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3-05-24 09:24:17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 城市:浙江
- 頒發時間:2023-05-11
- 發文字號:杭政辦〔2023〕4號
- 發文機構:杭州市人民政府
- 實施日期:2023-06-12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級、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全面推進我市城市更新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圍繞打造世界一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目標,全面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更好統籌經濟高質量發展與城市內涵式發展,奮力推進“兩個先行”在杭州生動實踐,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城市范例。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把改善民生作為實施城市更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基礎設施保障,完善公共服務配套,提升城市品質,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助力發展,共富示范。堅持將城市更新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完善城市空間和功能,以產促城、以城興產,提升城市機能活力,引領區域協調發展,以城市更新促進共同富裕。
??3.規劃引領,統籌推進。全面評估城市發展中的突出問題,科學編制城市更新規劃,精準、高效、系統補齊城市規劃、建設、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4.傳承歷史,活化利用。堅持審慎更新的理念,強化城市空間格局、肌理、風貌的傳承和保護,探索建筑活化利用路徑,實現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城市更新協調發展。
??5.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強化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鼓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城市更新,充分調動公眾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形成多元化、可持續的更新模式。
??(三)工作目標。
??2023年,組建全面推進城市更新行動領導小組,出臺指導性文件和行動方案,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制定城市更新技術標準,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城市更新工作體系。試點先行,有序推進,打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城市更新試點項目,積極爭創國家級更新試點城市和省級更新試點城區、片區、項目。
??到2025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與實施模式,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機制、支持政策、技術方法和管理制度。城市生態宜居水平顯著提升、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安全韌性能力穩步增強、智慧城市特征日益明顯、城市人文魅力不斷彰顯,形成一批標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項目。
??到2035年,圍繞城市宜居、韌性、智慧目標,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城市全周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城市更新范例。
??二、更新類型(范圍)
??本實施意見所稱城市更新是指對本市建成區內城市空間形態和城市功能的持續完善和優化調整,具體包括以下類型:
??(一)居住區綜合改善類,指針對危舊樓房、老舊小區、既有住宅片區等,落實安全隱患消除、功能設施完善、居住品質提升為主的居住類城市更新。
??(二)產業區聚能增效類,指針對老舊廠房、低效產業園區、老舊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落實產業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為主的產業類城市更新。
??(三)城市設施提檔升級類,指針對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等,落實短板缺項補齊、服務供給升級為主的設施類城市更新。
??(四)公共空間品質提升類,指針對綠色空間、濱水空間、慢行系統等,落實生態價值保護、空間優化提升為主的公共空間類城市更新。
??(五)文化傳承及特色風貌塑造類,指針對文化遺產、歷史建筑、歷史街區等,開展活態保護、活態利用、活態傳承,及針對城市重要節點和區域開展風貌管控與整治提升為主的文化與風貌類城市更新。
??(六)復合空間統籌優化類,指針對城市街區、地鐵上蓋、城鄉結合等片區,落實功能布局優化、資源統籌配置、一體化可持續發展為主的復合空間類城市更新。
??(七)數字化智慧賦能類,指構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統籌各級建設治理數字化應用,持續強化城市治理能力的數字賦能類城市更新。
??(八)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動。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居住片區改善,提高宜居生活品質。深入實施住宅樓房隱患排查和消除,加快推進危舊房改造工作。全面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改造,積極探索“拆改結合”模式,完善小區各項基礎設施和住宅配套功能,加強“適老化、適幼化”改造。統籌未來社區、完整社區、現代社區創建工作,形成“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提升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打造5—15分鐘公共服務圈,補齊社區功能短板。深化城中村改造工作,打造生活便利、環境優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區。
??(二)推動產業片區改造,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引導開發區、園區、特色小鎮錯位發展,打造產業地標。促進老舊廠房、低效產業園區、老舊低效樓宇提質增效,加快工業零星用地向園區集中。按照“突出主園、整合多點”的要求,建立工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開展低效用地盤活整治,實現空間集聚發展、土地集約高效利用。加快湖濱步行街、延安路商業街等商業街區更新。
??(三)推動基礎設施能級提升,守住城市安全韌性底線。實施“斷頭路”“支小路”的更新改造,暢通城市交通“微循環”,提升道路交通承載能力。補齊市政基礎設施短板,提升城市供水、供氣、供電、供熱、排水、信息通信等設施綜合承載力。深入開展地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燃氣、污水、供水等老舊管網更新改造,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示范城市建設,確保城市安全運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市政基礎設施和城市地下空間一體化建設。建立多層級、全覆蓋的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城市級、街區級、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適度布局基于數智化的新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以數字交通、數字管線為主體的全域感知基礎設施體系。
??(四)推動公共空間優化升級,打造綠色生態魅力天堂。重點推進錢塘江、運河兩岸和西湖、西溪周邊“兩線、兩圈”城市客廳、公共空間打造,塑造城市標志性景觀。開展城市特色街區整治提升,優化公共空間品質,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形成各類精品特色街區。加快公園綠地建設,結合城市生態帶、繞城高速公路沿線、老鐵路沿線等空間建設郊野公園,打造出門可達的口袋公園、小微公共空間,注重體現兒童友好理念,積極布局體育設施。開展綠道成網和岸線提升行動,有機串聯城市公園和特色濱水空間,推動濕地湖鏈范圍內、大運河兩側以及“三江兩岸”的零散工業岸線提升。
??(五)推動文化遺產傳承利用,彰顯城市特色風貌。堅持以用促保、用保互促,擴展文化遺產、歷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方式。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良渚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西湖世界愛情文化公園建設,構建世界文化遺產群落。深入實施宋韻文化傳世工程,加快推進南宋皇城綜保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推動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的保護與利用。突出公共空間風貌管控,塑造城市特色空間形態,打造全市城鄉風貌“新時代富春山居圖”。
??(六)推動復合空間集約開發,樹立區域更新標桿。推動土地綜合整治,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整合土地資源要素,一體化打造生產、生活、生態相融共生的復合空間。高效推動土地集約化利用,建設多功能復合型地下空間,鼓勵地下公共空間與軌道站點連通,提升地下空間交通可達性、環境品質和空間適宜度。大力推進TOD綜合開發模式,提高地鐵站點周邊人口、崗位覆蓋率,打造“軌道上的城市”,全面樹立區域更新標桿。
??(七)推動設施數字化運用,支撐智慧城市建設。提升城市智慧管理水平,構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打造數字孿生城市基礎底座。強化城市運行能力,加快城市基礎設施物聯感知和數字監管應用,提升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水平。深化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加強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組織實施
??(一)開展城市更新體檢評估。加強城市體檢與城市有機更新的深度融合,推動市、區縣(市)兩級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做好現狀評估,為編制城市更新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謀劃更新項目提供工作建議,形成“體檢發現問題—更新解決問題—實施后評估”的工作閉環。
??(二)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由城市建設部門與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聯合組織編制,應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與相關專項規劃做好銜接。規劃內容主要包括明確更新范圍、更新目標,劃定更新片區,分類提出片區更新策略,制定傳導機制,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庫等。控制性詳細規劃應落實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的有關要求。
??(三)制定區級建設規劃和更新計劃。各區、縣(市)政府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和城市體檢評估建議,編制本轄區城市更新建設規劃,與市級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銜接,明確區域內片區更新任務、更新路徑及舉措等;以本轄區城市更新建設規劃為基礎編制片區城市設計和策劃方案,制定年度更新計劃,明確片區更新設計管控要求和近期重點更新項目、更新時序、成本測算、資金籌措等。優先支持問題調查實、短板隱患多、公眾意愿強、對策措施新、資金平衡優、共富效應好的項目。全市城市更新計劃和項目庫匯總形成后,依照城市更新有關政策體系推進實施。
??(四)推進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各區、縣(市)政府負責統籌推進、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本轄區內城市更新工作,確定與更新片區范圍內城市更新活動相適應的實施主體,負責編制更新片區策劃方案,經市、區縣(市)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論證通過后,推動該區域內相關主體達成更新意愿,促進項目統籌組合,依法組織實施。
??五、政策體系和技術支撐
??(一)完善政策體系。
??1.規劃方面。積極探索有利于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的容積率獎勵與轉移等政策;對于符合規劃要求,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補齊城市短板的城市更新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按有關規定適當增加建筑規模;對于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調整用地性質和用途;對危房實施翻改建的,為滿足居民生活剛性需求,可結合房屋實際情況,按規定適當增加套內建筑面積;對于文化傳承及特色風貌塑造類、居住區綜合改善類、產業區聚能增效類等用地條件有限的城市更新項目,間距、日照、退界、交通、市政配套、綠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標要求,可按不低于現狀水平進行控制。
??2.土地和產權方面。創新土地供給模式,優化產權機制,激勵多方主體更有效地參與城市更新,通過政策激勵盤活低效資產、閑置資產;符合低效用地再開發標準的,可執行相關用地激勵政策;研究制定城鄉建設用地功能混合、分層確權相關政策,鼓勵地上、地下空間分層多用途復合利用;城市更新片區根據規劃,可利用空地、邊角地、插花地、“拆違騰退用地”等存量用地以及既有建筑(含公有住房),補充建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開展社區內非公共服務設施用房轉為公共服務設施用房,或已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尚未辦理產權用房的產權確權試點工作。
??3.資金支持方面。優化對城市更新資金投入,加大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的支持力度;統籌整合利用相關政策及資金支持城市更新;合規開展與政策性銀行合作,依法依規享受稅收減免;探索開展城市更新項目資產證券化,設立私募和政府性城市更新產業基金,積極引入社會資本,鼓勵金融機構依法開展多樣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二)加強立法工作。積極推進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加強現有法規、規章的整合完善,在政策體系逐步完善集成的基礎上加快轉化為法律保障。
??(三)強化技術支撐。
??1.研究成立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開展重大規劃、方案論證和技術咨詢,協助政府對城市更新項目進行技術把關和指導。
??2.探索建立更新項目規劃師、建筑師制度,發揮專業技術人員在城市更新活動中的技術咨詢服務、公眾溝通協調等作用。
??3.研究出臺適用于杭州城市更新的規劃、建設、文保、綠化、消防、配套設施等標準規范體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面推進城市更新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審議城市更新相關重大事項;日常工作由市建委負責,組建工作專班,依托現有機構運作實施。各區、縣(市)作為推進本轄區城市更新工作的主體,成立相應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督促協調轄區內城市更新工作。
??(二)建立推進機制。建立例會機制,定期研究城市更新重大戰略和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本實施意見明確的各項任務落實。制定全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
??(三)強化考核激勵。制定城市更新工作監督評估考核辦法,圍繞目標任務建立“賽馬”機制,定期對城市更新行動涉及的各項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將年度城市更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列入考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予以褒獎。
??(四)加強數字化管理。基于現有城市建設管理核心平臺,開發建設城市更新數字支撐模塊,建立基礎數據庫,統籌管理城市更新規劃、計劃、方案以及有關技術標準、政策措施等。
??本意見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由市建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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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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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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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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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關于印發《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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