬機構申請公募基金管理人資質并開展基礎設施REITs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在京企業適時申請專項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資質。大力吸引內外資優質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駐北京,對在本市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可在享受現有政策基礎上,一次性給予實繳注冊資本1%、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
??四、加強本市基礎設施REITs中介機構培育和發展,鼓勵中介機構通過兼并重組、聯營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搭建中介機構服務平臺,做好中介機構與基礎設施REITs儲備項目對接服務。
??五、搭建原始權益人、基金管理人與專業機構投資者的對接平臺,加大優質基礎設施REITs產品推介力度,支持專業機構投資者及社會保障、養老保險、年金等基金參與本市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戰略配售和投資,鼓勵合格境外投資者通過QFII、RQFII等通道參與基礎設施REITs產品投資,鼓勵有資質的在京資產管理機構和財富管理機構代理銷售基礎設施REITs產品。
??六、成立基礎設施REITs產業聯盟,制定完善相關自律規則、執業標準和業務規范,促進市場主體間的交流,推動基礎設施REITs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將基礎設施REITs產業有關咨詢服務納入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所需資金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
??七、支持基礎設施REITs全產業鏈集聚發展,聚焦“三城一區”、城市副中心、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等重點區域,創新市場準入、規劃土地、辦公用房等支持政策,引導基礎設施REITs市場、交易、中介、運營龍頭企業集群發展。各區對符合條件的入駐企業給予租金或裝修補貼;租賃辦公用房的,租金補貼以5000平方米、市場租賃價格的30%和3年為限;購買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裝修補貼按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不超過實際裝修費用和500萬元為限。
??八、制定基礎設施REITs產業人才計劃,鼓勵本市企業、金融機構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合作,培養一批基礎設施REITs產業發展急需人才。健全高端人才引進機制,在房屋購租、子女入學、家屬就業等方面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引進一批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基金管理和運營管理領軍人才,對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及優秀團隊成員可按規定辦理人才引進。對符合條件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術人才及高級技能人才,結合其貢獻程度,由各區給予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九、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本市企業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后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補貼,對運營期分紅按照政策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對列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內的項目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十、將REITs發行規模作為降杠桿措施納入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評價指標,鼓勵國有企業通過發行基礎設施REITs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盤活存量資產。
??十一、積極探索通過“PPP+REITs”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完善PPP項目社會資本股權退出、參與方責權利承繼、合作協議調整等配套制度,在確保項目權責明晰、運營穩定、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圍繞軌道交通、收費公路、垃圾和污水處理等重點領域,鼓勵符合條件PPP項目開展基礎設施REITs,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十二、成立推進基礎設施REITs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基礎設施REITs產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建立項目申報發行綠色通道,完善土地、規劃、財稅、人才等支持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指導各區各部門統籌開展基礎設施REITs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