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綜合規定 2023-06-16 10:02:17 來源:鄭州市人民政府
- 城市:河南
- 頒發時間:2023-06-15
- 發文字號:鄭政〔2023〕13號
- 發文機構:鄭州市人民政府
- 實施日期:2023-06-15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類別:房地產綜合規定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鄭州市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地發揮金融“活水”作用,強化對重點領域的金融要素保障,力爭2023年金融業增加值突破1500億元,占GDP的比重保持中部首位,貸款增速達10%左右;新增上市掛牌公司10家,資本市場融資突破1200億元。經過努力,到2027年,龍湖金融島要集聚全省主要金融資源和金融機構總部,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力爭突破2000億元,占地方生產總值和服務業比重分別達到11%和18%左右;每年增加1個金融牌照,5年增加5個金融牌照,各項存貸款規模突破8.5萬億元;直接融資比重逐年提高,國家區域性金融中心綜合實力穩居全國前10位。現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1.引進補齊一批金融分支機構。推動排名靠前的國內金融機構總部在鄭州新設功能性總部或區域性總部。鼓勵國內外法人金融機構在鄭州設立銀行理財子公司、銀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證券資產管理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子公司等持牌專業子公司;鼓勵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在鄭州航空港區發起設立飛機專業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SPV)。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航空港區管委會
??2.做大做強一批法人金融機構。設立公募基金、壽險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法人機構,支持中原銀行、鄭州銀行、鄭州農商銀行、中原農保、中原證券等法人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壯大本土法人機構規模。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創新發展一批新興金融機構。大力發展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等股權類金融機構。支持家族信托、家族辦公室等新興財富管理業態發展,鼓勵金融機構設立養老金融專營機構或事業部,提升養老財富管理專業化水平。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4.統籌開展區域金融改革創新。爭創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國家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數字人民幣試點城市。高標準建設龍湖金融島和期貨產業園。積極推進融資租賃公司外債便利化試點、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等創新工作落地見效,推進更多外匯金融便利政策落地。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二、創新金融服務方向
??5.創新發展“金融+科技創新”。重點圍繞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原科技城建設金融需求,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再貸款規模向鄭州傾斜。制定優化鄭州銀行政策性科創金融機制工作方案,加快構建“企業名單制管理、投貸聯動齊發力、風險總體可控、風險分擔合理、支持措施完備、低成本資金來源有保障”的完整成熟的政策性科創金融運營模式和政策制度體系,加大對科技創新領域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動科技保險、知識產權質押等金融工具和產品創新,擴大基金、科創基金債等多渠道融資,集中資源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創新發展。力爭信息傳輸、軟件、信息技術服務業和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年均貸款增速20%以上。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鄭州銀行
??6.創新發展“金融+先進制造”。引導金融機構圍繞全市先進制造業集群13個重點產業鏈的規上企業,建立主辦銀行工作機制,加大設備更新和技改信貸投入,支持產業并購,靈活設置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增強貸款期限和生產周期適配性。依托制造業產業鏈核心企業,拓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不斷豐富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等各種形式的產業鏈金融業務,有效滿足上下游企業融資需求。積極開展制造業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提升制造業貸款可得性,努力實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7.創新發展“金融+樞紐”。圍繞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加大航空港、鐵路港、公路港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中長期信貸資金投放,通過組建銀團、融資租賃等方式給予融資保障。加大對涉外經濟的金融支持,持續推廣“外貿貸”,高效開展外貿應收賬款融資、保單融資、出口退稅質押融資以及保理、福費廷等形式的融資,提升各類外貿企業信貸可獲得性。成立市級物流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市級物流企業股權投資基金與國內基金公司合作,引進境外資本,對我市的非上市物流企業股權進行投資,在物流領域探索推進QFLP工作。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物流口岸局、市發展改革委,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8.創新發展“金融+民營小微”。引導金融機構向鄭州傾斜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資源,加大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首貸續貸支持力度,合理提高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比重。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園區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購買廠房和生產經營等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適當提高房產、土地、設備等固定資產抵押比例,推廣實施租金貸、稅收貸及以核心企業為主體的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等。立足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線上線下聯動,持續完善“鄭好融”平臺。鼓勵各保險機構大力發展融資類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為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增信服務、風險保障。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
??9.創新發展“金融+基礎設施”。支持基礎設施投資發揮壓艙石作用。用好國家金融政策,著力支持市政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有效投資。強化對商業類和公益類國有企業的金融支持,為城市有機更新提供合適融資渠道。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投入。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
??10.完善政府性擔保體系。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堅守支農支小融資擔保主業,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支農支小擔保業務占比逐步達到80%以上。適時調降擔保費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5%。同時放寬反擔保要求,規范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資本市場利用水平
??11.打造上市公司“鄭州板塊”。建立“一家企業、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上市工作推進機制。加快對包括“千企展翼”“綠色通道”等在內的現有政策措施的修訂,提升支持力度。深挖上市后備企業,督促各區縣(市)按每年新增1家上市掛牌企業進行重點培育。通過探索建立考核激勵機制、督查督辦工作機制、聯席會議制度、企業上市工作觀摩機制等,建立梯次培育體系,將有意愿、有實力、有前景的優質企業納入上市后備庫,分類儲備一批;根據多層次資本市場要求和企業特點,股改規范一批;加強與證監部門、證券交易所的深度合作,有針對性地輔導報審一批。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2.提升債券市場利用水平。開展融資主體信用評級,加快培育一批合格發債主體。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運用融資擔保等增信手段,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公司債或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債、綠色債等新型債券品種使用。支持小微企業園運用債券融資工具,為入園入區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積極嘗試發行項目收益債或項目收益票據,探索新型城鎮化融資新渠道。緊密跟蹤企業到期債券資金兌付情況,及時督促有潛在兌付風險的企業與主承銷商對接,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企業債券違約風險。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3.實施“基金入鄭”工程。針對省外“基金入鄭”項目,鼓勵市縣兩級國有資本積極對接合作,暢通出資渠道,加快產業內培外引。推動我市國有企業構建以基金運作為主導的產業投融資方式,結合智慧島復制推廣和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把基金作為智慧島和開發區的標配,構建“管委會+公司+基金”架構,形成帶著基金去招商、運用基金抓孵化的新模式。推動QFLP試點業務,吸引境外資金投資我市產業項目。探索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業務,服務開放型經濟發展。以中原龍子湖智慧島為樣板,打造集各類基金機構、初創企業、科創團隊、科研項目于一體的集聚平臺,形成國內一流的全要素基金生態系統,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樣本。
??牽頭單位: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高新區管委會、河南自貿區鄭州片區管委會,金水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市場監管局
??14.支持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發展。抓住REITs擴大試點范圍的政策機遇,結合我市實際,聚焦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新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點領域、地區和企業,特別是消費基礎設施領域中的百貨商場、購物中心等城鄉商業網點項目,梳理符合條件的存量資產項目納入REITs項目儲備庫,擴大儲備項目數量,持續推動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落地。協調支持符合條件的REITs項目在滬深交易所發行。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金融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5.實施“險資入鄭”專項行動。按照保險資金特點及政策要求,以公路、鐵路、軌道交通等領域為突破口,深度挖掘項目有效需求,收集、遴選符合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保險資金投資要求的項目建立“險資入鄭”項目儲備庫。加強與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的溝通聯系,推動市內重大項目在中國保險資產信息管理交互系統發布推介。加強市政府與保險集團總部的戰略合作,支持各駐豫保險機構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向總部和保險資管機構推介我市優質項目。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16.實施鄭商所優勢再造。支持研發上市新品種,推進更多品種引入境外交易者,不斷拓展與境外交易所的合作。推進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國際大宗商品期貨市場建設,持續辦好中國(鄭州)國際期貨論壇和期貨衍生品產業大會,提高“鄭州價格”國際影響力。支持在鄭東新區、金水區建設期貨產業集聚園區,鼓勵符合條件的境內外企業、機構在園區申請設立各類期貨機構。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鄭東新區管委會,金水區人民政府,鄭商所
??四、推動房地產與金融形成良性循環
??17.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樓”專項借款、“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等政策工具,保持開發貸款和債券融資穩定,加快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滿足項目合理融資需求。持續推動金融機構有機融入“一樓一策一專班一銀行”機制,積極向總行爭取專項支持,對牽頭項目逐一制定完善融資方案,加快資金落地投放。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并購的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協調金融監管部門對并購出險和困難房地產企業項目的并購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
??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局
??責任單位:市城建局、市金融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8.支持租購并舉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申請租賃住房貸款支持計劃,大力推動全市市場化批量收購存量房用作租賃住房。鼓勵銀行機構為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長租房市場發展提供多樣化信貸融資服務,滿足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合理信貸需求。推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發展租賃住房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業務。
??牽頭單位:市住房保障局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鄭州城發集團,河南航空港投資集團,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19.優化金融空間載體。推動龍湖金融島與龍子湖基金島一體布局、協調聯動,構建適應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的空間布局和載體結構。支持鄭州高新區、金水科教園區建設私募基金集聚區,為企業路演、高端會客、中介服務機構等提供高品質空間。依托鄭州航空港區,完善政策配套,推動航空金融相關機構集聚發展,創建效益明顯、風險可控、產融結合的航空金融集聚區。
??牽頭單位: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航空港區管委會、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金水區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20.優化金融政策環境。優化鄭州金融產業政策體系,厘清已有政策扶持重點和遺漏,提高政府與金融企業間的政策需求溝通水平,通過業務獎勵、投資補助、風險補償等方式,提升對金融產業壯大、金融創新獎勵、金融科技培育、金融開放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力爭形成國內一流的金融政策體系。提升金融服務政策實施水平,強化貨幣政策與財政獎補、風險補償、融資擔保等政策聯動,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銀證保協作機制,建立分領域、多層次、精細化的融資對接平臺,精準服務實體經濟。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21.優化金融人才環境。提高金融人才培育水平,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等高校提高經管專業教學水平,引導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等聯合設立企業大學、行業大學,提升金融從業人員專業知識水平,支持金融培訓機構提升金融專業培訓課程水平,營造多元化、全覆蓋的金融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提升金融人才獲得感,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市場化人才薪酬及激勵制度,進一步推進人才保障服務措施落地,形成長期優質的金融人才發展環境。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22.優化金融安全環境。探索建立鄭州地方金融風險預警平臺。加強中央駐豫金融監管部門及省、市、區各級金融監管部門間的信息共享、監管協作和工作統籌,保障金融業穩健運行。加強風險防控處置力度,系統梳理鄭州金融運行中各類風險問題,提升跨行業、跨機構、跨市場交叉性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工作的能力,重點做好上市公司、地方金融機構、債券、非法集資、網絡借貸P2P、房地產等六大類重大金融風險防控工作,切實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
??六、實施保障
??23.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鄭州市金融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強化本措施實施中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統籌協調力度。原則上每月召開金融機構調度會,互通信息,幫助金融機構解決問題。
??24.加強金融隊伍建設。協調金融機構選派優秀干部到開發區、區縣(市)、市直有關部門掛職,實現掛職全覆蓋;通過組織“問學前沿”金融業務專題講座、縣處級領導干部金融領域專題研修班,提升全市領導干部金融運作及資本市場培育能力;利用駐豫金融監管部門及各金融機構專業培訓基地,組織市、縣兩級政府及主要職能部門干部參加金融業務及實務培訓,提升政府部門干部自身金融素養。
??25.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完善調解與仲裁、訴訟的對接機制,發揮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等金融糾紛調解組織的作用。加大對涉眾型金融類案件辦理的統籌力度,按照依法處置原則,有效化解存量案件。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市民金融法律知識普及和投資者風險教育,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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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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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