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9 14:24:53來源: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關于深化多跨協同推進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服務新模式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銀保監分局,各市、縣(市、區)建委(建設局、房管局)、司法局、人民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浙江省內有關銀行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2〕32號)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數字化改革和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的要求,充分運用“不動產智治”“浙里金融綜合服務應用”“房地產風險智防”等省級應用數字化改革成果,進一步發揮“總對總”多跨協同機制優勢,現就推進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相關事項線下線上“一件事一次辦”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帶押過戶”的意義
??本通知中二手房“帶押過戶”一般是指:在押房產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過戶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無需先還貸解押后再辦理過戶轉移。“帶押過戶”的核心是免去提前籌款還貸解押環節,實現帶抵押房產過戶轉移登記和抵押權登記手續同步辦理。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服務新模式,是落實《民法典》帶押轉讓制度的有效手段,是對不動產轉移與抵押登記協同業務的有力提升,是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便民利民公共服務的有益探索。各地應積極推動二手房“帶押過戶”落地實施,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優化二手房過戶的業務流程,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保障在押房產依法轉讓,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
??二、常態化提供“帶押過戶”登記服務,積極回應銀行機構、企業群眾“帶押過戶”需求
??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據買賣雙方和貸款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常態化提供“帶押過戶”登記服務。二手房“帶押過戶”涉及不動產轉移登記、抵押權登記、不動產買賣預告登記以及抵押權預告登記等業務類型,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多業務合并辦理,優化業務流程,精簡業務環節,縮短辦理時間,提高服務效率。同時也要切實保障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維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不得轉嫁交易風險。
??三、加快信貸流程改造,穩妥推進“帶押過戶”貸款業務增量擴面
??各銀行機構應積極響應二手房過戶中的融資需求,主動參與“帶押過戶”業務落地實施。圍繞“帶押過戶”貸款業務新特點及潛在風險,加快相關業務流程改造,形成具體操作規程或業務指南,建立完善風險管控機制,穩妥有序推進“帶押過戶”貸款業務。各銀行機構應加快與“浙里金融綜合服務應用”對接,加快升級完善本行相關業務系統,提升全流程閉環管理水平。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機構在實現同行“帶押過戶”貸款的基礎上,探索跨行間業務模式,在地方政府領導下適時推進涉公積金貸款的“帶押過戶”業務,進一步拓寬“帶押過戶”政策適用范圍。各銀行機構應結合自身風險管理水平,評估各地二手房“帶押過戶”業務模式匹配性,對可能出現債權或抵押權懸空等風險的情形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時,及時向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報告。
??四、鼓勵運用預告登記,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資金監管等制度保障安全
??鼓勵各地在二手房“帶押過戶”中積極開展“雙預告”及“預轉本”、“單預告”及“轉移+抵押”等組合登記類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預告登記證明等進行貸款審批發放工作。為進一步保障“帶押過戶”中買賣雙方房產和資金安全,鼓勵各地通過同一銀行內部系統直接結算,或積極引入公證資金提存和監督支付等法定功能以及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信托、擔保、資金托管等其他方式開展資金監管,明確資金劃轉憑證依據、時間節點、規范路徑,確保資金劃轉依法依規、安全公正。開展提存公證服務的公證機構應根據“帶押過戶”業務需求開立專門提存專戶,并接受司法行政和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五、深化“總對總”多跨協同機制,加快實現“帶押過戶”全流程線上辦
??在押房產買賣過程復雜,參與主體多,買賣雙方和貸款銀行面臨的潛在交易風險突出,對跨部門、跨機構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自然資源、銀保監、建設、司法行政、人民銀行等主管部門要加強業務協同,在線下業務運行順暢的基礎上,用好“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總對總多跨協同線上辦理成功經驗,依托數字化改革成果,推進不動產登記機構、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銀行等金融機構、公積金管理機構、第三方服務機構等各方系統貫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探索“帶押過戶”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以數字化手段加強各環節風險管控、提升辦理時效,實現貸款申請審批發放流程與不動產轉移、抵押權登記、房地產交易等業務的有效協同,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辦”。
??六、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加快推動“帶押過戶”政策落地見效
??各地相關部門應本著為民辦實事宗旨,建立跨部門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共同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加強業務溝通和協同,建立信息實時共享通道,盡快細化落地二手房“帶押過戶”政策,共同指導推動二手房“帶押過戶”業務落地,切實發揮惠民利企政策實效,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加快推動業務流程改造,明確業務標準和申請材料,提供“帶押過戶”日常登記服務。各級金融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工作,強化對轄內銀行機構業務指導,推動涉“帶押過戶”貸款業務規范發展,要加強對轄內銀行機構相關業務的風險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監管措施。各地建設部門要推進使用二手房交易合同電子文本,并及時高效向不動產、住房公積金、銀行機構等共享,加強二手房交易市場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規范管理,并加強對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的業務指導。各地司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公證機構參與二手房“帶押過戶”的指導支持,根據當地實際,開展貸款合同賦強、盡職調查等綜合輔助服務,優化辦事流程,以更普惠、高效的公證服務保障“帶押過戶”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司法廳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國銀保監會寧波監管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