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14:57:48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
南住房規〔2017〕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在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限制現房轉讓管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二、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范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知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