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13:52:50來源: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0〕3號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現就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自疫情發生至今仍未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已批準緩繳的單位除外),應于11月30日前辦理補繳,補繳完成后,補繳月份視同連續繳存。自愿繳存人員參照執行。
??自2020年12月1日起,單位恢復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恢復正常繳存或足額補繳有困難的單位,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于11月30日前按規定申請降低比例繳存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