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1:43:16來源:中房網
寧司【2020】49號
關于做好人才優先選房及支持剛性購房需求工作的通知
各區司法局、房產局(住建局),各公證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根據《2020年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試行)》(寧委辦發(2019] 89號)、《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寧房市字[2020] 132號)對人才優先選房及支持剛性購房需求的要求,結合《關于做好公證機構主持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 (寧司[2017) 97號)的精神,現就搖號、選房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搖號對象
搖號對象是人才、無住房家庭(本市戶籍)、普通購房人。
二、搖號流程
搖號分四輪進行:
1、第一輪,確定優先選房的人才名單及選房順序。有效報名的人才數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數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應通過公證機構主持搖號的方式確定入圍人才名單及選房順序。
2、第二輪,確定享有優先保障資格的無住房家庭名單,進入第四輪一般選房順序搖號。有效報名的無住房家庭數量大于無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數的,應通過公證機構主持搖號的方式,確定入圍第四輪搖號的無住房家庭名單。
3、第三輪,由公證機構將“第一輪未入圍人才、第二輪未入圍無住房家庭和普通購房人"搖出順序號,確定入圍第四輪搖號的人員名單。
4、第四輪,由公證機構將“第二輪確定的入圍無住房家庭、第三輪確定的入圍搖號人員”搖出一般選房順序。
三、選房順序
1、首先,由第一輪搖號確定的入圍人才按照搖出的順序號依次選房,前號放棄的,后號依次遞補。未入圍人才不參與本批次選房。
2、其次,由第四輪搖號的報名人按照第四輪搖出的一般選房順序號依次選房,前號放棄的,后號依次遞補。
3、前兩批次選房結束后,房源如有剩余,由第三輪搖號中未入圍第四輪的報名人,按照第三輪搖出的順序號依次選房,前號放棄的,后號依次遞補。
四、工作要求
1、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嚴格按照公證機構搖出的選房順序號,組織開展選房活動,確保選房過程公開透明。
2、公證機構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主持搖號活動,保證搖號工作順利開展。
3、市司法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建立聯動機制,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溝通、協調、處理,切實做好人才優先選房及支持剛性購房需求工作。
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