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达兔午夜起神影院在线观看麻烦/免费大片黄手机在线观看/日韩美女视频一区/久久er这里只有精品 - 欧美精品福利视频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的通知

2021-01-18 10:13:37

掃描二維碼分享
  • 城市:江蘇
  • 頒發時間:2021-01-16
  • 發文字號:寧委辦發〔2021〕3號
  • 發文機構: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實施日期:2021-01-16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的通知

??寧委辦發〔2021〕3號

??各區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15日

??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人才安居工作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政策措施的精準性、實效性,進一步擴大人才購房政策覆蓋面,著力解決好人才普遍關心的購買商品住房問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供應對象

??第二條  供應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我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三)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四)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45周歲以下),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12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五)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六)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七)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八)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

??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臺人才。

??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于A、B、C類的高層次人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購房政策,其他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

??視政策實施效果,市房產部門牽頭適時調整供應對象相關條件,按程序報批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三章申請與審核

??第三條  人才通過“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產微政務”微信公眾號在線申請,申請時須如實填寫信息,并根據系統提示提供勞動關系、業績履歷等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在企業工作的人才,因單位性質原因無勞動合同的,須由單位出具有效證明材料。

??第四條  市、區兩級組織、發改、科技、工信、人社、房產、投促、稅務等部門負責審核工作。

??(一)在我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參照《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人才認定的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三)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模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四)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由稅務部門進行審核。

??(五)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六)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由區人才安居辦初審,市人才安居辦匯總審核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第五條  人才提交的申請原則上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給予《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1年,逾期的須重新申請。

??第四章供應房源

??第六條  政府定向籌集房源。根據人才需求,結合項目上市情況批量或整體籌集,在項目銷售方案中明確。

??第七條  市場優先供應房源。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對人才優先供應,每批次供應房源為本次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具體數量由開發企業根據人才需求,在項目銷售方案中明確。

??第五章供應方式

??第八條  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集中供應。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特點,結合位置、套型、價格等因素單獨制定銷售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供應的房源、數量、價格、對象等內容并向社會公示,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由政府指定的單位或開發企業按照銷售方案組織人才集中選房。

??第九條  市場優先供應的房源分批供應。市房產部門根據項目開盤計劃,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務平臺”發布即將開盤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務專員聯系方式,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到項目現場報名登記,開發企業在辦理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后,按照“人才優先,過程公開”的原則,根據公示的銷售方案,組織人才和其他購房人同步選房。

??(一)需要搖號的項目。相關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后,通過搖號或抽簽的方式確定人才選房順序號,并根據項目本次申請上市銷售量的20%—30%確定人才入圍名單,按人才優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組織選房。未入圍的人才不納入本批次人才選房,該部分人才可報名參加其他購房人搖號或輪候下一期開盤房源,也可在《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內選擇其他商品住房。

??(二)不需要搖號的項目。相關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后,根據銷售方案,按人才優先、其他購房人遞進的順序組織選房。

??選房過程中放棄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購房證明》有效期內申購其他商品住房項目,放棄的房源由其他購房人依次遞進選房。

??第六章監督與管理

??第十條  開發企業按照本辦法要求,制定詳細的銷售方案,做好日常接待、需求登記、公開公示等服務,按照房產銷售行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選房、認購、繳款、簽約等銷售工作,規范銷售行為,確保銷售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第十一條  房屋銷售過程中,人才和開發企業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履行各自義務,履約方有權按照約定處置或追究違約方責任。

??第十二條  鼓勵金融機構為人才提供優惠、便捷的金融服務。政府定向籌集的房源原則上以優惠的價格、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條件的人才供應。

??第十三條  市宣傳部門負責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區人才安居辦要做好轄區內的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本區的政策咨詢服務工作;市發改、科技、工信、投促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有利于創新名城建設、有利于優秀人才集聚、有利于主導產業發展”的導向,將政策覆蓋到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等,確保政策覆蓋不留死角。

??第十四條  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人才購房政策且僅限購買1套住房,辦理報名登記、選房、認購、繳款、簽約等手續時須本人持《人才購房證明》。持《人才購房證明》可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所購住房5年內不得轉讓。

??第十五條  企業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承諾對本企業人才購房申報的真實性負責,伙同他人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證明》的,取消該企業所有人才購房申請資格,按規定納入企業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追究企業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人才在申請購房服務過程中應誠信申報,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炒賣房號行為的,立即取消其人才購房資格,未購房的注銷其《人才購房證明》,已選房或認購的收回房源,已簽約的不予合同備案。同時,2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人才購房政策,情節嚴重的記入誠信檔案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寧政辦發〔2018〕3號)、《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寧委辦發〔2019〕89號)同時廢止。

專 題
返回頂部
掃描二維碼分享
返回頂部
{"code": 200, "msg": "u5df2u7ecfu4e0au4f20u8fc7uff0cu4e0du8981u91cdu590du53d1u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