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9 09:50:51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重慶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2022年1月
??目 ???錄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環境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重慶金融業發展成效
??第二節 ?當前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戰略重點
??第四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優化金融中心空間布局
??第一節 ?提升金融核心區發展能級
??第二節 ?推動“一區兩群”金融協調發展
??第三節 ?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第四章 ?構建高質量金融發展體系
??第一節 ?健全金融機構體系
??第二節 ?豐富金融產品體系
??第三節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第四節 ?構建金融創新體系
??第五節 ?建設金融開放體系
??第六節 ?優化金融生態體系
??第五章 ?深入推進金融安全治理
??第一節 ?構建金融風險防范長效機制
??第二節 ?提升地方金融安全治理能力
??第三節 ?強化金融風險處置和應對能力
??第六章 ?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優化政策支持
??第三節 ?推動人才建設
??第四節 ?強化督促落實
重慶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
(2021—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環境
??“十三五”時期,全市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支持和指導下,有序推進金融改革創新、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金融業保持快速發展,主要金融指標持續向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和效能顯著增強,金融開放有序推進,金融產品日益豐富,金融監管得到加強和完善,金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重慶金融業發展成效
??金融業規模和實力不斷壯大。“十三五”期間,全市金融市場持續平穩運行,截至2020年末,金融資產規模達6.67萬億元、增長59.5%,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資產規模分別達59077億元、1029億元、2124億元;全市金融機構總數達到1872家、增長24.8%,其中銀行(含資管)103家、增長28.8%,證券分支機構253家、增長34.6%,保險62家、增長37.78%,銀行、保險業法人機構數量排名西部第一。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從5.53%提高到8.85%,本外幣存款余額4.29萬億元、增長53.2%,本外幣貸款余額4.19萬億元、增長90.5%,保費收入998億元、增長92%,金融綜合實力走在中西部前列。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持續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市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達到1235.7億元,普惠小微貸款余額突破3000億元、比2015年末增長4.6倍,有力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縣域普惠金融”項目覆蓋全市70%行政村,涉農貸款余額約6299億元,為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提供重要支撐。上市公司75家、較2015年末增長31.6%,融資規模995.25億元、較2015年末增長76.9%,儲備擬上市重點企業250家,上市資源培育效果明顯;區域資本市場穩步發展,累計新增掛牌企業1395家,新增托管企業1302家,向上級資本市場輸送企業34家,實現融資551.12億元,資產證券化產品規模位居西部第一。
??金融要素集聚更具特色。全市要素市場達到14家,其中7家交易規模超10億元,保險資產登記交易系統、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全國性交易場所落地重慶。銀行、證券、保險等20余類金融機構牌照實現全覆蓋,中信銀行國際業務運營中心、建行跨境金融服務中心、交行離岸業務中心、平安銀行離岸金融中心、上海保險交易所西部中心等全國性或區域性、功能性金融機構相繼落戶。互聯網小貸、消費金融等新型金融機構發展處于全國前列。融資租賃公司82家,是2015年末的16.4倍;備案股權投資類企業770家,比2015年末增長56.5%。
??金融改革試點任務縱深推進。獲批全國金融標準創新建設試點、金融科技應用試點和創新監管試點城市,擁有數字金融相關試點數量西部第一。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落戶,26項金融科技應用試點項目上線運行,5項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項目對外服務,一批金融科技總部型企業陸續在渝落戶。推動法人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取得明顯成效,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完成整合工作,小微擔保成功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首批合作范圍。區域股權市場多項改革創新舉措在全國領先。在國內較早啟動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重慶環境要素市場發展已初具規模,為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金融開放合作邁向更高水平。依托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范項目(以下簡稱中新互聯互通項目)、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重慶自貿試驗區)等戰略平臺,擴大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成功舉辦三屆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范項目金融峰會(以下簡稱中新金融峰會),中新互聯互通項目下跨境金融產品累計融資130億美元,平均利率低于境內融資1.03個百分點,幫助川、黔、滇、陜等西部省(自治區)企業跨境融資逾55億美元。積極開展跨境投融資創新,中西部地區首筆跨境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全國首單非銀金融機構借款及結匯業務、中西部地區首筆跨境債權轉讓業務、中新機構間首筆再保理業務落地,鐵路提單信用證融資結算等5項創新被商務部納入“自貿試驗區最佳案例”向全國推廣。率先開展外資股權投資基金跨境人民幣資金業務,在全國首次通過交易所平臺開展國有產權交易跨境人民幣結算,2020年全市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居中西部第一、增速位列全國第(更多政策,請查閱中房網 www.dlhunqing.com)一。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取得實效。全市金融系統加強金融風險源頭管控力度,實行“一事一案一專班”,整治非法集資等金融亂象,持續壓降互聯網金融風險,全市P2P網貸機構已全部出清,網絡小貸公司風險持續收斂。深化央地監管聯動,協同在渝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嚴控金融機構、產品、市場、人員等重點環節風險,持續提升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在全國率先搭建金融風險防控體系,打擊非法金融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優化。截至2020年末,全市銀行業不良率、小貸不良率、融資擔保代償率分別為1.48%、9.43%、2.5%,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二節 ?當前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四五”時期是重慶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譜寫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時期,金融業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
??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十三五”以來,重慶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打好“三大攻堅戰”,深入實施“八項行動計劃”,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工作,全市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發展質量效益不斷提升,為“十四五”金融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帶來重大機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明確了建設西部金融中心的任務,將進一步釋放重慶和成都中心城市作用,推動各類資源要素合理流動、高效聚集、優化配置,提升金融業服務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水平,為全市金融改革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
??建設內陸開放高地注入發展活力。“十四五”期間,我市將搶抓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落地生效、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中歐經貿合作等開放機遇,實行更高水平開放,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釋放更多新的增長動力,為深化金融開放創新創造良好環境。
??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催動改革創新。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步伐加快,重慶正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智能化改造,對金融服務水平提出新要求,必將促進金融業與數字技術深度融合,推動數字金融產品服務創新、金融科技企業和人才加速集聚,驅動金融業在經營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轉變步伐。
??與此同時,重慶金融業發展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包括:金融業發展的能級還不夠高,缺少具有影響力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區域總部;金融業開放水平還不夠高,國際性金融機構、國際化金融人才占比不高;金融生態還需優化,市場化法治化環境還要繼續改善;金融資源配置手段還不夠豐富,經濟證券化水平還亟待提升;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仍然復雜多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還需持續加力。
??總體上看,“十四五”時期是重慶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加快建設內陸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窗口期,必須搶抓戰略機遇、積極應對挑戰,明確“十四五”時期重慶金融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堅持從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服務全局,推動全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扣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以促進共同富裕為著力點,以構建現代金融體系為根本,以金融改革創新為動力,以金融開放為突破口,以營造良好金融生態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為保障,把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構建產業金融中心、貿易金融中心、綠色金融中心、科創金融中心、普惠金融中心、數字金融中心等“六個中心”,打造金融機構體系、金融產品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創新體系、金融開放體系、金融生態體系等“六大體系”,不斷增強重慶金融資源配置能力、輻射能力和帶動能力,以重慶與新加坡金融“點對點”對接帶動中國西部與東盟國家“面對面”合作,加快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立足西部、輻射東盟、服務“一帶一路”的內陸國際金融中心,全面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產融結合,服務實體。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從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要的角度持續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完善金融服務。加大金融與產業的融合力度,圍繞科技創新全過程、產業發展全鏈條、企業成長全周期增加金融有效供給,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資源配置,助力經濟轉型升級。
??——改革創新,協調發展。堅持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于金融改革全過程,積極穩妥推進首創性、差異化改革探索,激發行業內生動力,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建立完善協作機制,促進金融業區域協調發展,不斷增強成渝地區金融輻射力、帶動力和影響力。
??——科技賦能,綠色發展。堅持順應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深化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助力成渝地區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圍繞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激活綠色金融市場、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完善綠色金融政策,助力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
??——擴大開放,普惠共享。堅持服務內陸開放高地建設,有序推進金融業高水平雙向開放,積極構建人民幣國際化和跨境金融服務重要市場。探索資源共享、要素共享、利益共享的普惠金融新模式,鞏固提高金融對擴大居民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優化產業結構、增加財政稅收等方面的貢獻。
??——穩健運行,防范風險。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平衡好穩增長與防風險的關系,遵循好市場化與法治化原則,夯實金融穩定運行的基礎,確保金融生態體系健康發展。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加強風險壓力測試,全面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第三節 ?戰略重點
??“十四五”時期,進一步突出金融業在聚集輻射、資源配置、資金融通、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等方面功能,著力構建“六個中心”。
??——產業金融中心。著眼服務國內大循環,圍繞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中心的戰略目標,推動產業與金融深度融合,構建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面向產業核心企業,構建新型銀企關系,發揮好引導基金作用,引導更多期限長、成本低的資金流入,有效滿足企業研發創新、技術改造的資金需求。打造產業融資新模式,整合運用上下游企業信息資源,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創新一批無抵押、弱擔保的融資工具,提升全產業鏈融資供給水平。圍繞產業補鏈強鏈與企業競爭力提升,發揮好金融機構財務投資的角色,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工具,推動金融資本更多參與產業并購重組、企業增資擴股、產業招商引資。以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引導產業集團設立資金運營中心,推動產業資金在渝聚集,打造服務產業資金融通的金融樞紐。
??——貿易金融中心。緊扣服務構建更加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服務內陸開放高地建設。依托中新互聯互通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中歐班列(成渝)、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開放平臺和通道,圍繞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建設,推動金融規則制度型開放邁出新步伐。擴大雙向金融開放,推動金融產品互認、貨幣結算、資本自由兌換流通、跨境投融資等創新,探索搭建人民幣國際化和跨境金融服務重要載體,強化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成員國的聚集輻射作用。提升金融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積極發展各類要素交易市場,以更加公允的價格信號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有效降低國際貿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影響,提升重慶在全球貿易與產業合作中的話語權和定價權。
??——綠色金融中心。堅定不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依托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聚集更多綠色金融機構、綠色研發機構、綠色中介服務機構,助推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建立健全碳排放權、水權、排污權、用能權等交易市場,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探索建立綠色金融指數。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構建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功能齊備、高效聯動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推動資金要素向綠色低碳領域聚集。積極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在信息互通、標準互認等方面積極開展探索。
??——科創金融中心。立足成渝地區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圍繞西部(重慶)科學城建設,建立完善專業化、多元化、跨區域的科創投融資體系。優化科創金融供給結構,建設多樣化科創融資平臺,豐富金融服務工具,創新科創金融機構,豐富市場化、法治化的增信手段,加快形成有利于支持科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現跨越發展的融資供給,形成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科創金融機制,進一步提升金融對科技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功能。
??——普惠金融中心。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統籌鄉村振興和城市提升兩個基本面,著力擴大中小微企業、“三農”等信貸規模。強化鄉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金融機構豐富惠企惠民惠農資金業務,提高金融資源和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便利性和可持續性。按照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的原則,創新適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專項金融產品,完善金融信息和信用平臺建設,推動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作用,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低門檻、高效率的融資服務。
??——數字金融中心。把握金融科技快速發展趨勢,圍繞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區建設,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強化金融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引導更多金融科技公司來渝展業。用數字化手段提升交易定價、風險管理能力,創新數字投融資工具,更好發揮數字技術對金融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實現數字技術與金融服務、應用場景深度融合。進一步完善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金融服務基礎設施,推動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模式改進升級。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助力風險監測和處置,促進金融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第四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金融支柱產業地位穩步提升,金融體制機制更加優化,金融機構創新活力不斷增強,金融開放程度顯著提高,金融集聚力輻射力帶動力顯著提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六個中心”建設有序推進,“六大體系”更為成熟完善,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內陸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格局基本成型。
??到2035年,西部金融中心地位更加鞏固,內陸國際金融中心能級顯著提升,服務高質量發展作用進一步凸顯,重慶與新加坡金融“點對點”合作帶動中國西部與東盟國家“面對面”互聯互通格局基本形成,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更加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更加健全,防范金融風險能力持續增強,金融營商環境顯著優化。
??第三章 ?優化金融中心空間布局
??充分發揮區位、產業、資源、生態優勢,立足金融核心區能級提升和“一區兩群”金融協調發展,攜手成都及川渝毗鄰地區,推動全市金融業加快形成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空間布局。
??第一節 ?提升金融核心區發展能級
??推動金融核心功能聚集。夯實“江北嘴—解放碑—長嘉匯”金融總部集聚基礎,推動法人機構、交易場所、基礎設施等重點項目優先布局,推進金融機構的區域性總部、功能性中心優先落戶。強化上下游金融產業集群發展,促進金融機構協同合作,提升產品服務研發創新水平,提升金融供給能力。充分發揮產業引導、資本招商、孵化培育等作用,推動一批新型金融機構設立與落地。促進“產業+金融”融合布局,推動大型央企、平臺企業、跨國企業等集團總部落戶,鼓勵實體企業設立投資決策、資金運營、財務結算等功能總部。
??建設宜居宜行的山水金融城。持續優化金融核心區規劃設計與空間布局,加快構建“江北嘴—解放碑—長嘉匯”三片區直連直達的交通網絡,優化完善內部交通體系,建設一批特色山地水岸休閑空間,構建一站式辦公生活便利圈。統籌優化空間載體,高水平打造一批標準化空間載體,建設一批城市候機廳、中轉會客廳等設施。打造信息化、數字化“軟環境”,提升網絡傳輸速度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為遠程辦公、視頻會議提供專業化的設備設施。
??構建線上金融核心生態圈。加快金融科技要素聚集,鼓勵金融機構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不斷拓展金融科技應用場景和覆蓋范圍,以現代科技手段賦能金融輻射能力提升。搭建對接協作的信息化平臺,強化上下游、同業間線上業務協作功能,推動更多金融機構通過專用網絡接入平臺,逐步擴大平臺覆蓋范圍。拓展平臺政銀企供需對接服務,搭建數字化的跨區域融資項目庫,創新線上路演、項目調查、財務審計等服務,大力發展電子化融資新模式,打造金融科技與融資服務深度融合的應用場景。
??專欄2 ?推進金融核心區建設
??重慶金融核心區包括江北嘴、解放碑、長嘉匯三個片區,約10.5平方公里。
——江北嘴片區約2.3平方公里,發揮總部聚集、牌照齊全、配套完善等優勢,加快建設跨境金融、資金運營結算、金融科技、供應鏈金融、股權投資、消費金融、財富管理等功能板塊,推動金融開放創新先行先試,積極建設跨境投融資中心、結算中心、財富管理中心。
——解放碑片區約4.2平方公里,強化金融總部管理決策功能、結算功能及財富管理功能,著力提升跨境投融資、跨境交易等服務能力,構建更加開放便利的跨境綜合金融服務市場,推動區域性資本市場創新發展,打造私募基金西部高地。大力發展綠色金融、金融科技、供應鏈金融、股權投資等功能板塊,打造具有影響力的金融生態示范區。
——長嘉匯片區約4平方公里,充分發揮空間載體和綠色生態的優勢,重點引進培育新型金融機構總部和創新金融業態,推動境內外金融機構設立后臺服務中心、產品研發基地,加快建設金融科技、消費金融、綠色金融、供應鏈金融等功能板塊,依托廣陽灣片區,打造綠色金融創新示范區。
??第二節 ?推動“一區兩群”金融協調發展
??推進主城都市區金融特色化發展。創新產融結合的金融服務體系,支持各區探索符合本地產業特點的融資模式,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產業鏈金融。推廣一批面向實體經濟的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加大信用貸款、無本續貸、投貸聯動等落地應用。設立一批具有特色的專業化金融機構,吸引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金融機構落地。依托西部(重慶)科學城建設,推動落地科技支行、科技保險等專營金融機構,吸引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創投機構聚集,高水平打造科創金融小鎮。探索“一鎮多園”模式,發揮好各地產業園區服務平臺作用,強化風險資金與創投項目有效對接,構建廣覆蓋、深融合的科創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布局一批信息服務中心、數據備份中心、人才培訓中心等后臺服務機構,鼓勵發展一批法律、咨詢、會計、評估等金融配套服務機構。
??推動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和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金融差異化服務。依托“兩群”地區資源稟賦,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兩群”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圍繞自身比較優勢,逐步提升企業信用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發行規模,推動特色農業、旅游服務企業上市培育,探索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村振興、農村產業融合等領域建設項目,推動金融資源流向綠色產業和特色產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持續完善區縣金融配套服務體系,為“兩群”地區金融機構發展、金融科技應用、金融產品創新提供差異化、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深入實施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保持主要金融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加大對脫貧地區和鄉村振興重點區縣金融支持力度。在符合條件的區縣繼續執行優惠利率,有序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改革試點,落實好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推進農業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權)等聯動。抓好農戶、脫貧人口等個人普惠領域金融政策落地,依法積極拓寬農業農村抵押質押物范圍,加大涉農金融服務平臺的推廣應用,優化農村產權交易服務,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和信貸滲透率。健全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加快建立涵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個人的社會化綜合性農村金融信息管控體系,加強金融風險源頭管控,為金融支持鄉村振興厚植信用土壤。
??專欄3 ?金融服務鄉村振興
??實施“1+2+N普惠金融服務到村”工程。推動銀行成立鄉村振興內設機構,在農業生產基地、農產品加工園區、物流配送中心等設立服務網點,推動ATM、POS機等服務設施合理布局,強化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應用,加快移動金融APP推廣使用,打造線上線下、全流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實現普惠金融“服務到村、幫扶到戶、惠及到人”。
加大涉農領域融資供給。聚焦城鎮村莊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發揮好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作用,加大對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完善農村產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政策,大力推廣土地經營權、林權、農村居民房屋等抵押貸款,創新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具抵押貸款業務。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質,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主要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試點。
健全農村信用體系。加強農村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積極開展信用村鎮創建工作。依托“長江渝融通”信貸大數據系統,匯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錄、土地、補貼、信貸、保險等相關數據,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建檔評級工作全覆蓋。
??第三節 ?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加強金融機構跨區域協作。探索成渝金融服務一體化和同城化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內統籌布局,提供同城化、便捷化服務。強化兩地金融機構在項目規劃、項目評審評級、授信額度核定、信貸管理及風險化解等方面合作,推動毗鄰地區金融協作。推進保險承保理賠服務跨區域標準化建設,探索保險理賠通賠通付制度。推動擔保、不良資產處置、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跨區域合作。
??加強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進成渝兩地區域性資本市場合作,共同打造私募基金西部高地。鼓勵金融要素市場做大交易規模、豐富交易品種,推進要素的市場化配置和跨區域流動,探索構建統一的國有產權和公共資源、農村產權等要素交易市場。探索“川渝共同產權市場”平臺,鼓勵商品類交易場所開展戰略合作,共建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臺,打造“一帶一路”進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加強區域金融政策協同。建立成渝地區聯合授信機制,暢通跨區域信貸資源流通渠道,搭建區域一體化信息平臺。探索建立一體化、市場化的成渝地區征信體系,引導征信機構、評級機構合作和重組。健全利益聯結機制,支持在有條件的區域共同組建投資集團、設立投資基金,建立財稅收益分享模式和統計分算方式。共同推動金融“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快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
??加強金融基礎設施銜接。爭取在成渝地區開展異地開立企業外債賬戶取消事前核準試點。推進支付體系一體化建設,拓展移動支付使用范圍。推動有條件的商品及期貨交易所設立交易系統備份中心、研發中心和業務分中心,鼓勵和支持國內外金融機構在成渝地區建設信息化平臺、信息服務中心、數據備份中心和研發中心。有序推進成渝地區金融統計數據共建共享共用,搭建金融綜合統計數據共享平臺,暢通數據收集渠道。
??第四章 ?構建高質量金融發展體系
??第一節 ?健全金融機構體系
??加快形成門類齊全、功能完備、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體系,增強金融創新活力和綜合服務能力。
??一、加快集聚總部型金融機構
??發展培育法人金融機構。爭取設立立足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的跨區域經營國際商業銀行。打造資產管理機構聚集區,推動設立銀行理財、保險資管、公募基金、券商資管等機構,鼓勵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推動擴大基金投資顧問試點。完善創新型專業金融體系,爭取設立直銷銀行、消費金融、金融租賃、汽車金融等新型金融法人機構。研究設立國有金融控股公司,探索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協同發展新路徑。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加快數字化轉型、平臺化發展,引導民營銀行、村鎮銀行差異化特色化經營。推動法人證券期貨機構壯大綜合實力,提升法人保險機構專業化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加快引進功能性金融總部。推動大型金融控股集團在渝設立后臺服務中心、產品研發中心、數據管理中心等功能性中心,布局服務“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西部大開發的區域性總部,提升分支機構權限和層級。提升保險經營主體規模,探索設立專業養老保險機構,推動各類社會組織、大型企業集團等設立自保公司、相互保險組織。強化與大型保險集團合作,研究建設承保實驗室、風險證券化研究中心、再保險交易等行業基礎平臺。圍繞中歐班列(成渝)、西部陸海新通道等出海出境大通道,打造陸海運輸保險運營中心、人身保險研發中心,積極發展貨運險、船舶險、延誤險。
??二、大力發展開放型金融機構
??加快國際金融機構落地。推動外資金融機構在渝設立外資控股的銀行、保險、證券、資產管理等法人機構,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在渝開設分支機構,拓寬業務經營范圍,加快外資金融機構集聚。鼓勵國際多邊開發金融機構在渝設立服務“一帶一路”的業務拓展中心和運營管理中心,推動東盟地區中央銀行和國際金融組織在渝設立代表處,加快建設中國—東盟銀聯體(重慶)。強化與上海外匯交易中心、黃金交易所、票據交易所等戰略合作,構建西部業務中心。
??推動設立跨區域跨境投資基金。爭取設立中外合資的西部(國際)陸海新通道(私募)基金、中外合資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在助力產業發展的投資引導基金框架下,設立招商引資子基金集群,探索多地市場主體共同出資設立城鄉統籌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境內外私募平行基金,引入開放平臺設立技術并購基金。
??三、規范發展創新型金融機構
??穩妥發展金融新業態。鼓勵大型金融機構、企業集團、科技創新企業等發起設立金融控股集團,進一步整合上下游金融資源,打造一批輻射能力大、帶動效應好、實力規模強的綜合金融平臺公司。推動符合條件的銀行理財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渝設立專業子公司,重點發展基金登記、估值核算、基金評價、咨詢資訊等機構,研究設立專業托管機構。
??提升地方金融組織實力。打造創新型的小額貸款機構。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構建以市級擔保和再擔保公司為龍頭、區縣全覆蓋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動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發展,滿足中小企業流動資金周轉、技術升級改造等需求。發揮典當行業應急融資功能,支持規范發展。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壯大資本實力,增強不良資產處置能力。
??四、完善專業型配套服務機構
??健全信用服務體系。探索設立具有區域影響力的信用增進公司,提升資金實力和信用等級,為企業境內外發債提供增信服務。發起設立信用評級機構,推動國內外知名信用評級機構在渝設立分支機構。對接國際評級規則,構建流程規范、標準統一、服務過硬的信用評級體系。推動設立市場化征信機構,借助大數據、智能化手段創新產品服務,提升征信市場有效供給和征信服務水平。
??促進專業服務中介發展。支持保險經紀、貨幣兌換、信息統計等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創新經營模式和服務業態,大力發展金融數據處理、金融軟件開發等金融服務外包產業。推動國際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在渝設立分支機構,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機構品牌。打造“融智”中心,加快建設高水平的金融研究院,引入高端財經智庫,建立國際金融專家顧問團。
??第二節 ?豐富金融產品體系
??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面向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建設全面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金融產品體系。
??一、創新發展綠色金融
??加快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金融機構完善綠色業務框架,研究設立綠色生態科技銀行。深化跨區域環境權益交易合作,擴大碳排放權、水權、排污權、用能權等交易規模,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外匯試點,創新基于環境權益公允價值的金融產品。推進“長江綠融通”綠色金融大數據綜合服務系統建設,建立適應綠色發展的風險補償、融資增信等財金互動政策體系。推動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創新氣候投融資產品和服務。推動重慶與新加坡綠色金融合作,探索與新加坡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認定標準。積極爭取中歐綠色金融標準認定及應用試點城市資格,在碳排放計量和認證、零碳技術孵化與應用等方面加強與歐盟國家合作。
??拓寬綠色產業融資渠道。支持法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鼓勵企業(項目)發行綠色債券融資工具。做好綠色信貸“加減法”,鼓勵金融機構將環保信用等級與信用信息納入融資評價體系,推動綠色項目庫建設,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和傳統企業綠色升級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推動環保企業、低碳科創企業上市,鼓勵風險投資基金加大對碳捕獲、利用與封存(CCUS)等低碳科技企業投資,促進低碳技術研發和實踐應用。發展綠色保險,建立保險理賠與環境風險處理聯動機制,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
??專欄4 ?金融支持綠色發展
??加強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總部對分支機構綠色金融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價格給予適當補償,并在資本配置、風險資本占用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加大綠色信貸在宏觀審慎評估(MPA)中的考核比重,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綠色信貸發展。
創新金融服務。推進環境權益、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海綿城市建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收益權、綠色工程項目收費權和收益權等抵質押融資創新。研究推出天氣指數保險、清潔技術保險、碳交易履約保險等保險產品。引導金融機構和碳資產管理機構之間開展借碳、配額回購、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置換等融資業務。
強化國際合作。加強與新加坡在綠色債券、綠色跨境資產轉讓、碳資產認證及交易等綠色金融領域的合作,借鑒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發布的綠色金融案例,支持綠色金融改革政策、創新產品在渝先行先試。
??二、提升貿易金融服務水平
??強化通道建設融資服務。鼓勵政策性銀行擴大政策性貸款業務范圍,支持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通道與區域經濟融合發展項目。鼓勵金融機構面向貿易企業開發信保融資、貨押融資等金融產品,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深度融入內陸國際物流樞紐建設,擴大在國內外貿易中的應用深度與廣度,推動信用證跨行通用,探索構建跨境跨區域的信用證登記結算系統。
??打造“一站式”物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加強與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對接,構建集境內外動產抵押登記服務、貨物物聯網監管服務、投融資對接服務及融資增信服務于一體的跨區域“物流+商貿+金融”生態圈。建設物流金融數據庫,與跨區域政府公共信息服務平臺、跨區域物流貿易信息平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互通,提升跨區域的物流金融數據服務能力。
??積極探索陸上貿易新規則。深化鐵路運單物權化試點,推動完善國際鐵路提單融資工程,擴大鐵路運單在貿易結算融資中的運用,提高境外商業銀行對鐵路運單和鐵海聯運“一單制”的接受度。創新多式聯運單證跨境融資產品,推動提單確權登記,探索創新跨境公路運輸提單、內河航運提單。
??三、發展供應鏈金融新模式
??創新供應鏈融資模式。鼓勵產業核心企業與金融機構整合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積極開展倉單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保理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業務,提供數字化、場景化、生態化供應鏈金融解決方案。探索支持核心企業發行基于供應鏈的資產支持票據,創新構建“核心頭部企業+上下游企業+鏈網式金融”金融模式。
??發展數字化供應鏈金融產品。推進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供應鏈票據平臺建設,推廣應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區域供應鏈金融科技平臺,提高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融資效率。對接上海票據交易所平臺,試點開展應收賬款票據化業務,探索創設標準化票據,推進票據經紀業務和票付通業務。
??專欄5 ?金融支持小微企業
??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持續加大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產品的投放,開發“專精特新”小微企業融資專屬產品,圍繞產業核心企業綜合金融服務方案,提供方便快捷的線上融資服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共擔前提下,共同創設“見擔即貸”“見貸即擔”等產品模式。
強化信息技術應用。搭建統一、高效的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借助大數據、智能化手段,開發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模型、風險管控技術、授信審批機制,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務水平、降低運營成本。
加大風險分擔力度。實施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政策,優化完善風險補償資金池、轉貸應急周轉金機制,發揮好政府性擔保體系的風險分擔作用,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簡化業務流程,促進銀政、銀擔合作可持續發展,撬動更多金融資源向小微領域傾斜。
完善評價考核機制。支持銀行制定小微業務年度發展目標,將余額增長、覆蓋戶數等指標納入內部考核,督導銀行機構落實績效考核、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差異化不良容忍度和授信盡職免責等機制。
??四、規范發展消費金融
??提升消費金融服務能力。發揮好消費金融領域人才、政策和產業優勢,支持商業銀行適度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引導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規范發展,探索將技術實力強、數據基礎好的消費金融公司改制為數字銀行。支持符合監管要求的消費金融專營機構適當放寬融資條件,通過發行信用債、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進行融資,開展跨領域的資本合作。
??拓展消費金融應用場景。圍繞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建設,推動金融機構與大型零售企業聯合發行預付卡,探索完善預付卡備付金制度,逐步構建起跨地區、跨行業的預付卡登記結算系統。拓寬消費金融應用場景,支持金融機構面向旅游休閑、養老家政、教育文化等新興服務消費領域,創新開發一批中長期融資產品和保險服務,探索“金融+服務消費”新模式。拓展非現金支付應用領域,便利經常項下交易跨境支付,探索開展金融集成電路(IC)卡及移動金融技術和業務創新,構建便捷、豐富的金融IC卡便民生活圈。
??第三節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以增強金融資源配置能力為目標,拓寬股權融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間接融資方式,構建具有輻射力、影響力的金融市場體系。
??一、構建多層次股權市場
??打造上市服務基地。大力推進股權融資,拓展多層次、多元化、互補型股權融資渠道,不斷提升經濟證券化水平。積極爭取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來渝設立服務基地,承接交易所上市路演、資源對接等綜合功能,培育引進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發展中介服務機構,促進形成上市孵化生態圈。進一步健全企業上市儲備和激勵機制,完善上市資源儲備庫,精準服務“種子企業”,推動重點企業加快上市進程。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治理,鼓勵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發行優先股及可轉債等方式進行再融資。發揮資本市場的并購重組主渠道功能,建立市場化并購基金,采用資產注入、引入戰略投資等方式,推動企業并購重組。
??創新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探索交易機制創新,鼓勵依法合規開展登記托管、交易品種等業務創新。探索設立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股權份額轉讓平臺,創新開展基金份額轉讓。重點打造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企業上市服務平臺、科創企業孵化培育平臺。支持建設全市科技型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持續引入政府公共資源,推動企業與創投資本深度對接。探索適合科創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的掛牌交易規則,開展直接融資工具創新。搭建統一的企業股權信息平臺,推動地方金融機構股權托管。與上級資本市場建立“綠色通道”,探索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企業孵化培育機制,鼓勵證券公司深度參與上市種子孵化。建立輻射西部、服務“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合作機制,開展境外合格投資者投資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試點。
??二、打造私募基金西部高地
??推動創投股權基金發展。用好用足稅收優惠、對外投資等政策,優化備案流程,推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轉讓基金等各類私募基金集聚,推動市場化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技術并購基金,推進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業務開展,發揮好資金托管、會計服務等中介機構作用,形成完善的私募基金生態圈。搭建資本與項目的對接平臺,強化金融機構與區域內科創企業、骨干企業對接,為投資者提供項目咨詢、業務辦理服務。面向小微企業、個人創業,探索網絡股權投資平臺發展新路徑。探索政府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轉型母基金,通過參股、跟投、風險補助等方式推動私募基金發展。
??拓展私募基金融資渠道。爭取私募基金管理模式創新政策,探索打造西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服務平臺。鼓勵國有資本與投資機構合作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和天使投資人重點支持初創型企業和成長型企業。推動合格的理財產品、資產管理計劃在依法合規、商業自愿、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支持風險資金通過企業上市、出售股權、兼并收購等方式退出。完善政府引導基金市場化運作機制,擴大產業引導基金規模。
??三、提升信貸供給能力
??推動信貸功能深化拓展。不斷優化信貸結構,積極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金融產品,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爭取全國性銀行總部資源傾斜,在項目審批、產品創新等領域賦予分支機構更大權限。發揮好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優勢,強化信息共享、風險共擔、貸后管理等合作,通過跨區域聯合授信、跨機構銀團貸款等機制,提升信貸資金批量供給水平。進一步暢通資金供應渠道,鼓勵政策性銀行通過批量轉貸、委托貸款等方式向中小銀行、村鎮銀行等提供信貸資金,拓寬普惠信貸資金來源。
??加快信貸產品創新。加大企業信用貸款投放力度,推動商業銀行優化風險評估機制,減少對抵押擔保的依賴。強化政銀企對接機制,進一步完善企業項目庫,支持銀行機構開展融資需求對接,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提供適合的金融政策和產品。推動構建新型銀企關系,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穩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規模,爭取放寬國內外匯貸款償還限制。
??四、創新發展債券融資市場
??健全債券發行交易服務機制。發揮金融機構財務顧問與擔保增信的作用,“一企一策”指導企業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運用第三方擔保、債券違約保險、資產抵押質押等增信手段,提升企業信用等級,支持企業發行各類債券融資工具。引進培育信用評級機構,推動評級業務覆蓋更多企業,提供與國際接軌的高質量評級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取得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資格,推動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取得國內債券市場主承銷商資格,依法依規為各類主體參與債券市場提供托管結算服務。
??創新債券融資模式。推動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金融機構發行永續債、金融債、專項債,籌集資金支持重點領域市場主體發展和項目建設。支持住房租賃金融業務創新和規范發展,強化資產證券化產品創新應用,積極發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銀行間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西部陸海新通道項目建設。
??五、促進保險市場加快發展
??健全保險服務體系。積極爭取外資持股、資金運用、資產轉讓等領域創新試點政策落地,開展跨境保險資產管理、跨境醫療保險等金融服務。積極發展再保險市場,吸引境內外保險集團、保險公司在重慶設立再保險機構,創新發展全球保單分入業務,提高再保險市場創新、承保能力及服務水平。探索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和再保險制度,開展專利保險試點,支持法人保險向專業化、創新型發展。支持中保登發揮好保險資產登記結算功能,構建保險資產交易平臺。
??推進保險產品創新。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推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支持壽險公司與領先醫療機構合作,開發一批醫療險、健康險、醫療責任險等創新產品。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基本醫保、長期護理保險的經辦服務,支持保險機構投資醫療和健康產業,鼓勵保險機構投資設立醫養結合型養老護理機構,開展社商融合型普惠式健康保險試點。加快發展各類責任保險,加快試點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電梯險等民生保障項目,發揮保險“減震器”作用。
??第四節 ?構建金融創新體系
??推動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拓展科創企業融資渠道,提升金融供給能力,打造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體系。
??一、加快科創金融試驗區建設
??創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推動西部(重慶)科學城開展科創金融先行先試,健全科創金融組織,構建科創金融生態體系。搭建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和科創項目信息對接共享平臺,探索建設科創項目評審公共服務中心。強化與區域性股權市場聯動,探索適合科創企業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的掛牌交易規則,加快推動一批科技實力強、市場前景廣的“硬核”科創企業掛牌上市。推動有實力的私募機構承接科創園區委托運營項目,引進全國有潛力的科創企業入園,形成眾創孵化、產業加速融合發展的良性循環。高水平打造重慶國際創投大會品牌,強化與全球金融資源對接,持續吸引境內外科創基金。
??支持科創金融產品創新。支持金融機構創新契合科創企業特點的產品工具,創新開展投貸聯動、股債聯動、投保聯動等業務,鼓勵銀行機構對科技型企業單列信貸計劃,出臺支持科創專項政策。推動擔保增信服務覆蓋更多科創企業,不斷擴大知識價值擔保規模。支持開展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產品,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加大推廣專利保險,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增強信貸可獲得性。鼓勵科創企業利用股權、知識產權開展質押貸款融資,大力推廣知識價值貸、科技信用貸、科技創業貸,創新推進開展保險科技應用試點工作。提升科創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水平,支持科創基金跨境資本流動,鼓勵境外私募基金投資科創項目,優化外債審批流程,便利科創企業收入跨境匯兌。
??暢通科創領域直接融資渠道。探索高收益科創債發展路徑,推動符合條件的交易場所創新發展可轉債、可交換債等股債結合的融資工具,為科創企業提供便捷發行與交易服務。面向中小科創企業,探索建立跨區域柜臺債券市場,創新優先票據、次級票據、擔保債券等產品,建立債券擔保、違約處置、信息披露機制,完善投資者保護與兌付違約處置機制。鼓勵發行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雙創金融債、雙創公司債等債券工具。
??二、打造中國(西部)金融科技發展高地
??加快金融科技產業布局。深化國家金融科技應用和金融標準化創新試點,開展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金融數據綜合應用試點,高水平建設重慶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打造專業化認證機構,加快引進培育金融科技頭部企業、金融科技創新項目。推動金融科技研究與應用加快發展,搭建基礎研究和應用實踐的創新平臺,建設一批緊跟國際前沿、國內領先的跨學科金融科技研究基地。加大人工智能、大數據、云交易等基礎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吸引更多金融科技底層技術企業聚集,打造國家金融科技領軍城市。
??專欄6 ?建設重慶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
??建設金融科技認證機構。籌建國家(更多政策,請查閱中房網 www.dlhunqing.com)級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檢測認證實驗室,打造金融科技產品國家認可實驗室,搭建金融標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強化技術應用安全保障。推動生物識別、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安全應用,開發新檢測技術及認證服務,開展第三方測試與驗收,拓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檢測、商用密碼產品安全評估、電子數據司法鑒定等創新業務,推進信息技術創新應用評估延伸。
打造金融科技標準體系。培育金融科技標準化服務機構,開展金融科技領域標準建設,完善金融標準化評價體系,參與國家標準、金融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研究和制定修訂,提供標準化管理流程再造服務,開展企業標準體系咨詢、研制、評估、培訓等服務。
推進金融標準國際化合作。依托金融標準綜合信息服務平臺,追蹤國內外標準產出,積極探索國際互認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國際金融科技認證及標準化合作。
??不斷拓展金融科技應用場景。開展前沿技術驗證試點,建立跨區域政銀企信息化平臺,探索發展智能投顧等金融科技新業態,推動新技術和新手段在普惠金融、農村金融、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跨境金融等領域應用。推進數字技術與支付服務深度融合,提供多樣化、個性化支付解決方案,建立覆蓋支付數據采集、篩選、加工、存儲、應用的全流程管理體系。爭取開展法定數字貨幣試點,探索數字人民幣的國際應用場景。依托中新(重慶)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建設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區,探索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金融科技認證認可、標準制定、場景應用等領域國際合作,探索建立與國際數字貿易相匹配的金融科技國際合作規則。
??完善金融科技規則與制度。積極推進西部數字資產交易中心建設,探索數據流轉和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數據資源產權、數據轉移應用等基礎性制度和規范標準,建立大數據產權交易和自律機制。積極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建立數字化監管規則庫,創新跨部門、跨行業監管機制,建立跨區域金融科技監管信息平臺。健全數據共享機制,依托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系統,進一步整合跨行業跨領域數據資源。加快布局金融安全相關的網絡、芯片、交換系統、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支持金融科技安全核心技術研發,推動數據安全、網絡安全、信息安全、系統安全等金融科技企業集聚發展。
??第五節 ?建設金融開放體系
??圍繞服務內陸開放高地建設,深化跨境金融業務創新,積極有序開展國際金融交流,以高水平開放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
??一、構建適應改革創新的多功能開放賬戶
??構建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探索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本外幣賬戶管理體系,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健全本外幣跨境資金池管理政策。探索更加便利資金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體系,創新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施路徑。探索自由貿易賬戶、境外賬戶、境內賬戶互通機制,創新資本項下本幣跨境支付模式,推動金融機構開展分賬核算試點,推進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渠道整合,積極探索資本賬戶的雙向開放。在重慶自貿試驗區率先探索跨境金融、貿易投資領域便利化政策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逐步將便利化試點范圍擴大至全市。完善跨境金融場外交易數據收集存儲機制,創設交易數據庫,進一步整合交易登記、清算結算渠道,逐步搭建全國性的場外金融產品交易登記清算結算系統。
??二、探索人民幣國際化新途徑
??拓展人民幣跨境應用場景。探索推動人民幣可自由使用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推動貿易項下的人民幣業務創新,推動人民幣跨境交易規模不斷擴大。鼓勵企業在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對外貿易合作中更多使用人民幣,在銀行、保險、理財、資管、基金、融資租賃、債券等方面推動以人民幣計價的業務創新,推動符合條件的要素市場在跨境大宗商品交易、跨境資產轉讓中更多采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探索推進重慶自貿試驗區金融機構與新加坡同業開展以人民幣計價的信貸資產、貿易融資資產、同業存單、不良資產等金融資產跨境轉讓業務。簡化“走出去”企業以及東盟企業和個人開立人民幣賬戶手續,推動地方法人銀行直接接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探索基于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的跨境人民幣支付清算試點,鼓勵非銀行支付機構探索開立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賬戶。
??構建人民幣離岸金融體系。深度融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離岸金融體系建設,探索在渝打造面向東盟的離岸金融樞紐。創新中新金融產業園建設模式,構建與國內市場隔離的離岸金融市場,鼓勵金融機構圍繞離岸經貿業務提供人民幣離岸金融服務,探索園區內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兌換,實行寬松、自由、開放的貨幣兌換和外匯管理制度,研究適應境外投資和離岸金融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探索建立人民幣金融衍生品市場,以股票債券、利率匯率、大宗商品等為基礎標的,創新開發一批期權、期貨、遠期、掉期等衍生品,提供風險對沖工具。構建人民幣離岸債券市場,在交易持有環節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建立完善中介服務、路演發行、做市商交易等機制規則,拓寬人民幣投資與融資渠道。
??擴大境外人民幣資產供給。搭建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的渠道和平臺,推動境內外金融機構聯動合作,持續推進跨境貿易融資、境外項目貸款等境外融資業務,開發并投放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擴大境外人民幣資管、離岸人民幣債券等業務規模。加快人民幣海外基金應用,探索更高水平非居民企業與個人的人民幣金融服務,探索開展跨國企業集團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研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區域性股權市場,鼓勵以人民幣參與境內企業股權、債權、大宗商品交易等直接投資,探索個人以人民幣形式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
??三、創新跨境資本流動管理
??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融資便利化試點。在跨境直接投資交易環節,按照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簡化管理,探索擴大外商直接投資、外債和境外上市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便利化試點范圍,開展簡化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試點。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管理,推動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推動符合條件的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業務資格,將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主體資格范圍擴大至在渝發起設立的投資管理機構以及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等。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爭取外債管理改革試點政策,開展非金融企業外債登記改革試點,取消企業異地開立外債賬戶事前核準。探索簡化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管理,支持銀行代辦境外上市外匯登記。推動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非銀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獲得結售匯業務資格,開展外匯即期和衍生品交易,鼓勵更多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居民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試點。放寬外商設立投資性公司申請條件,探索外國人才個人外匯收支便利化,便利來渝境外游客小額支付。
??四、推進跨境金融業務創新
??擴大中新金融合作領域。在中新互聯互通項目框架下,探索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創新異地見證開立銀行賬戶業務模式,推進重慶與新加坡征信產品互認,推動重慶法人金融機構在新加坡設立分支機構,爭取境外保薦上市、發債等業務牌照資格,并逐步擴大覆蓋范圍至東盟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
??專欄7 ?中新金融合作重點領域
??擴大中新跨境融資通道。支持在中新互聯互通項目框架下,落地國際商業貸款、跨境發債、不動產投資信托、跨境上市等融資項目,復制推廣跨境融資經驗,輻射帶動西部地區企業赴新加坡融資。
暢通中新產品互通機制。爭取國家在渝試點開展中新理財通、基金通、票據通、債券通等金融業務合作,探索重慶和新加坡金融機構相互代理銷售對方合格的理財、資管、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
推進中新合作重點項目。探索設立國際商業銀行、合資理財子公司等機構,共同建設中新金融科技示范區,打造金融科技要素集聚高地,開展中新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合作研究。
擴大中新金融峰會品牌效應。持續提升峰會的品牌影響力,將其打造成為深化金融領域合作機制、政策協商、金融創新、項目對接、交流思想的重要載體。
建設中新金融智庫。推動重慶金融研究院與新加坡金融研究機構共建合作平臺,持續建設中新金融專家顧問團,舉辦陸海新金融沙龍,為促進渝新兩地金融合作提供前瞻性建議。
??提升跨境金融服務水平。創新開展跨境發債、跨境投資并購、跨境證券投資、跨境保險資產管理、跨境資金集中運營、跨境再保險和醫療保險等跨境金融服務。支持重慶銀行機構成為境外合格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期貨市場的托管人或結算代理人,向境外金融機構融出中長期資金。創新境內外銀行機構以聯動風險參貸等方式開展融資租賃應收款保理,支持融資租賃企業通過境外借款、境外發債、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探索開展進口大型設備保稅租賃,推動根據租期分期繳稅。探索境內外征信評級產品實現互認,支持境外評級機構在境內合規開展評級業務。
??創新發展跨境金融服務平臺。探索建設面向東盟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金融資產交易平臺,有序引入境外發行人、投資者和國際金融產品,打造境內外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樞紐。擴大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試點,加大對區域特色場景開發的資金和技術支持,探索對接銀行端跨境貿易撮合系統,助力外貿外資企業融資結算,拓展更多支持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的應用場景。探索建立統一的跨境電商金融服務平臺。積極落實RCEP“新金融服務”規則,引入RCEP成員國新金融服務,支持本地新金融服務落地RCEP成員國。
??第六節 ?優化金融生態體系
??適應金融改革和金融開放要求,加快推動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一、強化金融法治建設
??探索推進地方金融立法。結合地方金融監管實際和防范處置金融風險需要,健全地方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推動出臺《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對標國際一流金融法治建設,全面提升金融審判能力,充分發揮金融審判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方面的積極作用。健全金融審判體系,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推動設立金融法院。完善網絡司法維權機制,探索案件在線審判,實現互聯網金融糾紛批量線上審理,提高司法效率。建立金融糾紛非訴調解機制(ADR),探索建立調解與仲裁、訴訟的對接機制以及集體訴訟制度,加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機制,落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主體責任。
??構建國際化的金融法律法規環境。推進金融知識產權保護、金融信息披露等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跨境金融法律服務體系,探索通過司法裁判妥善解決國際貿易中的金融糾紛。積極研究將與跨境金融業務密切相關的東盟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經典判例作為處理國際貿易糾紛的參考依據,探索設立涉外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加強清廉金融教育。依托重點院校建立清廉文化研究平臺,建設全國清廉金融教育基地。推動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社團組織和研究院校四方聯動,深入開展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強化金融科普教育,推進金融法制普及,以宣傳教育助推金融法治化進程。
??專欄8 ?設立重慶金融法院
??建設專業化金融法院。充分發揮金融案件集中管轄優勢,妥善處理好影響金融市場穩定的重大案件,定期通報與金融改革創新、金融風險防范相關的重要案例,有序規范金融秩序,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高質量審判金融領域疑難復雜案件,統一裁判標準,促進法律統一適用,提高金融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借鑒上海、北京金融法院經驗,凝聚金融機構、行業組織、金融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合力,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打造國際化金融糾紛解決平臺。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改革。完善司法政策,引導和規范金融交易,保護金融財富創造,平等保護金融消費者、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加強對科創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領域的司法支持保障,依法服務中新互聯互通項目金融合作。
??二、優化金融信用環境
??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完善信用承諾和信用評價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進信用信息公開披露和信用分類評價,探索建立金融機構評級機制。深化企業破產重整、信用修復等機制建設,加大對金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探索發展社會性小微金融業評級機構,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評級。推進公共信用信息開放,加強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等市場信用信息融合互動。搭建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的跨地區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平臺,推動跨地區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加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提升征信市場有效供給和征信服務水平,切實保障個人信用信息安全。
??三、探索國際通行的金融規則
??推動金融監管體系對接。以征信記錄跨境使用為突破口,參照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機構提供項目信貸的通行做法,制定最低信息披露標準、框架或目錄,推動信貸數據信息互聯互通,探索合格金融機構牌照和資格“單一通行證”制度。在RCEP框架下,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中歐全面投資協定(CAI),探索更高水平的國際經貿投資規則。結合西部陸海新通道發展需求以及東盟國家實際,探索“兩國雙園”模式,共建中新金融合作產業園,并逐步拓展合作范圍,在先行先試區域內探索與東盟國家對等開放金融市場準入的精準措施。探索在國際金融業務拓展、機構市場建設、動產權益抵押、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金融人才流動等方面,建立國際通行的金融規則和風險管理政策。
??專欄9 ?優化金融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效能。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獲得信貸”評價指標,轉變監管部門職能,推動簡政放權,加強機構、企業、資金、產品、風險等要素管理,實現金融資源的高效配置。
完善鼓勵扶持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的信貸支持、產業支持、財政貼息、稅費減免、上市獎勵等鼓勵扶持;健全行業服務政策,提高銀行、證券、保險、小貸、擔保等機構的服務能力;強化行業監管政策,加強機構行為管理,維護企業發展良好政策環境。
加強信息化建設。豐富大數據、智能化、網絡技術等手段,建設一站式大數據金融服務平臺,推廣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推行線上服務,通過互聯網、手機APP等線上渠道,優化放貸流程,加快流程再造、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實現多渠道聯動、全流程在線。
支持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金融機構推廣信用類貸款產品、創新信貸特色場景、創新擔保模式;開展線下服務創新,全面推進民營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中心建設;強化平臺合作創新,鼓勵稅務、社保、公共服務機構與金融機構數據信息共享,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支持。
??第五章 ?深入推進金融安全治理
??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金融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領域金融風險點,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接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一節 ?構建金融風險防范長效機制
??完善央地協同監管機制。發揮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央地監管數據、監管報告、行業運行和風險情況等方面信息共享,爭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渝設立包容審慎的涉外金融創新試錯容錯機制,提升金融監管的透明度和包容性。配合在渝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做好金融重大風險事項、突發事件溝通協調工作,加強重大金融課題研究、金融知識宣傳、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檢查等方面的央地資源整合,提升風險防范的前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加強金融監管制度化建設。修訂完善各類地方金融機構(組織)監管辦法實施細則,持續健全地方金融風險防控體系。穩步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和群眾參與的監管制度,同時強化金融知識教育宣傳,提高全社會金融安全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完善地方金融審查制度,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組織信息公示制度,加強對金融機構注冊資金、經營場所、股東資質、法人代表和機構風險控制能力的研判。
??完善金融風險差異化管理機制。優化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類制度,全面落實授信盡職免責政策,適當提高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敢貸、能貸和愿貸的長效機制。出臺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監管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鄉村振興項目不良貸款容忍度。完善網絡金融治理機制,鞏固P2P網貸整治成果,通過法治化、制度化方式接續化解互聯網金融遺留問題。
??第二節 ?提升地方金融安全治理能力
??完善金融風險管理工具。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增信分險作用,探索研究更加合理的銀政擔風險分擔機制,優化風險代償補償機制和擔保費獎補政策。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組織退出機制,引導地方金融組織規范發展,對違規機構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提高金融監管數字化水平。爭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渝加強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設立研究院(所)等,引導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間通過系統接口共享信息。打造地方金融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加強“線上+線下”監測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監管數據采集機制,保證監管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扎實做好金融統計監管數據的生產、報送和分析工作,運用數字化手段完善金融風險圖譜,有效監測跨行業、跨市場、跨部門金融活動。
??強化金融治理閉環管控。支持在渝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履行職責,推動宏觀貨幣政策和審慎監管政策落到實處。督促指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內部治理體系,審慎開展資產風險運用,適度合理控制資產杠桿,推動金融體系穩健運行。提升屬地金融風險管控能力,完善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協調機制,加大對法人金融機構、市屬重點企業、地方融資平臺等市場主體的金融風險管控與處置力度。提升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能力,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力量,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專欄10 ?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水平
??健全地方金融監管法規。研究制定行業監管細則、指引,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在渝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市級部門的協同監管機制,完善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監管數據治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規范和操作細則,構建較為完善的地方金融監管法規體系。
優化完善金融監管方式。深入推進公司治理和內控建設監管,強化內控合規、董監高人員履職能力、監管評級及分類監管等規制建設。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綜合運用風險處置、違規處罰、窗口指導等監管措施,形成立體、豐富、管用的監管“工具箱”。
打造地方金融綜合監管信息平臺。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打造系統對接、信息報送、大數據采集、監測預警等數字化監管工具,覆蓋市、區縣兩級地方金融工作部門、行業協會和全部地方金融機構,為監管提供技術支撐,推進監管方式更多轉向事前、事中介入。
??第三節 ?強化金融風險處置和應對能力
??強化重點領域金融風險防范。規范整治多層嵌套投資、資金空轉等結構復雜金融產品,加強對監管套利、假創新和偽創新的行為監管,嚴禁資金違規流入股市,違規投向房地產、“兩高一剩”等領域。探索個人破產制度,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權、非法金融活動等嚴重違法行為。實施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非法集資防范宣傳、排查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嚴厲打擊高利貸、非法集資、地下錢莊、非法證券等違法金融活動,做好反假幣、反洗錢工作。
??持續化解新型金融風險。強化監管科技運用和金融創新風險評估,提升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能力,探索建立創新產品糾偏和暫停機制。完善互聯網金融領域規章制度,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各類創新業務監管規則。健全覆蓋金融科技創新的監管框架,強化以合法合規和消費者保護為主的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打著金融科技的旗號從事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探索跨境跨區域金融領域監管。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積極與新加坡等東盟國家開展跨區域監管合作,加強外匯市場宏觀審慎框架下的跨境金融風險監測,先行先試流入、流出雙向預警監測手段。加強對跨境金融業務數據的保護,研究建立風險事前評估、業務管理評價、風險對沖機制。探索互聯網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管,防范非法資金通過線上方式跨境、跨區域流動。
??第六章 ?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在金融領域的重大方針政策、戰略規劃和重大改革開放舉措。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作,爭取國家層面對重慶金融改革發展給予更大支持。充分發揮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統一謀劃、協調和實施各項建設工作,一體化推進懲治金融腐敗和防控金融風險。統籌推進金融核心區建設,加強區縣在金融機構、項目引進布局的協調合作,減少過度競爭。各區縣黨委定期研究金融重大問題,部署推進地方金融發展與穩定的各項工作,區縣金融工作部門每年向黨委匯報工作。推動黨的領導融入金融機構治理各環節,發揮好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理順地方金融機構黨組織隸屬關系,層層落實責任,推動黨建和金融業務相互融合促進。
??第二節 ?優化政策支持
??進一步強化市、區縣財政支持金融發展的政策舉措,強化協調聯動,保持財政扶持力度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進一步優化完善地方國有資本在金融領域布局,深化市屬地方國有金融企業改革,健全涵蓋績效評價、考核激勵、內部治理等方面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結合國家改革要求和地方實際,統籌推進金融控股集團設立等重大改革舉措。加大地方金融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金融中心建設發展。出臺完善支持創投的政策體系,大力培育天使投資人群體。完善創新型金融機構辦公用房、規劃用地政策,落實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推動各類創新型金融機構做大做強。市金融監管局牽頭建立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激勵評價機制。
??第三節 ?推動人才建設
??用好用活各類人才政策和平臺,吸引國內外各層次金融人才來渝發展。用好重慶英才計劃以及重慶英才大會、中新金融峰會、重慶國際創投大會等政策和平臺,大力培育和引進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影響力的高端金融人才,爭取將重慶金融人才納入國家人才計劃。以高校集群為基礎,建設重慶“人才孵化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為依托的產學研合作模式。打造高端財經智庫,建立國際金融專家顧問團,匯集金融領域專家資源,助力重慶金融改革發展。加強跨境金融人才培訓交流,積極探索在重慶自貿試驗區范圍內建立新加坡等東盟國家國際金融人才港。建立金融人才信息系統和金融專家庫,記錄、存儲、分析全市金融人才信息,為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開展人才引進、培養、評選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專欄11 ?加快金融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金融人才集聚項目。持續做好重慶英才計劃金融類人才評選、“鴻雁計劃”金融業人才評選、重慶英才集聚工程等市級重點人才項目。用好重慶英才大會、中新金融峰會、重慶國際創投大會、中國國際智能產業博覽會等平臺,引進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端金融人才。支持我市金融人才申報國家(更多政策,請查閱中房網 www.dlhunqing.com)級人才計劃,培養國內外知名金融行業專家。發揮人才領頭雁作用,帶動團隊發展,加速金融人才集聚,積極營造“近悅遠來”的金融人才發展環境,建設與重慶金融業發展相匹配的金融人才隊伍。
制定金融人才分類標準。以金融行業認可和市場價值貢獻為依據,整合優化我市金融領域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
打造金融智庫。完善優化金融人才信息系統,持續歸集全市金融人才和全國金融專家信息。構建金融業人才庫和專家庫,為重慶金融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建設金融人才平臺。推動市、區縣兩級金融人才孵化平臺建設,支持人才孵化平臺發展壯大。支持在渝金融機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體制機制,用好用活市級人才政策,確保高層次金融人才引得來、留得住、用得好。
培養培訓各層次金融人才。發揮市內高校人才培養主戰場作用,支持本碩博金融專業學科建設,引導金融專業畢業生在渝就業。加大專業化金融教育服務機構、權威認證金融培訓機構的引進,增強社會培訓力量,加強金融機構在職人員和金融監管人才培訓。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金融人才協同發展,打造成渝兩地金融人才自由流動新格局。
??第四節 ?強化督促落實
??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和督促落實,強化各級各部門年度重點工作與規劃銜接。圍繞重點任務和關鍵領域環節,建立科學實用的金融監測指標體系,完善科學反映金融業發展水平的指標體系。定期跟蹤落實情況、開展評估分析,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和規劃實施情況,對規劃目標進行必要的動態調整,確保規劃實施科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