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2 11:17:13來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非本市戶籍家庭、個體工商戶及由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視同本市戶籍家庭執行相關購房政策。
??二、優化區域限售政策
??本通知發布后市區新出讓地塊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讓地塊中尚未網簽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讓公告里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三、完善住房預售管理
??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政策,除土地出讓公告對預售規模作出特殊約定外,申請商品住房(含排屋)預售的,每期建筑面積不少于2萬平方米;其中申請純排屋預售的,每期建筑面積不少于1萬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積達不到前述要求的,須一次性申請預售。
??四、試行地下空間現售
??在部分地塊試行地下空間現售政策,具體以土地出讓公告為準。
??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加強挪用預售資金、虛假宣傳、二次改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六、強化網絡輿情引導管控
??加強網絡平臺、自媒體等媒介發布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預期,打擊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緒、誤導市場預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衢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