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 09:27:54來源: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12月24日
湖北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
??目錄
??一、譜寫市場監管現代化新篇章
??(一)發展基礎
??(二)形勢分析
??(三)指導思想
??(四)基本原則
??(五)發展目標
??二、營造寬松便利的市場準入環境
??(一)完善商事主體準入制度
??(二)深化市場準入改革
??(三)優化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服務
??(四)完善市場退出機制
??(五)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三、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一)大力實施公平競爭政策
??(二)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三)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四)強化市場消費環境建設
??四、推動質量發展水平全面提升
??(一)深入實施質量強省戰略
??(二)深入實施品牌強省戰略
??(三)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省
??(四)完善質量技術支撐體系
??五、強化重點領域市場監管
??(一)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
??(二)加強藥品全生命周期監管
??(三)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安全
??(四)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五)加強相關領域市場監管
??(六)加強市場風險防控管理
??六、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一)完善市場監管制度規則
??(二)完善信用監管長效機制
??(三)完善常態化市場監管機制
??(四)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機制
??(五)健全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機制
??七、增強市場監管基礎支撐
??(一)增強法治建設支撐
??(二)增強綜合執法支撐
??(三)增強履職能力支撐
??(四)增強科研技術支撐
??八、保障規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明確責任分工
??(三)強化評估考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決策部署,通過深化改革創新激發市場發展活力,實施公平公正監管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根據《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全省市場監管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譜寫市場監管現代化新篇章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時期,市場監督管理體制和職能配置發生深刻變革,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由垂直管理轉為地方政府分級管理,整合組建省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實現了分段分領域監管向統一綜合監管的重大轉變。市場準入改革持續深化,商事登記全面提速,“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現全覆蓋。企業開辦時間由22.5個工作日壓縮到1個工作日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由61類壓減至10類,51種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認證,全省市場主體總量達到571.35萬戶、注冊資本13.18萬億元,分別增長38.42%和189%。監管機制創新不斷推進,在全國率先建成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效能顯著提升。市場安全狀況持續向好,食品、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達到87.27%、86.56%,分別增長4.45、9.41個百分點,萬人特種設備事故死亡率下降70%。質量品牌發展成效明顯提升,持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2608項、地方標準1253項,建設國家、省級質檢中心107家,中國質量獎、歐洲質量獎實現零的突破。全省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有效注冊商標、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分別增長188.6%、242.8%、24%和90%。建成國家、省級廣告產業園10家,位居全國第2名。放心消費創建深入開展,城鄉消費維權網絡覆蓋面不斷擴大,投訴舉報熱線實現“五線合一”,處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395.63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93億元。市場發展環境得到優化,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升,侵權假冒、非法集資、“掃黃打非”、掃黑除惡、長江十年禁捕、文化旅游、農副產品、房產建筑、商務信用、生態環保、醫療健康等市場和領域專項整治持續加強,集中解決了一批擾亂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累計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7725件。全省市場監管相關部門全力加強新冠疫情防控、穩價保供和疫后重振,為湖北、武漢疫情防控取得決定性成果作出重大貢獻。
??(二)形勢分析。市場監管是現代政府五大重要職能之一。“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矛盾凸顯、風險高發和監管體制機制磨合的階段性特征明顯,全省市場監管進入職能資源深度融合、監管制度規則加快完善、監管機制方式不斷創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的新階段,面臨的挑戰和機遇都有新的發展變化。
??挑戰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的新發展階段,湖北最大的實際仍然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營商環境不夠優,市場主體活力不夠強。市場監管面臨世界經濟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與市場監管制度規則不統一不完善的矛盾、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與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不順暢的矛盾、監管執法任務繁重與自身資源和能力有限的矛盾、市場風險隱患較多與治理模式方式滯后的矛盾。全省市場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放管服”改革仍需深化,食品、藥品、特種設備、農產品和工業產品等質量安全基礎仍然較為薄弱,風險防控難度較大。市場監管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建設一流營商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
??機遇方面,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變化,新一輪科技創新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我國市場化改革、建設統一大市場加速推進,湖北處于戰略機遇疊加期、政策紅利釋放期、發展布局優化期、蓄積勢能迸發期、省域治理提升期,大力推進高質量發展、省域治理現代化,打造國內大循環重要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鏈接,為市場監管改革創新帶來重大契機,必將加快推進國內外監管規則標準融合、催生監管政策制度供給和監管機制方式創新,為構建現代市場監管體系提供強大動力、賦能工具和科技支撐。
??(三)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圍繞湖北“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聚焦構建現代市場監管體系,統籌發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國內和國際,著力強化政治引領主線、守住市場安全底線、立好公平競爭標線、追求品質湖北高線、嚴守黨紀國法紅線,建設統一、高效、有序、安全大市場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助推全省打造國內大循環重要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鏈接,為湖北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貢獻市場監管力量。
??(四)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市場監管改革發展各方面全過程,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監管更好結合,提高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場監管領域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人民至上、監管為民的價值追求,做到監管服務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接受人民監督,監管服務成果由人民共享。圍繞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監管,構建大市場、大質量、大監管、大服務、大維權新格局,更好維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堅持新發展理念。自覺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貫穿市場監管各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加強監管理念、制度工具、機制方式和技術應用場景創新,實施功能性、建設性、激勵性、開放型監管,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優化。
??——堅持依法公正監管。遵循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職能,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中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保障市場安全。加強貫通生產、流通、消費的全鏈條監管和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努力實現高水平、專業型、現代化監管。
??——堅持系統多元治理。發揮市場機制、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各方作用,創新市場治理思路,統籌運用市場、行政、法律、技術、信用等多種手段,提高市場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能力,打造與省域治理現代化相適應的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市場監管新格局。
??(五)發展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高標準市場體系相適應、與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相匹配的體制基本定型、制度基本成熟、法治更加完善、效能顯著提高的市場監管體系,形成便利創業、鼓勵創新、公平競爭、舒心消費的市場競爭環境,形成市場導向、標準引領、品牌支撐、整體躍升的質量發展機制,形成法治保障、企業自律、科技支撐、社會共治的市場治理格局。
??——市場準入改革激發新活力。商事登記統一規范,準入準營簡約順暢,投資創業更加便捷,市場退出更加便利,基本建成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現代化程度較高的湖北市場準入體系。營商環境全面優化,基本建成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企業獲得感最強的省份之一。社會創新創業潛力有力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質量有效提升。
??——市場競爭環境實現新優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顯著加強,妨礙統一市場的主要障礙基本消除,公平競爭、充分競爭不斷優化,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優勝劣汰機制作用彰顯。知識產權保護體制體系更加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有力加強,社會共治水平全面提升,安心放心舒心消費環境逐步形成。
??——質量發展水平躍上新臺階。質量強省戰略實施成效顯著,標準化綜合改革穩步推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基本建成適應湖北高質量發展、匹配現代產業體系的質量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工業產品、農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品牌建設有力推進,品牌經濟顯著壯大。
??——市場監管效能得到新提升。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基本成熟,基本形成權責一致、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監管體系。全省50%以上的縣(市、區)達到“雙安雙創”標準,食品、藥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控制在較低水平,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和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監管能力明顯提高,市場突出問題有效解決,全省市場秩序良好。
??——市場系統治理達到新水平。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場監管領域得到深入貫徹,市場監管法規制度規則體系更加完備,產品與服務、線上與線下、傳統經濟與新興經濟市場統籌治理機制不斷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市場治理體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場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基本實現。綜合執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基層市場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展望2035年,湖北商事制度環境將躋身全國一流省份,市場主體總量邁上新臺階,高水平建成質量強省、品牌強省、知識產權強省,質量技術支撐能力走在全國前列,市場安全狀況根本好轉,系統多元市場治理格局完善定型,市場監管促進湖北高質量發展的作用顯著增強,基本建成與全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相匹配的科學、權威、高效的現代市場監管體系,形成與全省高質量發展、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相適應的市場監管服務能力,建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建成與高標準市場體系相促進的統一、高效、有序、安全的強大市場樞紐,基本實現市場監管現代化。
??二、營造寬松便利的市場準入環境
??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場準入制度規則,優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發展政策措施,當好“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營造更加寬松便利、高效滿意的創業創新環境,培育發展更有活力、創造力和競爭力的市場主體,促進湖北產業鏈供應鏈做優做強。
??(一)完善商事主體準入制度。
??1.推進商事登記標準化規范化。落實商事主體登記統一規范制度,完善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材料文書、住所(經營場所)等登記管理制度,建立辦理程序統一、審查規則統一、文書材料統一、數據標準統一、服務平臺接口統一的登記注冊新機制。提供規范的市場主體登記服務,推進行政許可事項、流程、服務、受理場所和監督檢查評價等標準化建設。
??2.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無差別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清單之外不違規另設市場準入行政審批。完善名稱、住所(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等登記注冊負面清單,落實國家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提升準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
??3.保障市場主體登記自主權。破除市場準入區域限制,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不得限制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組織形式和注冊地,不得為企業跨區域遷移設置障礙,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企業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探索實施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定期排查、清理各類隱性壁壘,暢通意見反饋渠道,完善處理回應機制。
??(二)深化市場準入改革。
??1.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準入準營”同步提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服務四類方式改革深入推進。深入實施“減證便民”行動,深化產品準入“轉、減、放”改革。推進“一業一證”等許可制度改革,實現“一證準營、一碼亮證”。推進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實行住所申報承諾制。更大范圍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將更多行政許可信息與營業執照關聯,逐步實現“一照通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試點,探索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加快全省行政許可評審平臺建設,建成科學、規范、高效的智慧型技術評審體系。
??2.有序擴大市場開放。深化武漢、襄陽、宜昌三個自貿片區和荊州自貿協同區“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自貿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大幅削減企業進出口制度性成本。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擴大金融、社會服務業市場開放,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取消對民營企業在證照辦理、設備購置等方面的隱性壁壘和不合理限制,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公正市場環境。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
??(三)優化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服務。
??1.推進登記注冊便利化。建立健全跨區域的統一市場準入服務系統,統一身份實名認證互認、統一名稱自主申報行業字詞庫、統一企業經營范圍庫,實現登記注冊無差別標準異地辦、省域辦、跨省辦。健全市場主體設立登記、行政審批線下一窗受理、同步辦結機制。打造企業開辦服務升級版,提高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探索建立企業歇業制度,試行企業“休眠”制度,保證休眠期間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連續性。打通基層監管服務“最后一公里”,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服務進園區、進鄉鎮、進街道、進鄉村,實現基層群眾就近辦理。
??2.推行智慧審批。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集約化建設,完善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系統功能,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服務模式,豐富拓展場景化服務,實現線上“一網通辦、一事聯辦、全程網辦”。探索更加簡約便利的行政審批服務模式,推行無人工智慧審批服務,推進登記注冊“智慧辦”,擴大“掌上辦”登記許可事項范圍。深化國家法人庫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利用,推動市場主體登記監管數據開放共享。
??3.加快電子身份推廣應用。以電子營業執照為基礎,推動市場監管領域各項涉企證照電子化應用。完善電子印章管理辦法和標準,構建電子印章公共服務體系及應用支撐平臺。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推進電子證、照、章、票等跨層級、跨領域、多場景應用,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同步發放應用,提升電子身份認證和簽章基礎能力,營造更加高效、更為便利的營商環境和可信交易環境,促進“數字湖北”和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四)完善市場退出機制。
??1.提高注銷便利化水平。優化普通注銷制度,精簡企業注銷流程和材料,形成統一規范的注銷規則。深化簡易注銷改革,擴大適用范圍,壓縮公告時限,健全容錯機制,對于被終止簡易注銷登記企業,允許符合條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完善注銷“一網通辦”平臺功能,加大部門數據共享力度,實現普通注銷登記全程網辦、簡易注銷登記材料零提交。
??2.健全強制退出機制。建立健全對長期吊銷未注銷市場主體依職權強制注銷制度。完善撤銷登記制度,規范簡易撤銷登記程序。試點探索失聯企業除名制度,完善強制除名救濟措施,促進倒逼激活與強制出清,促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
??(五)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1.健全發展政策措施。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政策體系,健全民營經濟發展制度機制,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務措施。深化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應用,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優化親清政商關系。完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健全直接融資支持制度,降低融資成本。加強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發展組織建設,更好發揮政治引導、宣傳教育、協調服務和規范自律等作用。
??2.促進新經濟加快發展。探索“商品+服務”綜合許可模式,建立適應混合業態的市場準入制度,促進產品服務化、服務產品化。扶持線上線下融合新業態新模式,積極培育發展新個體經濟、微經濟、共享經濟、線上服務、產業數字化等新經濟模式,完善登記注冊便利化措施。
??3.加強“小個專”黨建工作。深入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提升“小個專”黨組織覆蓋面和組織力。加快黨員隊伍建設,加強黨組織陣地建設,深入開展黨員亮身份、亮職責、亮承諾的“三亮”活動,實施黨建示范點創建行動,加強黨建工作服務站建設,到2025年實現黨建工作服務站在市場監管所全覆蓋、黨的工作在“小個專”全覆蓋。推進黨建帶團建、工建、婦建,以黨建強、發展強為目標,引領微觀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提升。
??三、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把公平競爭作為統一市場、激勵創新、高效配置資源要素、暢通經濟雙循環的重要推動力,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和實施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優化市場消費環境,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充分競爭、有效競爭。
??(一)大力實施公平競爭政策。
??1.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堅持把競爭政策作為制定經濟政策的重要基礎,完善競爭中立制度,探索開展市場競爭狀況評估,構建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加強競爭政策落實督察。實行市場優先的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加快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重點支持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科技創新、產業引導、生態環保等領域,減少產業進入限制,消除所有制歧視。健全產業政策與競爭政策事前協調機制,產業政策主管部門在制定實施可能影響市場競爭的產業政策前,應征詢反壟斷執法機構意見。制定改革政策堅持市場化方向,積極發揮競爭政策導向作用,促進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加快構建全面覆蓋、規則完備、權責明確、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公平競爭審查體系。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納入政府績效考核、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等考核評價體系。統籌增量審查和存量清理,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應廢盡廢、應改盡改。新增政策措施實行全覆蓋審查。分類制定行業性審查規則和認定標準,建立健全全省政策措施抽查機制。探索運用信息技術,對市場主體反映較多、問題集中的行業和領域實施重點督查評價。建立部門聯合會審、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完善自我審查、審查督導、第三方審查評估機制,加強常態化機制化抽查、考核和公示通報,完善審查舉報處理和回應機制,試行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制定實施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直接負責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3.破除妨礙公平競爭規定。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在準入許可、要素獲取、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方面平等對待。廢除與企業性質或規模掛鉤的歧視性準入規定和補貼政策,廢除與所有制類型市場主體掛鉤的要素供給制度和監管規則,禁止按照所有制性質實行差別化保護政策,禁止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依據自行制定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制定涉企政策機制。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壁壘,堅決糾正以選擇性補貼、限制特定企業、無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資格庫等妨礙統一市場的行為。
??4.推進市場競爭文化建設。完善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開展競爭法律政策培訓,加強經營者反壟斷合規建設,提升市場主體依法競爭意識。加強競爭政策課題研究,加強法律解讀、案例警示、合規輔導等媒體宣傳,培育打造湖北競爭文化品牌,推動形成廣大經營者依法公平競爭、消費者和經營者自覺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濃厚氛圍。
??(二)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強化市場競爭監管執法。暢通違反公平競爭問題反映和舉報綠色通道,強化保障民生、促進創新等重點領域反壟斷執法,分類分領域開展競爭治理,依法查處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依法查處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完善反不正當競爭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公共行業監管,依法查處市場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商業詆毀、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有獎銷售等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高執法威懾力和經營者違法成本。推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協同,加強執法司法保護協調,大力提高競爭執法水平。
??2.加強平臺經濟競爭秩序治理。堅持發展與規范并重,健全事前合規、事中監管、事后執法的平臺經濟治理機制。推動平臺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合規管理,完善交易規則,健全平臺各參與主體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公平公正使用數據資源,優化平臺內部生態治理。把好平臺資本對金融、媒體領域準入關,強化平臺競爭行為監測,加大“二選一”、“算法共謀”、大數據“殺熟”、捆綁銷售等行為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推動平臺企業強化行業自律,通過技術革新、服務提升、模式創新等,實現良性競爭、健康發展。
??3.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國家價格政策,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理行使定價自主權,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價格日常監督管理,完善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調控機制。加強重點領域價格監管,強化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督檢查,規范社區團購、網絡銷售、直播帶貨等網絡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行為。密切關注重點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完善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機制。
??4.規范涉企收費行為。落實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進一步精減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健全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執行減稅降費政策。持續推進涉企收費治理,暢通違規涉企收費投訴舉報渠道,開展涉企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收費等問題。
??(三)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1.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體系、司法保護體制、行政保護體系、協同保護和多元共治格局,研究建立數字經濟產權保護機制,推動建立武漢知識產權法院,推進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協同,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多元化解決機制、快速維權援助機制,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盟,推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績效考核。
??2.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深入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堅持源頭治理、“打建”結合,持續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健全城鄉接合部、農村打擊假冒偽劣商品長效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反應機制,嚴厲打擊重復侵權、故意侵權行為,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準確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快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試點省建設。推進中國(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武漢(汽車及零部件)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創建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
??3.加強海外知識產權服務維權。鼓勵國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來鄂設立分支機構。充分利用華創會、楚商大會、光博會、“世界500強對話湖北”等開放平臺,加強與國際知識產權組織合作交流,積極探索“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合作模式,支持本省地理標志參與中歐等國際間地理標志互認。建立健全海外知識產權預警和維權援助信息平臺,有效提升海外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和企業海外維權能力。
??(四)強化市場消費環境建設。
??1.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機制。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健全部門和區域協作機制,構建政府主導、行業自律、群眾參與、網絡平臺自治、社會和媒體監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探索健全產品質量擔保制度,完善“三包”政策應用范圍和爭議解決機制。完善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專業調解組織與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相銜接的消費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加強約談勸諭。健全“互聯網+在線和解”新模式新機制,推動更多企業入駐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完善消費投訴在線和解平臺,實現線上投訴、和解、公示、評價。健全第三方參與制度,引入專家庫、律師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化解消費糾紛,鼓勵社會力量建立消費仲裁機構。簡化優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推動完善小額消費糾紛速裁、訴調對接、司法確認制度。探索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支持消費者組織開展公益性訴訟。
??2.加強消費教育和消費警示。加大消費政策宣傳力度,加強消費投訴特別是新型消費領域投訴信息分析,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和消費風險報告,推行消費投訴信息公示,降低消費領域信息不對稱,提高消費者自我預防風險、依法維權能力。綜合運用比較試驗、認證檢測、消費體察、服務評議、調查點評等方式,提升消費警示提示效果。推進消費教育基地創建,發揮資源共享和示范引領作用。
??3.推進消費環境創建。圍繞商品高質量、服務高水平、投訴處置高效率和消費者高滿意度,實施智能市場發展示范工程,開展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支持武漢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襄陽、宜昌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深入開展“放心舒心消費在湖北”活動,推動創建活動向公共服務、居民生活服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延伸,培育創建一批示范商戶(街區、行業、維權站)和示范城市,打造安心、放心、舒心消費環境。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和無理由退貨,探索異地異店退換貨制度,讓老百姓愿消費、敢消費、樂消費。建立消費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開展主要城市和重點行業消費環境評價,力爭湖北參評城市在全國城市消費者滿意測評位次整體跨入第一方陣。
??4.提升消費維權效能。推進12315熱線和平臺一體化建設,完善12315熱線與12345政務熱線“雙號并行”和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消費維權服務站標準化、社區化、便民化、品牌化建設,加快形成覆蓋廣泛、遍布城鄉、及時高效的維權網絡。擴展消費投訴渠道,優化維權流程,推進消費維權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建設,探索建立維權處理結果消費者反饋評價機制,實現維權通道多元化、便捷化。完善預付卡消費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推進“訴轉案”工作,完善違法案件線索篩查、移交、查處機制。聚焦百姓衣食住行游購娛消費,加強民用“三表”、出租車和加油機計價器等重點領域計量監管執法,持續推進假冒偽劣、網絡交易、霸王條款、消費欺詐等熱點難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健全消費領域信用監管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和聯合懲戒。
??四、推動質量發展水平全面提升
??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圍繞全省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制造業主導、現代服務業驅動的現代產業體系和“51020”現代產業集群,優化質量管理、品牌發展政策措施和質量技術服務,助推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和國內國際雙循環,顯著增強湖北經濟質量優勢、品牌優勢、產業優勢。
??(一)深入實施質量強省戰略。
??1.深化質量提升工作。優化質量發展制度,深入實施“萬千百”質量提升行動,每年推動10000家中小企業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支持1000家規模以上企業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培育100家質量標桿企業。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工程全面質量管理,大力實施“優質制造”工程,每年滾動實施“一市一域、一縣一品”質量提升工作。推動消費品國內外標準接軌,實施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持續提升消費品質量,擴大中高端產品和服務供給。全面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質量員制度。健全質量激勵政策,完善長江質量獎評選機制,擴寬質量獎評選范圍,改進評選標準,培育一批質量領先、效益卓越的企業(組織)群體。加強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宣傳推廣工作。
??2.推進服務業質量提升。深入開展服務業質量提升行動,實施“互聯網+服務業”行動計劃,推進服務業數字化轉型,建立服務質量綜合評價體系,推進服務標準化、品牌化建設。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化發展,開展公共服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制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覆蓋面。推動生產性服務業融合化發展,引導服務業企業采用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方法,實施服務質量承諾,完善企業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治理體系,完善“商品+服務”終端供應者主體責任制度,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探索建立與混合業態相適應的合同格式文本和監督抽查制度,持續開展公共服務領域抽查評價、質量監測和承諾情況監督檢查,不斷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3.完善質量強省戰略實施機制。健全質量強省工作委員會組織協調制度,加快構建以高質量發展為核心的質量共建共治機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質量工作新格局。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強縣工作,增強塊狀經濟、縣域發展活力,強化工程質量、環境質量建設,持續改善人居環境,助力美麗湖北建設。建立質量分級、優質服務承諾制度,規范產品和服務質量分級標準,推動制修訂相關產品和服務質量分級團體標準體系,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標準有效銜接。完善質量工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提高考評工作科學性、公正性、實效性,強化考核結果綜合運用。
??(二)深入實施品牌強省戰略。
??1.健全品牌強省建設機制。發揮品牌強省建設聯席會議職能作用,增強品牌在質量工作考評中的賦分權重。凝聚全社會品牌建設合力,推進“政產學研檢”協同共促品牌發展,發展質量品牌研究機構,培養品牌建設人才。聚集商標品牌服務資源,完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服務功能和機制,建設一批商標品牌指導站,全方位提高商標品牌服務水平。構建“湖北名優”品牌建設體系機制,推動建立第三方品牌評價和認定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區域公共品牌。健全湖北品牌、“湖北名優”推廣機制,開展促進品牌消費、品質消費的“雙品網購節”活動,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市場主體商標品牌意識,提升湖北品牌、“湖北名優”美譽度、知名度和影響力。
??2.加強湖北品牌培育發展。大力培育發展湖北名品、名企、名店、名景、名街、名鎮、名家、名匠和優質工程、優秀傳統文化等系列特色和行業品牌。實施品牌培育工程和“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以全省重點產業、地方特色產業、“一縣一品、一業一品”為重點,培育涉農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加強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深入實施品牌提升專項行動,加快推進制造業品牌提升、農產品品牌轉化、服務業品牌示范,培育發展100個以上全國知名“湖北制造”品牌、100個以上全國知名度較高的農產品特色品牌和地理標志品牌。引導企業開展海外品牌布局,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商標和地理標志品牌。
??3.增強廣告塑造品牌功能。聚焦現代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定位,加強廣告產業發展規劃引領和政策扶持,依托廣告產業園區和基地,推動武漢建成一流廣告產業資源集聚引領中心,“武漢城市圈”協同發展,“襄十隨神”“宜荊荊恩”城市群廣告產業兩翼驅動、縱向輻射,構建湖北特色凸顯、協調發展的廣告產業新格局。推動廣告與特色農業、文化旅游、媒體創新等行業深度融合發展,助推湖北品牌建設。探索發展廣告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提高廣告產業品牌化、數字化程度,促進廣告產業持續增長、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力爭廣告產業業務收入在全省國民經濟生產總值比重超全國均值。大力發展公益廣告,傳播社會正能量,引領時代新風尚。
??(三)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省。
??1.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支持湖北實驗室、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等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價值導向,加強知識產權前瞻布局和戰略儲備。引導高價值知識產權創新全流程導入重大項目實施過程,推動產出一批高價值科技創新成果。服務全省“51020”現代產業集群建設,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專利組合)。開展專利轉化專項行動,爭創全國專利技術轉化示范區。深入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支持關鍵產業領域專利優先審查,加快高價值專利獲權。促進專利與標準融合創新。
??2.加強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大力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支持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發展,加快推進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設,加快在“光芯屏端網”等領域實施一批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加快培育知識產權強企、強校、強所,大力培育擁有高價值知識產權的企業和科創型上市公司,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建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推進全省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實施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培育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機構。推動軍民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深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四)完善質量技術支撐體系。
??1.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深化標準化改革創新,完善標準化政策體系,加強激勵引導,加快標準供給由政府主導向政府與市場并重轉變,標準運用由產業與貿易為主向經濟社會全域轉變,標準化工作由省域驅動向省內外和國際相互促進轉變,標準化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強部門協調推進,完善標準實施監督體制機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各行業發展規劃,編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予以經費保障。積極發揮政府在標準實施中的引導作用,將標準作為政策支撐手段,應用標準開展宏觀調控、產業推進、行業管理、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更好發揮行業組織、學術團體和標準化專業組織作用,推動國際先進標準積極采用和高效轉化。加強標準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加強標準化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2.提高現代先進計量技術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全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產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量傳溯源技術體系和組織體系建設,提升計量服務和支撐湖北現代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綠色發展能力。規范計量校準市場,滿足市場對量值溯源和校準服務的需求。推進民生計量建設,加強生物醫藥、生態環境、食品安全、電子信息等領域計量測試技術、測量裝備、測量方法及標準物質的研究和應用。整合“產學研”計量數據資源,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計量“放管服”改革和計量技術機構改革,建立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計量檢測數據可信共享服務平臺。推進服務業、計量技術機構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搭建誠信計量社會共治平臺,構建計量共治長效機制。
??3.提升認證檢驗檢測工作水平。彰顯認證認可“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本質屬性,促進貿易便利化。保安全底線,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社會公共安全領域,嚴格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拉質量高線,在食品農產品、消費品、裝備制造和服務業領域,鼓勵企業獲得高端品質認證,累計實現頒發有效認證證書10萬張。支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從提供單一檢測認證服務,向參與產品設計、研發、生產、使用的全生命周期提供解決方案發展,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促進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大力宣傳有機產品認證,助力綠色生態產品發展,壯大綠色有機產業。逐步探索將3C免辦工作下放至市級監管部門。廣泛宣傳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知識,提升社會認知度。推動認證檢測與海外投資、產能合作項目緊密對接,加強國際合格評定人才培養,主動參與認證認可有關國際標準和規則制定。支持企業通過一次檢測、一次認證、多國證書模式“走出去”,參與國際產能合作。
??4.加強現代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圍繞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光芯屏端網”重點產業,規劃建設一批國家、省級檢驗檢測重點項目,爭取中國檢驗檢疫科學院在湖北建設華中基地(研究中心)和航空物流產品檢驗檢測服務園(鄂州)。加快構建以國家、省級中心為創新引領,以省級技術機構為基礎支撐,以市縣技術機構為業務協同的省域一體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互聯網+檢驗檢測”平臺,推進檢驗檢測數字化、智能化。加快培育建設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知名品牌和優勢機構。
??5.推進質量技術服務融合發展。加快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試驗驗證等技術要素,建設一批檢驗檢測關鍵共性技術平臺、生產應用示范平臺和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支持襄陽、宜昌建設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示范區,爭取一批市縣納入國家“一站式”服務試點,打造全鏈條、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技術綜合服務品牌。發展面向設計開發、生產制造、售后服務全產業鏈的分析測試、認證檢驗和標準化服務。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參與和進入檢驗檢測行業領域,建設一批輻射面廣、功能齊全、服務優質的認證檢驗檢測品牌。
??五、強化重點領域市場監管
??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厘清監管權責邊界,強化屬地管理責任、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完善風險防控、隱患治理、示范創建和長效監管機制,打造安全放心、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一)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
??1.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健全省市縣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完善責任體系和評議考核制度,推進屬地責任落實。健全餐飲服務經營自查報告制度,落實主體責任,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專項行動。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開展“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推進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示范企業創建,規范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經營行為,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2.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構建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防控體系,推進風險分級管理和閉環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抽檢監測,及時發布抽檢信息和消費警示,全省食品年抽檢樣本量達到5批次/千人。完善全過程、全鏈條、全環節監管和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監管。建立“互聯網+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新模式,拓展“鄂冷鏈”平臺功能,構建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部門協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3.嚴厲懲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系列整治行動,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多部門協作、多邊雙邊共治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實行食品行業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從重判罰。
??(二)加強藥品全生命周期監管。
??1.完善藥品管理體系。落實藥品安全黨政同責,開展藥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活動,持續深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藥品供求監測體系,實施短缺藥品清單管理制度,完善重點類別藥品全程可追溯監管鏈條,開展常態化藥品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構建統一指揮的藥品、醫療器械警戒體系。開展藥品質量提升行動。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質量標準體系,改革完善疫苗監管體制機制,加快疫苗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推進醫療器械分類管理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
??2.提高藥品審評審批質效。加強審評審批體系、檢查核查體系、檢驗檢測體系、監測評價體系建設,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機制,加快完善地方藥材標準、中藥飲片標準或炮制規范、醫療機構制劑標準和中藥配方顆粒標準,創新二類醫療器械審評方式。爭取國家在湖北設立中部地區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分中心。
??3.提升藥品監管水平。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藥品、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行為,加強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監管,強化生產企業系統性全項目全覆蓋檢查,嚴管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劑、無菌植入性醫療器械、兒童化妝品等高風險品種,依法保障群眾用藥用械用妝安全有效。完善藥品監督抽查制度,強化高風險重點產品抽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深入開展網絡違法違規售藥、醫療器械“清網”、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等專項整治行動,健全中藥飲片整治長效機制,持續提升人民群眾藥品安全的獲得感、滿意度。
??(三)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安全。
??1.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制。發揮省市縣三級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委會作用,強化各行業領域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全面構建行業主管、市場監管和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格局。健全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完善全鏈條監管制度,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堅持“一企一標準、一崗一清單”,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標準化。
??2.深化特種設備安全綜合治理。健全特種設備生產單位、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數據報告制度,促進企業建立風險防范系統。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導向,提升鍋爐安全節能監管水平。推進特種設備領域“放管服”改革,強化行政許可證后監管,發揮公益性檢驗技術機構技術支撐作用,引入社會檢測力量,鼓勵企業開展自檢。
??3.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水平。優化特種設備信息化建設基礎和應用環境,完善安全監察平臺,建立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平臺,建立健全電梯、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等安全追溯體系,推動“應急+監管”“互聯網+監管”,推行電梯按需維保、檢驗檢測改革和安全責任保險,開展特種設備智慧監管試點。支持基層建立專業化、標準化特種設備監管隊伍,推進安全監察、事故預防、調查處理和應急能力建設,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社會影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十四五”期末,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四)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1.完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聚焦重要工業品、重點消費品及涉及公共安全、民生等重點領域,統籌運用生產許可、監督抽查、專項整治、監測評估等手段,構建覆蓋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立責任明晰、分工明確、協同有序的監管機制,形成企業全面負責、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監管、檢驗技術把關、社會廣泛參與的產品質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2.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強化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后處理力度。加強紗線及胚布、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學生服、家用紡織品、非織造布制品等產品質量監管,持續開展紡織服裝產品執法專項行動。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建立產品質量監管系統,實現監督檢查結果等信息在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有效歸集。推動主要消費品產銷企業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快速預警智能平臺,探索實行質量分級、分類監管、智慧監管、質量追溯等新型監管方式。爭取省部共建消費品安全監測與風險評估中心、國家缺陷汽車召回安全和技術研究中心(湖北)。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健全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調查、行政約談、召回監督等工作機制。依法加強口岸監管,積極查處進口商品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檢驗檢疫工作。
??(五)加強相關領域市場監管。
??堅持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加強精準監管、綜合監管、系統監管,統籌推進產品和服務、線上和線下、傳統經濟與新經濟市場監管,完善長效長治監管機制,進一步優化市場秩序。
??1.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完善網絡交易市場準入、產品質量、廣告監管等制度機制,推動網絡市場主體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監管協作機制,形成網絡市場生態治理新格局。加強網絡市場交易監測,推動大型網絡交易平臺與監管平臺數據交換,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日常協調、線索協查、結果反饋等協作機制,實現在線數據比對、在線證據保全、線下源頭追溯。加強網絡交易跨區域執法協作,探索建立跨區域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送、案件協查、聯合辦案、檢驗鑒定結果互認等制度,提升取證固證工作規范性、權威性。深入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組織建設、自律管理和自我約束。
??2.優化廣告市場監管。健全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協同監管機制,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完善限期整改、約談告誡、協同監管制度,優化廣告“監測監管+執法辦案+案例通報”一體化工作機制,構建政府領導、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綜合治理的廣告市場共治格局。提升廣告監測技術水平,加強互聯網廣告監測能力建設,推動互聯網平臺落實廣告審查責任,加強互聯網直播等新型廣告研究和監測監管。構建標準統一、上下聯通的廣告監管一體化平臺,強化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推進廣告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廣告市場主體自律,督促指導廣告發布單位嚴格落實廣告發布審查制度,加強廣告行業組織建設。
??3.加強傳銷直銷監管。完善黨政主導、政法牽頭、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綜合治理的打擊傳銷工作新格局,健全部門信息互通會商、聯合處置和聯防聯控機制,強化線上線下同步治理。建立線上監測、線下實證、多措處置、穩妥善后等直銷傳銷監管體系,加強政企平臺互通互動,最大限度壓縮網絡傳銷蔓延空間。深入開展無傳銷城市、鄉鎮、社區、鄉村創建活動,組織開展“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活動,強化網絡平臺自我審查責任,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推動直銷企業加強自我約束,強化行業自律,促進直銷業健康發展。
??4.加強質量技術服務監管。實施標準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加強重點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完善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制度,建立標準退出機制。持續整治認證檢測、計量校準市場亂象,規范從業機構和人員行為,依法查處和曝光未經批準非法開展活動、出具虛假證書報告、買證賣證等行為,加強認證檢測、計量校準市場信用監管,強化失信聯合懲戒,推動落實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和連帶責任。建立檢驗檢測機構長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資質持續符合性核查、檢測活動全過程追溯、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提升檢驗檢測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5.優化要素市場監管。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建成縣級以上政府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完善民辦培訓機構網上監管系統,健全勞動保障領域黑紅名單制度。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和問題整治機制。加強教育培訓市場監管,規范線上線下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行為。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配套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監管信息化平臺,加強發布金融類廣告行為監督管理,探索運用信息技術加強金融風險篩查,強化地方金融組織和未經許可從事地方金融業務行為監管,規范理財、保險、支付、網貸等領域營銷行為,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領域非法集資行為。加強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監管,完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防范憑借數據、技術、資本優勢造成競爭失序風險,加強政府數據、個人數據保護。
??(六)加強市場風險防控管理。完善風險監管制度,健全風險信息采集、動態摸排、檢驗檢定、聯防聯控、分類處置等機制,提高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市場風險監管水平。強化市場運行風險和市場體系安全風險防控,推進經濟管理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加強重點市場和市場基礎設施跨部門協同監管。加強重點市場交易監測預測預警,探索建立市場預期引導機制,完善價格失序早防范處置手段,提高運用大數據等方式預警識別市場運行風險能力。
??六、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圍繞活力、秩序、安全、質量的市場治理目標,完善監管制度規則,健全監管機制方式,創新監管工具模式,統籌市場、行政、法律、技術、標準、信用、社會參與等手段賦能市場監管,提升綜合監管能力和市場監管體系現代化水平,形成統一規范、權責明確、依法公正、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新格局。
??(一)完善市場監管制度規則。
??1.健全市場監管規則。堅持統一規范原則,以監管規則的確定性保證市場監管的公正性。全面梳理涉及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規則,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處理方式等,強化社會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方便辦事群眾。建立健全涉及許可審批、監管檢查、執法辦案、消費維權、質量監管、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體系、制度規定、工作細則和程序規范,提高制度規則質量,構建長效監管機制。
??2.推進市場監管標準化。制定市場監管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監管、行政處罰、行政監督等事權清單,在市場日常監管、安全監察、行政審批、執法辦案等業務領域,建立健全違法違規行為認定指南、判定標準、證據規則、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和執法辦案操作指南等標準,提升市場監管科學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水平。
??(二)完善信用監管長效機制。
??1.完善信息歸集公示機制。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功能,健全信用信息歸集范圍、標準和程序,強化跨部門、跨層級信息共享,推進部門涉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經營許可、產品認證、抽查檢查、協同監管、行政處罰、消費者投訴舉報、信用激勵懲戒、行業監管分類評級等公共信息統一歸集、互聯共享和依法公示,建立權威、統一、可查詢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支持利用新媒體等多渠道公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詢服務。建立信用記錄核查機制,確保信用記錄真實、準確。健全監管部門與征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互動融合。
??2.完善信用承諾制度機制。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制度,規范信用承諾文書,拓寬信用承諾公開渠道,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依托湖北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完善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功能,按照有關規定將市場主體的承諾履行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對履行承諾的市場主體,根據信用記錄為其提供便利措施;對不履行承諾的市場主體,視情節依法實施限制,積極構建依法誠信、履諾自律的長效機制。
??3.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健全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建立信用分類標準和指標體系,依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企業信用狀況,在監管方式、監管內容、監管頻次等方面采取差異化措施。對信用好、風險小的市場主體“無事不擾”,實行簡約監管,降低抽查檢查頻次和比例;對信用差、風險大的市場主體,提高抽查檢查頻次和比例。對一般失信市場主體實行精準靶向監管,開展針對性檢查或專家會診,指導市場主體整改問題,及時修復信用。全面建立信用信息應用機制,推動信用評價結果跨部門、跨區域互認,加快嵌入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運用區塊鏈技術,加強源頭管理,建立全鏈條信用監管機制,強化信用監管對重點領域監管的支撐作用,推動稅收管理、進出口、生態環保、醫療保障、醫藥招采等更多領域,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告知承諾事項信用監管和事中事后核查制度,履諾情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4.完善信用激勵約束機制。科學界定市場守信失信行為,建立激勵和懲戒措施清單制度,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形成監管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市場信用共治新格局。健全褒獎激勵誠信行為和守信聯合激勵機制,推進選樹誠信典型、暢通綠色通道、優先公共服務、優化監管安排、大力推介宣傳等工作,在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以及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依法依規優先安排誠信市場主體及個人。加強市場主體誠信文化建設。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認定、懲戒聯動響應和結果反饋機制,依法推進失信懲戒措施向相關責任人延伸,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罰相當。健全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機制,合理設定信用影響期限。
??(三)完善常態化市場監管機制。
??1.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銜接,完善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計劃清單和抽查工作細則,健全抽查對象庫、檢查執法人員庫和綜合監管平臺,實行抽查計劃、受檢名單、檢查事項、檢查結果“四公開”,不斷提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監管全覆蓋、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常態化,建立抽查結果部門共享交換和互認互用機制,鼓勵更多執法部門納入聯合抽查檢查范圍,更好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2.創新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建立互動聯合、協同高效的綜合監管制度機制,不斷增強監管合力。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能監控等科技手段,加強非現場監管。運用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進大數據監管、精準監管、智慧監管。創新推進準入監管、移動監管和重點監管,運用電子案卷、信息比對、實地核查、抽樣檢測和網絡監測等有效手段,提高綜合監管效能和水平。
??3.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完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容錯制度機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和執法實際,進行動態調整發布。對困難群體創業就業、初創低風險市場主體、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嚴重的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堅持寬嚴相濟、鼓勵創新、平等保護原則,運用違法警示、行政約談、書面告誡等柔性監管方式,引導市場主體規范行為。加強新經濟監管工具創新供給,探索自律式、觸發式、激勵式監管,完善“沙盒監管”等新型監管手段。健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更多采用行政指導、行政建議等非強制性手段,促進新型市場主體、新商業模式快速健康發展。
??4.建立健全開放型監管機制。順應制度型開放要求,充分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制度經驗,推進市場監管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及其他國家經營資質、競爭政策、消費維權、知識產權、質量標準、認證檢驗檢疫等方面銜接,推進監管執法合作和馳名商標、地理標志互認,促進本省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四)健全多元共治工作機制。
??充分運用市場力量、監管力量和社會力量,全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共同治理,大力提升市場主體自治德治法治水平,著力構建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多元共治新機制。
??1.明確監管事權職責。堅持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合理劃分省市縣三級市場監管機構和基層派出機構層級事權,厘清監管職責和事權,配優監管資源,減少基層監管負擔,形成有利于發揮各級監管優勢的事權體系。同步推進監管權限下放和基層監管能力建設,確保基層監管部門接得住、管得好。健全市場監管及長江禁捕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監管聯席會議機制,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要求,明確職責分工、行業管理和職能邊界,界定規范行業發展與監管履職行為等事權,完善履職銜接、監管互動、執法聯合機制,加強行業準入與主體登記協同、行業管理與市場監管協調,形成權責法定、職能明晰、各司其職、協同聯動、齊抓共管的市場協同監管新格局。
??2.強化市場主體自治管理。鼓勵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應用先進管理方法,積極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實施市場主體責任清單管理,明確生產、運輸、儲存、銷售、消費各環節責任范圍,優化管理程序,壓實責任措施,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評自糾,建立產品質量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自治管理和質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實經營者首問負責、先行賠付和自查報告制度,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報告,落實信息披露制度。
??3.推進行業自律建設。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規范健康發展,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完善行業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推行行業服務承諾制度,引導會員依法生產經營。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發布產品和服務標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參與制定有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反映會員訴求、行業發展動態和市場監管等意見建議。建立信息披露機制,推進信息共享。
??4.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發揮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監督作用,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提升市場專業化服務能力。支持會計稅務、資產評估、公證、信用評價等服務和中介機構,依法對市場主體財務納稅、資本信用、交易行為等真實性合法性,開展調查、鑒證、評級等服務,依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核查把關。推動企業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事項中積極應用、聯合應用。支持行業協會配合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健全公眾參與監督和有效激勵機制,發揮消費者直接監督生產經營活動作用,暢通投訴舉報和信訪渠道。強化新聞媒體信息發布、法制宣傳和違法行為曝光力度,提高公眾認知和防范能力。完善市場監管社會督導員制度,拓寬社會監督覆蓋面。
??(五)健全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機制。
??1.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體系。強化地方政府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屬地主體責任,加快構建應急預案和體制、機制、法制的“一案三制”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統籌組織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完善聯動響應、聯合行動制度,加快建立科學高效、統一權威的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完善全鏈條管理機制,努力實現事前“無急有備”、事中“有急能應”、事后“應后能進”。
??2.提高市場監管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裝備技術支撐,推進信息化建設,開發應用市場監管應急預警指揮平臺,運用新技術新方式,做好風險防范、監測預警、監管執法、救援善后等工作,提高應急處置科學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加強市場監管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演練,探索推進社會力量志愿者招募與培訓,建立社會力量、市場力量有序參與的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新機制。
??七、增強市場監管基礎支撐
??(一)增強法治建設支撐。
??1.健全地方配套制度體系。依據國家市場監管重點領域立法修法情況,推動構建銜接配套、科學規范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體系。提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快食品安全、藥品管理、無照經營、電梯使用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抓緊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增強監管法規制度的完備性和統一性。根據省人大常委會部署,動態評估清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強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和廉潔性評估,探索推行實施后評估制度。
??2.加強依法行政監督。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行政權力濫用。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強化依法履職情況監督檢查,促進監管執法權力規范透明運行,嚴肅查處瀆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等違法違紀行為。加強和改進行政訴訟工作,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責任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爭議,完善層級監督、評議考核和公開公示,構建行政權力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新格局。健全市場監管人員廉潔從業相關制度,推進依法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建設一批法治建設示范市場監管局(所)。
??3.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市場監管法律知識,培育市場監管法治文化,塑造市場監管法治信仰,推動法治成為湖北市場監管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推進普法與執法相結合,讓執法過程成為生動的普法實踐。落實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推進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加強網上學法用法。創新方式方法,豐富載體形式,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增強綜合執法支撐。
??1.健全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深化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合理界定各級執法權限,整合優化執法資源,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和統籌協調制度,構建統一、權威、高效的綜合執法體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明確不同案件管轄、調查、處置、處罰等縱向事權劃分。加強重大、跨區域案件查辦和指導,建立案情通報、掛牌督辦、指定管轄、公開通報、典型案例發布等機制,加快形成統一指揮、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綜合辦案機制。加強日常監管與綜合執法銜接,完善市場監管部門間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執法協作聯動機制,建立信息通報、案件移交、執法反饋等協調機制,構建跨區域執法協助、聯合執法等機制,暢通新型、疑難、典型案例會商渠道,規范裁量標準。探索建立分類執法機制,提高綜合執法效能。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及程序,防范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問題。
??2.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提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及時清理地方性法規中表述模糊、更新滯后、脫離實際的行政處罰事項。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規則,統一規范執法辦案程序、文書和標準,建立案件辦理規范指南,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推進行政處罰標準化建設。建立行政處罰清單制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行政處罰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法公示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加強著裝、儀容、言行規范,強化執法隊伍形象建設。健全執法監督制度,堅決摒棄隨意檢查、重復執法、選擇執法、執法不公等違法行為,推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3.提高綜合執法能力。推進執法辦案信息化建設,提高大數據執法運用能力,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監督執法,實現執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綜合運用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技術,提高執法專業化水平和技術含量,增強綜合執法公信力和權威性。分行業分領域制定執法指南,建立市場監管指導案例發布機制。建立違法案件有獎舉報制度。對為謀取私利而惡意中傷生產經營者、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職業索賠”行為,完善相關認定細則和規制制度。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加強業務培訓和執法辦案人才、復合型執法人才培養,健全執法人才庫和專家庫,努力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秉公執法、人民滿意的職業化專業化綜合執法隊伍。
??4.保護執法積極性。堅持“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出臺執法人員履職盡責免責辦法,鼓勵執法人員探索新領域監管創新、執法辦案創新。建立干預行政執法、插手案件處理的記錄備查制度。落實執法隊伍人員編制、經費裝備、職業保障等政策規定。
??(三)增強履職能力支撐。
??1.加強履職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健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機構設置,明確崗位職責,完善內設機構之間和上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統一規范工作流程。聚焦內務管理、監管服務、執法裝備、形象規范、基礎建設等,推進基層履職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建設一批標準化規范化市場監管示范所。
??2.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監管隊伍。制定實施市場監管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以監管執法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人才為重點,建立各級各類人才庫。加強人員招錄,優化隊伍年齡、學歷和專業結構。各級業務崗位人員獲得行政執法證比例達到80%以上,基層市場監管所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90%以上。加強教育培訓,基層監管執法人員每年累計參加教育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加強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大力培養年輕干部和專業人才,完善輪崗交流、掛職鍛煉和組織激勵等措施,健全干部隊伍考核評價體系,培育造就一大批崗位能手、業務骨干、執法尖兵。加強市場監管政策理論研究,深化干部隊伍融合、黨建業務融合,講好市場監管故事,培育和踐行市場監管核心價值,大力發展湖北市場監管文化,打造市場監管特色品牌。
??3.提高基層基礎保障水平。推動監管執法重心下移、人財物向基層傾斜,依據市場監管所轄區面積、市場主體數量和監管任務等,合理配備市場監管人員。以滿足基層監管執法需要為導向,合理保障基層裝備投入,加強基層執法裝備配備,更新補充交通、通訊指揮、取證、快檢、防護等裝備,為基層綜合執法工作提供堅強保障。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統籌落實基層市場監管建設經費,保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執法裝備、檢驗檢測、基礎建設等基層市場監管必要的工作需求,健全職業風險保障機制。
??(四)增強科研技術支撐。
??1.加快市場監管數字化轉型。堅持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市場治理方式變革,加快構建以大數據為支撐的市場監管信息歸集、查詢、決策、應用系統,建設一屏全覽、綜合展示的可視化平臺,打造市場監管“駕駛艙”。整合匯集全量業務數據、專業數據和相關社會化數據,建設物理集中、動態更新的公共基礎數據庫和主題信息資源庫。優化“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市場監管”平臺功能,加強各類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對接,實現市場監管領域數據縱向貫通和部門間橫向聯通、共享利用。依法依規開放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產品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數據信息,促進社會應用和市場共治。
??2.大力推進智慧監管。加快市場監管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運用邊緣計算、機器學習、物聯網、智能終端等先進數字技術和產品優化業務系統,提高系統智能化水平。探索建立市場監管風險大數據分析模型,提高風險隱患精準監測、識別預判水平。建設市場監管智慧審批一張網、智慧監管一張網和全省市場監管大數據能力中心,推進數字技術輔助決策和市場智慧監管,加強網絡安全、系統運行保障和網絡安全基礎建設,實現市場監管科學化決策、精準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務。
??3.加強市場監管技術研究。圍繞市場監管業務發展需求,積極開展市場監管技術理論研究。加強保障食品安全技術研究,為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技術支撐。加強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研究,有效提升特種設備安全保障與監管技術能力。加強保障工業和消費品安全技術研究,提升貫通產品準入、生產、流通、消費與處置等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加強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共性技術研究,創建一批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加強科普隊伍建設,提高市場監管科普創作和傳播能力。
??4.強化技術機構科技攻堅。聚焦守住安全底線、加強質量提升、維護市場秩序面臨的科技問題和關鍵需求,提升各級市場監管技術機構攻堅能力。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加大高端緊缺人才、年輕科技英才培養引進力度,加快造就一批市場監管重點領域科技創新團隊。支持各級技術機構承擔或參與科研項目、技術保障項目,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合作,建立技術創新聯盟,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開展科技攻堅,破解市場監管難題。健全市場監管科研保障機制,完善科技獎勵激勵制度,培育產出一批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勵成果,創建一批市場監管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科普基地。
??八、保障規劃實施
??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規劃統籌、協調和實施機制,更好履行各級政府市場監管屬地責任、相關部門市場監管職能職責,推動落實市場主體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形成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要建立健全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加強市場監管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把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高質量發展、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戰略任務,切實抓好規劃實施。各級人民政府要推進規劃各項重要任務、重點改革、重大項目落實落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規劃實施,切實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市場監管的決策部署和規劃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規劃目標任務納入本級政府工作部署,明確部門分工,統籌抓好日常推進、問題解決和財政經費保障等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按照職能職責,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單位,有計劃、有步驟、創造性地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各相關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要主動作為,積極參與規劃實施,發揮應有作用。
??(三)強化評估考核。建立規劃實施評估考核機制,加強規劃實施情況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督促檢查和情況總結,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規劃牽頭編制部門每年向省政府報送規劃實施情況報告,總結規劃實施進展,提出推進規劃實施建議。各市州要做好本地區規劃落實情況報告,強化監測評估結果運用,建立規劃實施長效機制。規劃實施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