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1:32:55
關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轉讓的通知
??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局屬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抑制房地產泡沫,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遏制住房炒買炒賣,現將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轉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市轄城六區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
??二、拆遷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以及繼承、離婚分割、直系親屬間贈與和轉讓不受此項規定限制。
??三、建立二手房短期交易轉讓審查機制,對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2年、但因債務糾紛等特殊原因確需交易轉讓的,經審查同意后方可交易轉讓。
??特此通知。
太原市房產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