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09:52:39來源:沈陽市房產局
各區、縣(市)房產管理部門、市場監管局、網信辦,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
為貫徹黨中央、 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房住不炒定位,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市場秩序,現就規范房地產銷售宣傳、防止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商品房營銷代理機構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房地產銷售廣告不得含有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購買者可以簽約入讀、 劃片入讀某特定中小學,不得使用引發購房者對特定中小學入學資格產生誤解的特定用語;不得對規劃和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作誤導宣傳,涉及在規劃或者建設中的文化教育設施應當明確注明 ”在規劃中”或者 ”在建設中“。
二、房地產中介機構在居間代理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不得以學區房名義掛牌二手房;不得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參考價格掛牌二手房;不得組織出售方聯合抬高報價;不得協助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
三、網絡自媒體不得散布與國家房住不炒大政方針相違背的觀點;不得配合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炒作學區房等話題;不得片面和歪曲解讀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得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故意制造噱頭或借助 “熱點” 事件煽動擾亂社會秩序。
四、房產管理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網信部門開展我市房地產銷售宣傳專項整治,依法嚴肅查處房地產銷售宣傳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通知笫一條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通知第二條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網信部門負責本通知第三條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
特此通知。
沈陽市房產局
沈陽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